【赵氏网新闻】趙宋宗室訓名淺析

    中华赵氏网 2014/11/3 13:24:32 趙宏俊


趙宋宗室訓名淺析




作者:趙宏俊

單位:趙宋南外宗正司研究會北京分會

職務: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電話:13051003343

郵件:freehanzi@163.com

時間:2014/10/31


摘要:近來趙氏各支派續修家譜之勢漸盛,而趙宋皇族後裔保存的老譜對於研究趙氏文史有很高的價值。趙宋宗室訓名、派字的確定與使用,對於趙宋三派宗室續修家譜意義重大。


關鍵字:趙宋宗室  五服  宗正寺  派字  訓名  連名 單名 宗正司


趙宋一代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非常特殊。稍有國學常識的人都知道的唐宋八大家,宋朝有六個,所以中國文化在宋朝極其繁榮,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了。文物界都說秦磚漢瓦宋瓷,即宋朝的瓷器非常值得收藏。瓷器在宋代的主要用途之一就是作為茶具來使用,可見宋代中國茶文化發展的高度,僅從宋徽宗的《大觀茶論》即可窺全豹之一斑。程朱理學、四書五經等等,中國傳統文化在宋朝毫無疑問達到了一個階段性的制高點。宋亡以後,有人哀歎再無中華,就是對宋的膜拜,對中國文化衰敗的無可奈何。宋的紙幣出現,也讓世界貨幣發展史進入一個嶄新時代。印刷技術使中國文化更加容易傳播。火藥的發明,更是帶領全球進入火器時代。這一切的一切,皆因一人而起—趙宋太祖皇帝趙匡胤,是他建立了這個偉大的王朝,他繼承了趙武靈王的勇武,而他更傳承了趙武的尚文,以及趙衰的仁義,他本人的這些性格特點既是趙姓文化集大成的一個綜合體現,也賦予了趙宋一代區別于其它王朝的人文特質。在歷史的長河中,站在太祖皇帝的座標,回望漢唐,俯視明清,太祖可稱一人而已。那麼,太祖的子孫後代又是如何生活的?趙宋宗室與歷代王朝的宗室又有何區別?我們僅從宗室訓名一角,稍作窺探。


祖宗家法

國圖保存著千年之前成書於南宋初期的宋室玉牒殘卷,以下是《太祖皇帝玉牒大訓》和《禦制玉牒派序》兩文。


太祖皇帝玉牒大訓[1]

朕以爲,人本乎祖,水本乎源,水流長而支異,人分遠而派疏,理固然也。

夫朕之祖宗,積德千百餘年,爰及僖祖,聿修厥德,寬裕宏仁。百有餘年,傳至四世,乃及朕躬,應天順人,恭受周禪,而有天下。追思上世祖宗,族屬衆多,或遊宦異邑,或散居四方,各占籍焉,今已疏遠,因無統序,昭穆難分,縱然相遇,亦若途人,心實憾焉!朕以祖宗視之,本同一氣,若子孫聰明,頗曉詩書者,許其科第入官,共用祿位,庶乎能悉祖宗之心也。

朕曾觀周姬之文、武,爲前代之聖賢明君。彼時奄有天下,開心見誠,大封同姓宗室,或爲藩鎮,或爲王侯,此固不負祖宗之初心矣!惜乎無立字派,以別後世之昭穆。曆至春秋戰國之際,子孫相攻,甚如仇讎,良可痛哉。朕恐後世子孫亦猶是也。

朕兄弟有五,兄曹王匡濟、末弟岐王匡贊,俱早逝無嗣。朕惟與弟開封尹光義、興元尹光美,鼎分三派。每派各立玉牒十四字,以別源流,以序昭穆,周而復始,永無改易。雖後世曆轍疏遠,亦不失秩序。朕以一人之身,傳至千萬人之身,務同朕心;以一世之近,傳至千萬世之遠,如同一世。故曰:朕族無親疏,世世爲緦麻。朕族子孫,各俱遵守,奉行無替。

然自古以來,國家之興廢存亡,何代無之。倘天命靡常,變易朕之天下。朕族之源流,雖已疏遠,各宗各支,應以玉牒自重,或遊宦,或遊商,在外相會符合者,當以昭穆分別。勿恃貴而輕賤,勿恃富而輕貧,以至怠慢無禮。若有家貧無依者,富盛之家,宜加意撫恤,勿使流離失所,有玷辱於祖宗也。各宜念之,毋負朕囑。

大宋乾德二[964]年甲子八月朔旦

(太師魏國公)記室臣趙普稽首奉敕,書藏之金縢


禦制玉牒派序[2]


奉天承運

皇帝詔曰:

積厚者其流遠,本滋者其植豐,物固然也,而況於人乎!

祖宗積德,累千百年。僖祖肇基,聿修厥德。懋四聖而裨朕躬,受周禪而有天下。茲益荷承天休,肆爲燕翼之圖。目擊熏蕕,堪嗟同氣之釁。是故周封宗室,爲藩鎮,爲王侯,制稱顯赫。豈知經歷春秋,如仇讎,如秦越,屬籍胥淪於戲。弗爲後嗣注意,忍使昭穆澌滅,可勝戚哉。

朕兄弟有五,濟贊早薨,追崇典禮。惟朕與皇弟光義、光美,共臻光前之偉烈,定爲裕後之芳規。創立派字,三枝流傳,同枝百世。日後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與該司撰名,每世取派中一字,又臨時隨選一字,以爲雙名,編入玉牒。雖吾子孫時地相遠,昭穆聚首如今。故曰:朕族無親疏,世世爲緦麻。各念爾祖,宜敬之哉!頒于宗正,欽遵無忽。

玉牒三枝派字,原同一銘。曰:

若夫元德允克 令德宜崇 師古希孟 時學光宗 良友彥士

登汝必公 不惟世子 與善之從 伯仲叔季 承嗣由同

皇帝皇子位下派字(即太祖系派字):

德惟從世令子伯師希與孟由宜學

開封尹諸子位下派字(即太宗系派字):

元允宗仲士不善汝崇必良友季同

興元尹諸子位下派字(即魏王系派字):

德承克叔之公彥夫時若嗣古光登

定命


大宋乾德二[964]年八月十二日下相臣趙普頓首謹錄


之寶


許多趙宋後裔家譜都記載了以上兩文。兩文內容頗多重複,基本確立了趙宋玉牒的祖宗家法:

一,首先確定了趙宋宗室的範圍:太祖皇帝三兄弟的所有後裔,因為有“朕族無親疏,世世爲緦麻”一句,所以宗室範圍突破了五服的限制,凡三兄弟後裔,皆可入玉牒。

二,三派各確立十四字為派字。派字迴圈使用。

三,宗正寺負責宗室訓名。


太祖以後的趙宋諸帝對第一條執行的非常好,這也是趙宋區別于歷代封建王朝宗室制度,對於傳統宗法制度的一大改進。第二條有關迴圈使用在兩宋未能看到,兩宋歷經319年,當時十四字尚未用完第一輪。關於第三條,在執行過程中,時有出入。


祖宗家法的表述瑕疵

一,大訓[1]中關於太祖長兄和五弟的名諱。【宋會要】稱匡贊為光贊“岐王光贊,宣祖子,早薨。建隆三年四月,贈侍中,賜名,追封夔王。[3]”《欽定四庫全書‧武夷新集》宋楊億奉勅撰《大宋贈侍中追封䕫王墓誌銘》[4]中“王諱光贊,順祖惠元皇帝,惠明皇后桑氏,曽王父母也;翼祖簡恭皇帝,簡穆皇后劉氏,王父母也;宣祖昭武皇帝,昭憲皇后杜氏,考妣也;太祖英武聖文神德皇帝、太宗神功聖德文武皇帝,王之兄也。”指明了志主身份為太祖五弟,原名匡贊。之後寫道“建隆三年,詔:皇第五弟,贈侍中,追封䕫王。仍賜今名,厚飾終而峻追命也。”志文最後指明了撰寫時間和原因“即以景德三[1006]年十月二十八日歸葬於河南府鞏縣南訾鄉鄧封村,順也。夫志陵穀之變者,必傳信之辭,形金石之刻者,乃不朽之事。下臣奉詔,猥當紀述。”【宋會要】中對太祖長兄匡濟的記載如下:“曹王光濟,宣祖子,早薨。建隆三年四月,贈中書令,賜名,追封邕王。[5]”即建隆三[962]年四月,匡濟、匡贊已經賜名光濟、光贊。乾德二年為西元964年。宋代避名諱最嚴。即便太祖口述時或者真有如此語言,以半部論語治天下的宰相趙普為何會如此健忘,不加提醒,也不加修改,难道不见文中有太宗魏王名讳?以至於流傳至今。


二,派序[2]中“日後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與該司撰名,每世取派中一字,又臨時隨選一字,以爲雙名,編入玉牒。”規定了宗室訓名方法。之後的“頒于宗正,欽遵無忽。”似乎意指此詔命是頒給宗正司的,但是宗正司在太祖時期尚未設立,此時只有宗正寺,所以,可以理解為宗正寺受此詔命,為宗室訓名機構。

三,派序[2]中“玉牒三枝派字,原同一銘。”的“原”作何解釋?如果做“原來”,則應考慮此序成文時間。

四,派字銘文中沒有“守”、“順”,“次”。


太祖以後趙宋諸帝改名和皇子命名改名更名

根據《宋史》諸帝賜名改名

太宗諱炅,初名匡義,建隆元[960]年賜名光義,977年自己改單名炅。注:太宗為避太祖名諱被賜名光義。太宗即皇帝位後,自己改名炅。太宗為自己改單名,則單名為宋朝諸帝效仿,成為祖宗家法。

眞宗諱恒,初名德昌[時為皇子],太平興國八[983]年,改名元休[時為皇子]。端拱元[988]年,改元侃[時為皇子]。至道元[995]年八月,立為皇太子,改名恒[時為皇儲]。注:德改元,應該是趙宋歷史上第一次宗室特別派字。成為皇儲則改單名,之前則與兄弟行同派字。此皇儲之家法。

仁宗諱禎,初名受益[時為皇子],改名禎[時為皇儲]。

英宗諱曙,景祐三[1036]年賜名宗實[時為宗室]。嘉佑七[1062]年八月戊寅,立為皇子;癸未,改今名[時為皇儲]。

神宗諱頊,慶厯八[1048]年八月賜名仲鍼[時為宗室],嘉佑八[1063]年九月辛亥,改名頊[英宗已即位,未改元。時為皇子]。

哲宗諱煦,初名傭[時為皇子],元豐八[1085]年三月甲午朔,立延安郡王傭為皇太子,賜名煦[時為皇儲]。

徽宗諱佶,元豐五[1082]年十月丁巳生於宮中,明[1083]年正月賜名[時為皇子]。元符三[1100]年正月已卯哲宗崩,端王入即皇帝位。

欽宗諱桓,初名亶[時為皇子],崇寜元[1102]年二月甲午更名烜[時為皇子],十一月丁亥,又改今名[時為皇子]。政和五[1115]年二月乙已立為皇太子。

高宗諱構,字德基,大觀元[1107]年五月乙巳生,八月丁醜賜名[時為皇子]。

孝宗諱眘,字元永,建炎元[1127]年十月戊寅生,少長命名伯琮[時為宗室],及元懿太子薨,髙宗紹興三[1133]年二月,賜名瑗[時為宗室],三十[1160]年二月癸酉,立為皇子,更名瑋[時為皇子],四月賜字元瓌[時為皇子],三十二[1162]年五月甲子,立為皇太子,改名眘[時為皇儲]。甲戌,禦筆賜字元永[時為皇儲]。乙亥,內降禦劄:皇太子可即皇帝位,朕稱太上皇。

光宗諱惇,紹興十七[1147]年九月乙丑生,二十[1150]年賜今名[時為宗室]。乾道七[1171]年二月癸醜立為皇太子。

寧宗諱擴,乾道五[1169]年五月賜今名[時為宗室]。淳熙十六[1189]年二月壬戌光宗受禪。紹熙五[1194]年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出。七月,乞立皇子嘉王為太子,衆扶入素幄披黃袍。

理宗諱昀,寧宗弟沂靖惠王薨,無嗣,以宗室希瞿子賜名均[時為宗室],為沂王後,尋改賜名貴和[時為宗室],嘉定十四[1221]年六月丙寅,立貴和為皇子,改賜名竑[時為皇子],而以帝嗣沂王,八月甲子賜名貴誠[時為宗室],十七[1224]年八月壬辰,寧宗疾篤,彌遠稱:詔以貴誠為皇子,改賜名昀[時為皇子],閏月丙申,寧宗疾甚,丁酉,崩於福寧殿,彌遠稱:遺㫖以皇子竑開府儀同三司進封濟陽郡王,判寧國府,命子昀嗣皇帝位。

度宗諱禥,嘉熈四[1240]年四月九日生,淳祐六[1246]年十月已醜,賜名孟啓[時為宗室],十一[1251]年正月壬戌,改賜名孜[時為宗室]。寶祐元[1253]年正月庚辰,詔立為皇子,改賜今名[時為皇子],二[1254]年十一月壬寅,加元服,賜字邦夀[時為皇子],景定元[1260]年六月壬寅,立為皇太子,賜字長源[時為皇儲]。

恭宗名㬎,鹹淳七[1271]年九月已醜生,十[1274]年七月癸未,度宗崩,奉遺詔即皇帝位於柩前,年四嵗。


魏王賜名

魏王諱廷美,初名匡美,太祖登基,賜名光美,太宗即位,賜名廷美。


皇子賜名

《宋史卷四》太宗太平興國八[983]年冬十月戊戌,改衛王徳崇名元佐,廣平郡王徳明名元祐,徳昌名元休,徳嚴名元儁,徳和名元傑。[6]


《宋史卷十一》仁宗慶厯元[1041]年五月乙丑,追封皇長子為褒王,賜名昉。[7]

《宋會要》仁宗寶元二[1039]年十月六日,翰林侍讀學士李淑言:「奉敕修宗正寺玉牒屬籍,令先次修纂成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具淨草進呈。並悼獻太子名元祐,咸平中薨,今緣玉牒修纂欲自此後只書『祐』字。」從之。[8]

《宋會要》徽宗大觀三[1109]年三月二十一日,詔:「宗室並依行第連名,不得單名;並須連『士』字、『之』字之類。其見不連名者,限十日改正。」[9]

《宋會要》甯宗嘉泰三[1203]年九月七日,詔:「莊文太子繼嗣未立,朕每以為念。宗子希璂可改名搢,令為嗣,補名千牛衛將軍。」[10]

《宋會要》甯宗嘉定八[1215]年七月二十三日,詔:皇從弟承宣使搢改名思正,皇從姪觀察使均改名貴和。先是侍禦史石宗萬言:「竊惟先王之制禮,其於名分之際至嚴也。蓋尊卑之有序,上下之有等,貴賤之有殺,截然不可紊。至於一器用之微,一服飾之末,猶且嚴為之主,而況族屬之親疏,名稱之同異,可不謹其別乎!是故嫡庶之辨,大宗小宗之分,聖人於此,尤致意焉。誠以示等衰之制,防僭擬之萌,不得不然,別嫌明微,其意深矣!恭惟藝祖皇帝友愛天至,凡諸子行之賜名俱聯『德』字。至太宗繼統,禮文寖舉,漸以區別,諸王皆聯『元』字,而諸姪仍聯『德』字。為從兄弟,而不得聯名,豈非以宗廟之重貴於有別歟?真宗諸王皆從『示』傍,而諸王不惟不敢聯,且皆複名以為別。自時厥後,遂為典故。商王、楚王、周王,真宗之親弟也,其子悉聯『允』字;燕王、秦王,真宗之從弟也,其子則聯『惟』字。蓋親弟之子與從弟之子又有別焉。神宗諸王皆從『人』傍,而吳、益二邸實聯『孝』字。至於諸孫,則又視其戚疏,從而派別。聖朝家法,宏遠深長,質諸三代而無愧。臣愚,妄論今日,竊有疑焉。承宣使搢於屬為從弟,乃得與禦名俱從『手』字;觀察使均於屬為從姪,乃得與皇太子俱以一字名,恐非所以崇至尊、重國本也。雖陛下崇睦親族,務從過厚,然祖宗成憲俱在,所當遵從。欲乞下臣此章,令禮部、宗正寺討論以聞。」從之。既而朝奉郎、宗正丞、兼權刑部郎官吳格等討論:「照得搢係是皇從弟,均係是皇從姪,與皇親弟單名者事體不同;兼才手偏傍,尤不能無嫌。臣僚所請改正,誠為允當。但是檢出紹興三十[1160]年立孝廟為皇子詔書,明言係藝祖皇帝七世孫,若從藝祖皇帝之後,合聯『希』字、『與』字,然在禮,入繼大宗者只從所繼服屬。父既從所繼服屬,則生子若孫,雖不為父後,亦無緣歸認本家服屬。若以此論,則係太宗皇帝之後合聯『崇』字、『必』字,聯立雙名,自是無疑,而所聯之派,莫知所從。此外又更討論先朝族姓,有昭穆同而字號同者,有昭穆同而字號不同者,又所以銖辨親[]、別嫌明微也。如英廟之繼仁廟,亦猶孝廟之繼高廟也。英廟生神廟及吳、益王,吳、益王之子實聯『孝』字,孫實聯『安』字。濮邸而下,聯『士』字者與『孝』字正同行,聯『不』字者與『安』字正同行。雖然同行,而所聯之字又自不同。今若倣此,別立一字,庶無形跡,兼有故實可援。然格等人微識淺,亦未敢指以為定,謹以三說開陳於前,更在斟酌施行。」禮部看詳:「臣僚欲謹名稱之別,宗寺欲致親疏之辨。二議所陳,理須改定。蓋以今皇從弟、從姪之名乃與至尊儲禁名字偏傍相犯,似非累朝故事,有失別嫌明微之義。若以宗姓昭穆而論,孝宗皇帝實繼高廟正統,則莊文暨魏惠憲王子孫只當從太宗之後敘聯昭穆。若連『崇』字、『必』字,則太示遠,驟為更革,於義未安。今來乞用吳王、益王以『孝』字、『安』字為名故事,酌親疏之宜,權輕重之義,別立名今字,與宗屬之者稍有差別。上遵祖宗之制,下示親親之義,則於理於情,皆為允當。」詔令宗正寺擬撰字號並賜名,申尚書省。至是本寺擬撰到「思貴乃如延」五字,學士院看定,故有是命。[11]


單名不符合派字連名的祖宗家法,但是,它凸顯皇子的身份,與皇帝的至親關係,與國家神器的接近程度,用以在名字上區別於其他宗室。趙宋一朝,自太宗始,以至少帝,皇帝單名,太宗以後,皇子單名,沿襲不改,是實際上的祖宗家法。即使個別宗室被養育宮中而非皇子,也享受單名待遇,是親疏關係的真實體現。


訓名賜名

太祖詔命宗正寺是趙宋王朝負責宗室訓名工作的官方機構。《宋會要‧職官二○‧宗正寺》哲宗元祐七[1092]年九月十四日,宗正寺言:「宗室撰名,自來並用兩字。內取一字相連,所以別源派,序昭穆也。昨自熙寧中立法,非祖宗袒免親更不賜名授官。後來逐時准大宗正司關到本家所撰名,多是重疊,有至數人而共一名者。又或與別房尊長名諱相犯,或兄弟不相連名,或只取一字為名而偏傍不相連者,名稱混淆,難以分別昭穆之序。竊恐年祀寖久,流派逾遠,譜籍漸無統紀。除重疊共一名者,昨來寺司申請,已得朝旨見令改撰外,所有犯別房尊長名諱、兄弟不相連名並以一字為名,恐亦合改撰。欲乞逐宮院將見今名犯尊長諱並字不相連及單名者並令改撰,仍從本寺定取一相連字取名,稍寬者關宗正司,令依倣撰名,所貴稍得齊一。」[12]哲宗皇帝對此申請的批文是:“從之。”


可見,“宗室撰名,自來並用兩字。內取一字相連,所以別源派,序昭穆也。”後來雖然神宗熙寧中重新訂立規矩“非祖宗袒免親更不賜名授官。”這些不賜名的宗室出現了問題,“大宗正司關到本家所撰名,多是重疊,有至數人而共一名者。”所以宗正寺請求“仍從本寺定取一相連字取名”,而那些出了五服的遠房宗室,可由宗正司按照“相連字”“撰名”,目的是“稍得齊一”。最重要的是這一句“仍從本寺定取一相連字取名”。“本寺”指的是宗正寺。“相連字”即為派字。“定取”說明確定派字的職責歸宗正寺,是否從十四字中取,很遺憾,沒有明確說明。“仍從”說明原來一直以來就是由宗正寺負責訓名,從此之後,仍然將訓名職責收回宗正寺,不過派字和训名必須經過皇帝批准,以詔命方式頒佈才可生效。


祖宗家法如引文[1][2]所述,我們可以把引文[12]看作對祖宗家法的執行情況的一個記錄。在皇權、皇室尊嚴與祖宗家法相互作用下,以孝治國的趙宋,在文士賢相的協助下,宗室訓名也在盡最大可能按序運行。


特別派字與十四字

《宋會要職官二○宗正寺》紹聖三[1096]年五月十三日,宗正寺言:「請太祖下有服親連『無』外,其餘並連『伯』字,太宗下子孫連『季』字,人數未多,乞依前詔止連一字,用初賜『不』字訓名,庶幾不致違戾。」[13]又宗正寺丞宗景年言:「請宗室賜名及非袒免親本家命名,於本祖下有服親,即音同字異,許用於別祖下。無服親非連名,即雖本字,亦許用。其稱祖者,以宣祖支子秦王下為一祖,太祖支子越王、楚王各為一祖,太宗支子魏王、昭成太子、魯、陳、蔡、韓、吳王下各為一祖。其連名者,隨祖宗之支子而下,雖兄弟數多,並為一字相連,庶幾分祖字稍寬,不致乖戾。」從之。[14]


由引文[13]知道,太祖派宗室在1096年之前,太祖以下五服以內宗室用『無』字,其餘用『伯』字,即『無』與『伯』同時使用,兩字的區別是為了區分服屬的近遠,而『無』不屬於太祖派十四字派字。相反,太宗派卻要求將使用不多的『季』字改為初賜『不』字。據文意可知『無』和『季』分別為太祖和太宗有服後裔享有的特別派字。時在北宋,在位天子自太宗至哲宗,聖聖相繼,已曆六君,皆太宗派,然而,此時太祖有服後裔享有特別派字,而在位的太宗派天子卻被負責宗室訓名的宗正寺要求取消太宗有服後裔享有的特別派字,可見,即使趙宋在建國136年之後,趙宋政府仍然對太祖及其後裔尊崇有加。更重要的是,我們發現,在任皇帝的詔命可以對祖宗家法進行補充甚至修改。繼任皇帝為了表達對祖宗的敬意,特意為嫡系子孫設立了特別派字,這一方式既繼承禦制派字的規則,又豐富和完善了宗室訓名制度。我們可以把此舉看作是善意的違法家法。

宋史宗室世系表中沒有看到太祖後裔使用『無』作為派字的記錄。『季』在太宗派字位置靠後,按序應出現在南宋以後,在宋史宗室世系表中也沒有看到,應是遵旨已經修改。

我們可以看史料記載中看到特別派字的蛛絲馬跡。

《宋會要》政和三[1113]年正月二十一日,宗正寺言:「本寺訓撰宗室名,『之』字子皆從『公』字,『子』字子從『伯』字,『不』字子從『善』字。自來未有『公』字、『伯』字、『善』字之子許連名指揮,今欲乞依『公』字等例,許撰連名。所貴有以分別宗族昭穆。」從之。[15]

《宋會要》高宗紹興七[1137]年七月二十四日,宗正寺言:「太祖皇帝下『希』字子欲連作『與』字,太宗皇帝下『崇』字子欲連作『必』字,親賢宅『居』字子欲連作『多』字。棣華宅『卿』字子欲連作『茂』字,魏王下『夫』字子欲連作『時』字。」從之。[16]

《宋史全文》甲午淳熈元[1174]年夏四月宗正寺請訓宗室名:翼祖下廣字子連繼字,太祖下與字子連孟字,太宗下必字子連良字,親賢宅多字子連自字,棣華宅茂字子連中字,魏王下時字子連若字。[17]

《宋史理宗本紀》理宗寳祐三[1255]年春正月壬戌,詔:宗正寺所擬宗子名,以“用宜季次紹”五字續“大由友嗣甫”之下。[18]


親賢宅英宗諸子後裔派字:孝安居多自甫紹。

棣華宅神宗諸子後裔派字:有卿茂中孫。

徽宗諸子後裔派字:成[待考]。

孝宗諸子後裔派字:思貴乃如延。

保州宗室派字:景遵端廣繼大用。



諸暨南門趙氏族譜中有關太祖派派字作如下描述:

德惟從[守]世令子伯師希與孟由宜[學]順


對於“從”和“守”並用,多數給予認同,但是,到底是“宜”和“學”並用,還是“學”和“順”並用,需要繼續求證。


訓名機構不同與服屬遠近的關係

引文[14] 宗正寺丞宗景年所說的“非袒免親本家命名”指出,此時五服以外宗室可以根據派字自行取名連名。

《宋史卷十四》神宗熙寧二[1069]年十一月甲戌,詔:祖宗之後,世襲補外官,非袒免親罷賜名授官。[19]

《宋會要》政和七[1117]年三月二十五日,詔:自今宗室賜名,令學士院看定,中書省取旨。[20]

《宋會要》宣和二[1120]年十月九日,詔:宗子非袒免親遇恩奏薦者,許預定名申大宗正司,報宗正寺參照。同名者,大宗正司改定。[21]

《宋史,卷一百六十四大宗正司》凡宗室除合該賜名外,皆大宗正定名,而後報宗正寺。[22]


可見,宗正寺訓名只針對有服宗室,即五服以內含五服的宗室,屬於“合該賜名”者,訓名後呈交皇帝御覽同意,以詔命方式完成賜名。其他由本家命名或者宗正司命名的,則不屬於賜名。

由於訓名機構不同,直接反映了接受訓名的宗室與皇帝的親疏關係。由此可見,訓名始終未能擺脫五服制的制約。


引文[11]和[18]中“擬”字的出现,说明什么呢?查新华字典,擬的意思:本义为揣度,猜测,后又有类比,效仿,打算,起草等意。宗正寺训名当取“起草”之义,起草后待皇帝批准。引文[11]“詔令宗正寺擬撰字號並賜名,申尚書省。至是本寺擬撰到「思貴乃如延」五字,學士院看定,故有是命。”因为孝宗诸子后裔派字为特别派字,属于新创。引文[18]所擬派字“用宜季次紹”,其中“用”字为保州宗室派字,“紹”字是親賢宅英宗諸子後裔派字,这两字不属于十四字,应是新创;而“宜季”正是十四字的内容,续在“由友”之下,“次”字在魏王派家谱中与“古”字对等使用,也算是属于十四字。既然五字并列,都是起草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宜季次”三字也是在宋理宗寳祐三[1255]年春由宗正寺起草,上呈皇帝批准后,成为昭告天下的宗室训名派字的呢?倘如此,则引文[2]可能不是产生于太祖年间。


派字與恩數


五服

一是斬衰服,是用粗麻布製成的左右與下邊不縫的喪服,為喪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是兒子或未出嫁的女兒為父母、媳婦為公婆、重孫為祖父母、妻為夫守喪時所著,即是最為親近的親屬守喪時穿的孝服。

二是齊衰服,也由粗麻布製成,因緝邊縫齊而得名,是為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守喪時所穿,為二等孝服。

三是大功服,是用熟麻布製成的喪服,是為親戚中的堂兄弟、未婚堂姊妹與侄女、侄孫、以及已婚的姑母等守孝時所穿。

四是小功服,也由熟麻製成,是為祖父的兄弟、從父之兄弟等守喪時所穿。

五是緦麻服,用疏織細麻製成,是為遠房親戚守喪時所穿,如族伯叔父母等。


袒免

禮記: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宋會要》大觀二年正月一日赦文:「國家承平日久,宗室繁衍。自我英祖起於濮邸,入繼大統,濮王之後,於屬雖親,於服已遠。如『不』字之子,論正服則猶是緦麻,視正統則已非袒免,無賜名授官之制,無祿廩賜予之法。比聞貧乏匱困,或不能自存。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內親僅同民庶,非強本之道。欲盡絕親親之禮,而承統之重,義所不敢。夙夜以思,當使恩義兩得,然後為稱。應濮王孫『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並依『士』字恩數條例。宗女隨其字行等第施行。庶不失承統之義,而曲盡人倫之親。」[9]其後因有司陳請,繼有詔旨者五事:

一、宗女及其夫當隨所陞字行恩例。詔:前此已出嫁者,亦當依此。

二、仲譙之女於赦恩未降之前,用一代有官法出適李彥嘉,今既升等,當用二代有官,而繫親財禮粧奩之數亦當增舊。詔:宗女身所請給恩例並其夫恩澤,並依赦;其一代有官者免改正,繫親財禮粧奩更不重給。

三、『不』字行宗女夫內無官之人,大宗正司更不勘驗。今既升等,則其夫當授三班奉職,係大宗正司取會保奏。若前此有違條令者,欲依吏部再嫁降等法推恩。詔:已成親者更不降等。

四、「不」字及「不」字之子既升與「士」字同,則於屬為袒免。然條令所載蔭補恩乃斷自緦麻以上。詔:「不」字及其子,十歲以上並特賜名授官;五歲以上及長子,候天寧節依緦麻親例推恩。

五、「士」字、「不」字以下宗女隨字行等第,則「宗」字行女不當用此恩例。詔:「宗」字女已係縣君,特封縣主,無邑號者封縣君。

三年六月十三日,詔:「去歲受寶赦恩,濮王孫『士』字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並依『士』字恩數;宗女隨其字行等第。可作一時指揮。」[23]


《宋會要》大觀三年六月十三日,詔:「去歲受寶赦恩,濮王孫『士』字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並依『士』字恩數;宗女隨其字行等第。可作一時指揮。」[24]


五服是古時喪制,袒免在親屬屬於疏族,其他類朋友,都用於體現親疏關係。派字直接反映世代數和本系支系。五服和袒免與派字相結合,使得五服和袒免演化為世代數的另外一種表述方式。比如,五服表示五世,袒免則成為第六世,六世以後成為非袒免親。派字則等於使親疏關係數位化。這也體現了趙宋一朝對中國喪制的改革。由於派字能夠準確表達親疏關係,則宗室在享受政府福利—恩數時更加公平合理,即政府按照派字發放恩數,宗室根據自己所在派字領取並享受恩數,由此政府和宗室個人都更加重視派字的使用。

政府採取了變通的辦法,允許袒免親按照指定的有服親的待遇來繼續享受恩數,這是突破五服的一個動作,這是落實“朕族無親疏,世世爲緦麻。”的具體操作。


從十祖到三祖

引文[14]後半段,宗景年請求把宗室分立十祖,被皇帝批准。“以宣祖支子秦王下為一祖<1>,太祖支子越王<2>、楚王各為一祖<3>,太宗支子魏王<4>、昭成太子<5>、魯<6>、陳<7>、蔡<8>、韓<9>、吳王下各為一祖<10>。”

此時十祖為:

<1>宣祖支子秦王,即太祖四弟魏王廷美。

<2>太祖支子越王,即太祖長子燕王德昭。

<3>太祖支子楚王,即太祖次子秦王德芳。

<4>太宗支子魏王,即太宗子元佐。

<5>太宗支子昭成太子,即太宗子元僖。

<6>太宗支子魯王,即太宗子元份。

<7>太宗支子陳王,即太宗子元傑。

<8>太宗支子蔡王,即太宗子元偁。

<9>太宗支子韓王,即太宗子元偓。

<10>太宗支子吳王,即太宗子元儼。


如果以此十祖,各自取一字相連,則三派置於何地?


《宋會要》政和六[1116]年八月十四日,宗正寺卿閭丘籲奏:「修纂玉牒、屬籍,欲自祖宗以來每朝皇子、皇女及親賢、棣華宅各為一秩,三祖下十九宮院,太祖皇帝下以德、惟、從、世、令、子、伯、師,太宗皇帝下以元、允、宗、仲、士、不、善、汝,魏王下以德、承、克、叔、之、公、彥,各依昭穆次序,分位增廣秩數。如有不連名及連名與別祖字行稱呼交互有礙者,並限三日改正。」從之。[25]

《宋會要》政和八[1118]年九月二十日,太僕卿閭丘籲言:「奉詔措置玉牒祖簿。緣宗正寺每修進《玉牒屬籍》、《仙源類譜》、《宗藩慶系錄》、《仙源積慶圖》,皆以祖簿為據。祖宗以來,蕃衍盛大,舊簿止是二十一秩,不能盡載。兼本支不分,世系難別。今以宣祖之後太祖、太宗、魏王,分三祖而下,依次序編纂。每朝皇子、皇女並親賢棣華宅及諸宮院宗室女婦,分立字行,依式樣編載。修至政和六年終。太祖皇帝下九十九秩,太宗皇帝下二百六十九秩,魏王下一百四十八秩,總計五百一十六秩。內目錄九秩。進呈,乞降付宗正寺收掌,遇有增修,檢照施行。」從之。[26]


在宋史宗室世系表中沒有看到十祖有特別字派,可能十祖的劃分太過詳細繁瑣,執行的並不好。所謂“太祖、太宗、魏王,分三祖而下”,才是祖宗家法中的三派。由此推斷,三祖形成三派,是宋徽宗政和年間的事情,是逐步形成的。


玉牒所和玉牒

《宋史卷一百六十四玉牒所》

玉牒所,淳化六[995]年始設局置官。詔:以皇宋玉牒為名,建玉牒殿。咸平初,命趙安易、梁周翰,編屬籍,始剏規制。大中祥符六[1013]年,以知制誥劉筠、夏竦為修玉牒官。自後,置一員或二員。元豐官制行,分隸宗正寺。玉牒十年一進,並以學士典領。自熙寧中,範鎮進書之後,神宗玉牒至今未修。僊源類譜自慶厯中張方平修進之後,僅五十年並無成書。乞別立法,其修玉牒及類譜官,每二年一具草繳進,從之。紹聖三[1096]年,應宗室賜名,三祖下,各隨祖宗之支子而下,雖兄弟數多,並為一字相連。南渡後,紹興十二[1142]年始建玉牒所,提舉一人或二人,以宰相執政為之,以侍從官一人兼修,宗正卿少而下同修纂。先是,宗正寺丞邵大受奏講求宗正寺舊掌之書,曰皇帝玉牒,曰仙源積慶圖,曰宗藩慶系録,曰宗支屬籍。南渡,四書散失,今重加修纂,仙源慶系屬籍總要,合圖錄屬籍三者而一之,既無愧於昔矣。獨玉牒一書未修,宜搜訪討論,以正九族,以壯本支。於是,始置官如舊制,分案五,置吏十。乾道八[1172]年,詔:玉牒殿主管香火差內侍三員,武臣一員,充並改作幹辦玉牒所殿。[27]


《宋會要》孝宗隆興二[1164]年六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胡銓、丞林邵言:「玉牒所、宗正寺恭遇今上皇帝登極,並三皇子、大王授封冊,事體至重,並合於祖宗仙源積慶圖內修注。並太祖下伯、師字行,太宗下善、汝字行,魏王下彥、夫字行,昭穆世系,委寔蕃衍,亦合接續修入。候書成,繕寫圖本進呈。」從之。[28]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兩套趙宋皇族族譜為《南外天源趙氏族譜》和《諸暨南門趙氏族譜》,南外譜為明初南外宗室後裔趙惟憲等據宋史重修,諸暨則稱始祖安定郡王子濤公曾掌玉牒,兩譜文史價值極高。南外十四派字迴圈使用,諸暨則在十四派字用完後採用自創的新派字,從未迴圈使用。兩譜均未見引文[2]《禦制玉牒派序》。


結論

宋祁在䖍州觀察使承睦的墓誌銘中写道:“朝家厚宗室,悉留京師,雖疏爵而王,列藩而侯,揭節而使,佩印而相,未有就國而操事也,不就國則親親之誼戚而弗疏,不操事則優優之禄肆而弗畏。”

周必大在宗室公衡的墓誌銘中写道:“唐虞成周,同以睦族治天下,而禮樂之教為急,卿士多世胄,國家頼之。由漢迄唐,雖存屬籍,逺則無紀禄,亦弗及信厚,㣲矣。本朝聚宗族於京師,優給俸,稍冠,昏䘮祭皆為之節,人人自重,不見過失,分派聨名,萬葉可考。如是百餘年,至於裕陵,世繫蕃衍,始擇才者出而用之。未仕,不間戚疏,計口給廪。内則治以宗官,外則掌以尊屬。今又百餘年,賢才日衆,仕官徧天下,視尚書周禮所載,或過之無不及者,尚何有於漢唐。”

趙宋诸帝由于太祖的榜样作用,从而对于宗室格外的深情厚谊,其结果也得到了高水平的回报。

综上,太祖確定了宗室为太祖、太宗和魏王三兄弟后裔,宗室派字由宗正寺擬定,請示皇帝裁定,代代相沿至南宋,形成十四字。保州宗室、英宗、神宗、徽宗、孝宗諸子後裔另立派字。所以,趙宋玉牒中的派字共有八派。自南宋結束後,宗室後裔失去了賜名的恩典,重複使用十四字,實際上是對趙宋天水一朝的懷念,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宗室的凝聚力,對於維護趙宋宗室的榮譽感有著不可估量的巨大意義。如此眾多的詔命都沒有提到某項操作依據大序[1]或者派序[2]來進行的,或者偶爾有文義貼近的,多成文在乾德以後很多年了,可以說,派字是逐步形成的,而非太祖提前禦制。派序[2]可能南宋之后某宗室后裔起草,托太祖之名,写入家谱,目的同样也是为了不忘自己的宗室身份,凝聚族人,共同缅怀太祖的仁德、大宋的辉煌。其对于宗室后裔的精神召唤作用,远大于此文本身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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