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家谱】 沈氏族规(二)
- 中华沈氏网 2010年1月1日 沈氏
沈氏家训八则
一、生人之道莫敦伦大伦,则父子恩,国民义,夫妇别,长幼序,朋友信。大本立,而人道全矣。若不此之务,而徒于身世之交。阿徇逢迎在外面,似极周旋涉世到期底,看来却是一副饰诈愚人面目。此等辈其他虽有材能,可观然大本有亏,全无诚实。吾未见其能人也。惟望汝曹当以此为戎,而敦本崇,实于人伦交相致勉焉可也。
二、亲戚朋友皆以义合,然异日遇合,尚未可定。至父母于子则十月怀胎,三年乳哺,许多鞠育,许多保养爱护,然后始得成人。此古人所以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深恩,昊天罔极之悲也。故凡为子的,当父母在则须定省面告,左右就养,惟日不足,父母没则须肃静诵佛。凡附身附椁者,必诚必信。勿使有后日之悔,既没之后,又须殚思嗜之敬,致如在之,诚春秋社祀,以时思之,如是则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尽矣。岂不可谓孝乎。
三、兄弟本系吾同体,分形必须出入。相友优喜与共,方为手足之谊,断不可互相残贼,以乖同气。一夫妇人道之始,风化攸关。故申之以父母为重,以姻妁之言而后。六礼有将百两是御。自古及今典礼甚钜,每怪世俗不晓。此义于妇既入门之后,辄有憎嫌立起贱恶频加。甚且恃两个村钱另为立妾,以逼宠妾以辱之。遂致颠倒名义,易妆为妻。如此而欲,其一家之中,上和下睦,家道有成者,吾未之见也。
四、处家最不可听妇人言语,盖彼妇出走,彼妇死败先。圣业有名言哲夫成,哲妇倾城,昔贤亦有明训。苟为丈夫的不能刚断素定,一意任其迷惑,听其簧鼓,势必渐渍浸淫。始则兄弟相残,继则孝衰父母,吾见家之丧败,即不旋踵矣。愿尔后人通铭座右,以当晨钟。
五、为人定要安分守已,不可奢侈越礼.越礼则处约必滥,处乐必淫,而纵欲败度,无所不至矣。为我子孙务宜深自抑,损知穷通之有命,听富贵于天,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毋游手,以好闲;毋宴乐,以夸酒;毋习赌博。以妄交匪类;毋逞英雄,以浪费钱财;毋好勇斗狠,以危及父母。凡一举步一作为,无不循规蹈矩。如此便是一个好人了。
六、与人交接贵在谦卑自牧检身,常若不及才是道理,若一意傲慢,自贤纵勉不羁,遇尊长不安卑幼之分;遇先生不执弟子之礼;遇朋友不尽结纳之情。欲期内不失已,外不失人而耻辱,或免者盖亦鲜矣。
七、子弟立志欲高、取法欲上,昔陈忠肃公曰,子弟若立志不高,则其学皆常人之事,语及颜孟,则不敢当也。其心必曰,我为孩童岂敢学颜孟哉,此人不可与语上矣。先生长者不肯与之语,则其所以语皆下等人也;言不忠信,下等人也;行不笃敬,下等人也;过不知悔,下等人也;悔不行改,下等人也;闻下等之语为下等之事,譬如坐于房舍之中四面皆墙壁也。虽欲开明不可得矣。我子弟急当着鞭无安卑下取羞前哲。
八、士人学古人,官固宜上致,其君下泽,其民以不负生平所学,然在一本九族之亲尤当加惠无已。盖我姓之中,人有亲疏,而以祖宗亲之,则一况。其间贫穷无告,鳏寡孤独者各出不等。若不略为关心,膜外视之,徒然文绣章身,膏梁自奉,甚非所以为心也。尝观昔日范文正公为学者时,便存一行“义乐施之志”,但以时未贵显,力未逮者二十年,既而为西式帅及参大政,即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以终其志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举族之长,而贤者主其计。而时其出入,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有赡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与仕,而居官者罢,勿给义高。千古至今犹留予尝邀荣一命,常踵行其事,然以位卑禄。薄未获尽济于中,为耿倘尔后人苟有能志。文正公之志,以广我所未逮之事,是予之所重望也。夫是予之所重望也夫。
沈氏祖训
一训孝顺父母。人之百行,莫大于孝,家庭中有善事父母,克供子职者理合褒嘉,呈请给匾,以旌孝行。
一训敬老尊贤。高年硕望,模范具焉,国家且有优待之典,族姓可无推崇之文?今与我姓约尚敬礼之,毋或敢忽。
一训和睦亲族。我姓蕃衍皆祖宗一脉分形之人,忍膜外视于?凡我族人尚笃亲亲之谊,方不愧为望族。
一训勤读诗书。报国荣亲,诗书之泽甚大。凡我族有志诵读者,品行文章有着砥励,或列黉序或掇巍科,非特宗祖有光,亦付族人之望。
一训诚实正业。农工商贾各有专业,敦本务实乃克有成。凡我沈族宜执其业,实其职者方为克家令嗣。
一训早完钱粮。钱粮为惟正之供,输纳实臣民之分,凡我族人宜各早完,毋累亲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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