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园建园资金考源

    中华何氏网 2012年5月30日 何祚宏


 

何园建园资金考源
何祚宏

清光绪九年(1883),何芷舠由湖北汉黄德道兼江汉关监督的官任上卸任到扬州,在扬州建造寄啸山庄(俗称何园,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建园资金来源,百年来引发人们种种揣测。据现有资料分析.可以确认何芷舠是比较典型的封建绅商,他集官吏、地主、票商于一身,形成以盐票收入为核心的多渠道资金聚集.得以有充裕的财力营建何园。
何芷舠的资金积累分四项:
一、其父何俊遗留资产
何俊(1797~1858),道光九年(1829)以三甲第一名进士选充翰林院庶吉士,至咸丰六年(1856)官至江苏布政使,署理江苏巡抚,从二品衔,先后任官近三十年。
传说何俊官高并不富有,但从何俊的情况分析,他是有相当财力基础的。
据《望江县志》载,早在清道光二十年(1840),时年四十三岁的何俊调任广西桂林知府时,“道经里门,曾捐资重修县儒学两庑,同年又捐学田143亩,为家乡培育人才”其子何芷舠后来也在祖籍望江捐过学田676亩,可见何俊在安徽望江拥有的田产不在少数。
从何俊官职经历看,早期曾任工部营缮司主事,南河海防海阜同知,桂林知府,署桂平梧郁盐法道,直隶大顺广兵备道等职,而在他调至江苏以后的十多年里,就始终处在掌管全省经济命脉大权的官职上,先后任职江苏督粮道、两淮盐运使、署江宁布政使、江苏布政使。至布政使(又称藩司、藩台)时,已是主管江苏全省民政和财政的最高官员。
晚清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在财政赋税制度方面主要有三种变化,一是增加盐税,二是开征厘金,三是开征亩捐。何俊正是在江苏力推这新制度的主要官员。道光三十年(1850)淮南盐改为票盐,运销食盐通过实行票法制度为前提以增加盐税,时正是何俊任两淮盐运使“于扬州设局收纳,以清运署需索之源”,保证了江苏全省盐税的到位。咸丰四年(1854)江苏各府州县开征厘金,在水陆交通要道设卡征收商品通过税以捐厘助饷;以及江苏实行亩捐,在钱捐中按亩征收田赋附加税;在金融方面增发通货等重大经济措施的推行,都由何俊在署江宁布政使的官任上主办其事。《江苏省通志稿》大事记第758页载“何俊督办淮安行钞铸钱捐事宜”;同治年间《续纂江宁府志》载:“江宁布政使司掌稽江淮扬徐通海财赋之政,举劾所属之贤否而申于督抚,以黜陟之。江宁布政使司何俊咸丰四年(1854)七月署。”由于“政绩”突出,咸丰六年(1856)三月,何俊又升任江苏布政使。两年后何俊去世,清政府给于正一品封典,晋封光禄大夫,墓志铭由李鸿章撰写。
从以上记叙可以看出,何俊长期身居主管江苏全省粮储、盐运、金融、财政等要职,个人各种收益远超其他官员,也是不言而喻的。
家族中虽传说发家自何芷舠始,这是因为何芷舠后来又以盐票收入聚集资金,但不能说明其父何俊没有遗留资产。
二、田租收入和地产
至何芷舠时,田地产有三处:
(一)安徽望江祖产。何芷舠“先后两次捐学田676亩, 供家乡襄办教育之用”(见《望江县志》载)。
(二)苏北宝应田产,谷租每年所得可达3000石,收入积累甚巨。
(三)何芷舠在汉口任官时,郑、何、聂三姓在汉口郊区共有少量地产。
三、何芷舠任职的官俸收入
从其官职履历看,他长期在军需、盐运、粮储以及海关等要职上任官:
何芷舠自咸丰五年(1855)由顺天乡试取誊录,先任户部郎中,后调湖北补用道:
同治五年(1866)在曾国荃军中主军需局:
同治六年(1867)至十二年(1873)间,两署湖北武昌盐法道;

同治十三年(1874)三月任湖北督粮道;

光绪元年(1875)署湖北按察使;

光绪二年(1876)返湖北督粮道不久于十二月任湖北 汉黄德道兼江汉关监督。光绪八年(1882)获准放官回乡侍奉老母;

光绪九年(1883)至扬州。
在官任上有二十八年官俸收入。
四、作为票商的盐票经营收入
清代.全国有十大产盐区,两淮盐课占全国盐税三分之一,是清政府重要财源。清代盐业由官府制定管理制度和法令,经过盐户(生产)、场商(收购)、运商(运销)、盐行 (批零)、用户(消费)这五个环节,形成盐业的产销流通链。其中运商在水运码头从各场商那里购得食盐,经过一两千里水程运输到销盐口岸.盐价可达盐户最初卖价的十四五倍甚至更高,除去运输成本及官府课税,所得利润远高于其他商业,运销量又极大,因此盐运商多成为富豪商贾。盐商凭着雄厚的财力,常常向朝廷报效,每次捐银可达数十万至数百万两,其富豪程度可见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何俊、何芷舠父子两代,一个担任过两淮盐运使,一个长期署湖北武昌盐法道,都是掌握盐运大权的盐官,又怎么会成为经营盐票的票商呢?这得从清代的盐法制度说起。
清代后期的盐法,在部分地区实行“票法”,即凭票运销食盐的制度,这种制度由地方盐政机关发给商人购盐运销的凭证,称作“盐票”,持有盐票经营票盐的商人,称作“票商”,它是清代后期盐商的一种。
咸丰年初,两淮均已实行票法制度。盐票由盐运司印制三联票:“一留为票根,一存分司,一给民贩行运。”每票 运盐十引(每引四百斤)。这种票法制度,在初始阶段曾取消商人垄断食盐收购运销的专利特权,做到了认票不认人,无论何人,只要照章纳银,就可领票运销,对所有人是一视同仁的。但同治年间,“以旧商为主而不易新商”,倒退回不再发展新商。允许票商成为世业,拥有子孙相传的垄断特权,而且“票商持有据为永业的盐业票本(环运凭照),本人不一定运盐行销,而是将票本租给别人运销,坐收厚利”。票商此后成为固定人群的垄断集团,促使票商成为富商巨贾。
乾隆朝以后,“盐务一官,或与商人联姻换帖,或与商人伙本行盐。官、商便成一体。”在晚清,即使是最高层官员,也视官而商是天经地义的事,以何芷舠夫人孙氏的胞叔孙家鼐为例,孙家鼐是咸丰九年状元,曾任都察院左都御使,在工部、吏部、礼部任过尚书,官至内阁大学±(即相国、中堂)时,尚在官任上即以私人资金与人在河南开办了广益纱厂,一边做官,一边经商盈利,可见官而商在晚清是相当普遍的事。何俊任两淮盐运使时,正值淮南票法初行.其时尚处在“无论何人,只要照章纳税,就可领票运销的初始阶段”。身为盐官,合情合理的纳银领票,官商一体,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合乎情理的。何俊持有盐票票本是有充分条件的。
到同治年问,何芷舠本人又曾两署湖北武昌盐法道.武昌的盐很大部分又由淮南转运抵岸,《清史稿》载道光末年“会淮南盐大火于武昌,官商折阅数百万,课大亏,引滞库绌”。可见湖北盐官与江苏盐商也是息息相通的。何芷舠在盐法道时,票商已改为子孙相传的世业,可以“将票本租给别人运销,坐收厚利”,以何芷舠的政事经历看,他熟谙经济经营之道,对于清政府认可的票盐之利,自然会轻车熟路,驾驭始终。
何氏家族中传说,何芷舠还从李瀚章那里得到盐票。何芷舠夫人孙氏,既是孙家鼐的胞侄女,自幼又是李瀚章的干女儿。李瀚章在湖广总督任上时间最长,自同治六年(1867)至光绪八年(1882),三度兼任湖北巡抚。李瀚章于同治六年四月署湖广总督,同年何芷舠初署湖北武昌盐法道,此后十五年,何均为李的属下,由此亦可知何芷舠与李瀚章关系深浅。李瀚章初至湖北时,在何芷舠家中见何年轻夫妇生活“俭朴”,又见何芷舠精明干练,能识大局。从此给予关照和提携。
无论何种渠道,何芷舠持有盐票作为票商是基本事实。1964年上海出版的文史资料中《孙多森简历》(孙家鼐后代)一文,就有何芷舠曾将自有盐票资助孙家亲戚经营食盐运销的记载。何芷舠卸任到扬州后,人们一般并不称其为卸任的道台,而称其为卸任的转运使,亦有直接称其为盐商者,说明人们观察何芷舠的着眼点,不在他曾任官职的高低,而在他作为富商所持有的盐票上。作为两淮盐运票商的何芷舠,正是以盐票经营构成他多元经济收入中的核心,使他得以有充足的财力建成融汇南北园林艺术于一园的寄啸山庄。
构成何芷舠多元经济收入的事实,足以证明他是封建绅商的代表人物。在中国近代史上,封建绅商既是清代封建社会中官僚地主兼营商业通过前资本主义剥削方式积累资本形成的富豪,同时它又是中国产生近代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主要构成因素。何芷舠后来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率家离开扬州何园去上海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姻亲张之洞(何芷舠唯一的女儿是张的胞侄媳)推行洋务运动和“西学为用”思潮影响下,冀图在资本主义工商界和金融界、教育界等领域寻求更大的发展,其长子何声灏由清军机处章京卸任到上海后,即成为中国最早的钢铁企业——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董事之一;次子何声焕率子何世桢、何世枚在上海创办了持志大学;长孙何世模在上海清政府原户部银行改组的大清银行(民国二年又更名为中国银行)任股东会会长。这些是何芷舠后来的取向。

日期:2011年8月19日 15:47 扬州何园


分享按钮>>何园园主何芷舠之父何俊传略
>>关于何园建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