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政协委员何昌毅:法律援助暖民心

    中华何氏网 2012年6月6日 云阳报


 

“无私奉献,为民解难。”

“法律援助,便民利民。”

“公正司法,护佑百姓。”

走进县政协委员、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昌毅的办公室,一幅幅锦旗映入眼帘,一句句话语感动人心。  

从事法律援助13年来,何昌毅始终饱含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不少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的阳光雨露。

云阳民工四川被打跨省助农成功索赔

“何律师,谢谢您,要不是您不辞辛劳,我们挨打就白挨了。”前不久,黄石镇三田村农民邓成真、邓成付等人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何昌毅帮助他们成功索赔。

去年2月,酉阳县的王某、向某等人与邓成真、邓成付等48位云阳籍农民工,在四川万源市因劳务争包权而发生纠纷,王某、向某等人将邓成真、邓成付二人打伤,邓成付伤势较重,其余民工也未能在此务工。

事发后,这些云阳籍民工四处上访,要求王某、向某等人赔偿医药费和务工费。此事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接到任务后,何昌毅与同事一起,迅速前往四川调查取证,并促成当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保证两人顺利就医,何昌毅又先后于去年6月、10月两次前往万源市,协调解决了医药费21.5万元。

之后,何昌毅和同事又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去年12月,在该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向某等人再一次性支付邓成真、邓成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以及其他46位民工的误工费共52万元,并于当天支付到位。

盲妇再婚遇“家暴”上门援助获新生

“原先好像天都要塌了,现在感觉一身轻松。”日前,云阳镇双眼残疾的农妇林花(化名)与再婚残疾人丈夫李晓(化名)顺利离婚,并在何昌毅等律师的护送下,来到在新县城的养父家居住。谈起今后的生活,林花如释重负,充满期待。

林花是一个苦命的人。三岁那年,双目失明,父母遗弃,后被养父收养。成人后,嫁给养父长子,生下一男一女。生活虽苦,但很甜蜜。无奈天意弄人。2007年,丈夫因病离世。2008年,经人介绍,林花与同是残疾人的李晓再婚。由于双方都是残疾人,无法沟通交流,导致感情不和。李晓经常殴打、辱骂林花,甚至连林花外出无法回家,也不闻不问。

林花想结束这段婚姻,但因种种原因,都未能实现。今年3月,林花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拨通了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接电话的人正是何昌毅。他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之后,何昌毅克服重重困难,多方调查取证。在掌握了事实后,代林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双方都是残疾人,还特地设立巡回法庭,到李晓家中现场审案。经过法官和律师的宣传教育,李晓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自愿离婚。为解决林花今后的生计问题,何昌毅还建议其养父让林花回家一起生活,得到了其养父的同意。

云阳民工在上海集体被拘,法律援助让他们平安回家;村民卖青蒿打“白条”,法律援助让他们拿到血汗钱;身患癌症同居男友撒手,法律援助让她享受到关爱……截至目前,何昌毅共提供法律援助1000余件,减少困难群众负担300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00余人。(记者 刘洋)

2012年 06月 05日 11:01:44  来源: 云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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