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何江华
- 中华何氏网 2012年5月8日 周口妇女网
记市岗位女状元、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何江华
她,曾成功审理了周口中级法院建院以来最大标的额的民商案件,所办理的多起案件成为同类型案件审理的经典判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所审理的千余起案件,无发回、无改判、无信访,办案数量及审判质效业绩年年名列前茅。
她,在工作中创造性地总结了“化繁为简”、“以情取信”等多种调解方法,用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致化解了众多激烈的民事纠纷,原、被告无论胜败尽皆信服,用公正与无私、大爱与真诚让天平更加圣洁。
她,就是何江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朵亮丽的铿锵玫瑰!
她真爱若水,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比天还大。鹿邑县尹某的一起存单纠纷案件,因客观因素被搁置8年。何江华接手后,认真阅卷,迅速理清案件事实,在40天内通知开庭、合议、依法判决、送达宣判,给了等待8年的当事人一个完满的答复。尹某的老父亲是一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93岁高龄的老人,在病中用颤抖的手书写了感谢信,“像何法官这样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人民的事大于天的好法官,老百姓最欢迎,也最爱戴!”
她虚怀若谷,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何江华曾办理过一起某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与某县公路局追索养老保险金纠纷案件。该案涉及百余名职工切身利益,而涉案公司总部设在香港,若处理不慎,可能对本地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她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判前释法工作,在庭审过程中积极引导,舒缓对立情绪。庭审结束后,她还向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做了大量工作,终于促成了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增强了涉港涉台企业对当地投资环境的信心,取得了“双赢”。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何江华先后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称号,被团市委表彰为周口市“杰出青年卫士”,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中荣获“金牌调解员”的荣誉称号。
2012-5-7 17:40:33 来源:周口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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