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何氏】厦门市首批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何家媳妇吕志红
- 中华何氏网 2013年8月2日 福建何氏网
何氏宗亲们好:
咱何家媳妇(29号吕志红)参加厦门市首批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请宗亲们支持何家媳妇(29号吕志红)。
谢谢~
投票时间:2013年8月1号到2013年8月10号;
投票地址:http://www.xmsf.gov.cn/jptj/
法理动人心 调解见真情
----同安区祥平街道调委会副主任吕志红先进事迹
吕志红,女,1982年1月2日出生,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同安区司法局祥平司法所副所长兼祥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三年来,她用“法”理顺关系,用“理”化解隔阂,用“情”沟通思想,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565件,直接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30起,涉及当事人数1500余人,涉及金额350万余元,其中涉及人身损害及死亡赔偿纠纷35起,制止群体性事件及上访事件40起,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同事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先后被授予“厦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祥平司法所2009年被命名为全市首批规范化达标司法所,2010年被授予首批厦门市“十佳司法所”,2011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司法所”。
一、以法助人,循循善诱化顽疾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吕志红善于运用法律理清法律关系,找出纠纷症结,以法为据,四两破千斤,教育、引导、帮助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纷争,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
2012年5月,吕志红接到凤岗社区调委会的求助,1979年年仅16岁的村民洪某在当时的凤岗大队沙砖厂制作沙砖过程中被压砖机压断三个手指(残联鉴定为三级伤残),当时大队承诺照顾洪某留在大队企业沙砖厂上班。但1987年沙砖厂解散,因种种因素,洪某与村委会未就经济补偿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洪某扬言如果继续得不到经济补偿,将不惜采取进京上访途径维护权益。
此案时间跨度大,牵涉问题杂,吕志红一方面及时找当事人洪某谈心谈话,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多次与风岗社区居委会沟通交流,与社区干部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建议社区召开“两委”会议,按法律规定程序来研究如何妥善解决洪某补偿要求。风岗社区“两委”会经过讨论,决定在3万元以内给予洪某经济补偿。当吕志红召集双方调解时,风岗社区负责人思想产生波动,担心“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已过诉讼时效,如果予以补偿的话,是不是缺乏法律依据。”鉴于此,吕志红引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规定给予耐心解答说明,打消了社区居委会多年以来的顾虑。洪某于当天顺利地拿到了补偿金,她激动地说:“没有你们的帮助,我怎么能拿到这笔补偿金。太谢谢你们了!”就是她过硬的业务素质,化解这起可能引发进京上访事件的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凤岗社区和谐安宁。
二、以理服人,苦口婆心解纷争
作为调解员的吕志红,她能从双方当事人的“理”寻找偏差,加以矫正,使当事人回归真理,消除误解,化解隔阂。
2012年8月,吕志红接到由区台湾事务办转来的台胞商人林某反映件。三年前,台胞林某向庄某承租店面经营餐饮,签订六年租赁合同。期间,因林某妻子受伤,无法继续经营该餐饮店,林某在未经庄某同意下,将该餐饮店转包他人经营。庄某知道后,非常恼火,认为林某根本不讲道理不尊重房东,多次与儿子到餐饮店吵闹,致使餐饮店无法正常营业。
事关台湾同胞切身利益,吕志红受理纠纷申请后,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倾听诉说,查阅租赁合同,辨析谁是谁非。由于大陆与台湾法律及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的不同,导致林某坚持认为自己有理,行为没有错,态度强硬,抵抗情绪较强,吕志红没有气馁,多次耐心地进行解释说服,使林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欠妥,纠正了错误看法,表示愿意配合调委会与对方协商。此后,吕志红多次约谈劝说庄某和气生财,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放弃鲁莽行为,一起寻找纠纷解决的方法。经过吕志红的解释和引导,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关系海峡两岸人民感情的纠纷终于化解。
三、以情动人,满腔热情融坚冰
在调解工作中,吕志红深知,自己不仅要用一颗“爱心”来温暖当事人的“伤心”,更应该有一颗“热心”来融解当事人的“冰心”。
2013年1月2日,祥平街道卿朴村吕某和吕某某共同雇佣林某到西柯镇为房东柯某灌注房屋楼板。在灌注房屋第四层楼板过程中,林某被掉下来的铁桶砸到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林某的家属极度悲愤,组织三十多位亲属到搅拌机合伙人家中,强烈要求对林某的死亡给个交代,否则决不善罢甘休。
事情紧急,矛盾濒临激化,并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械斗事件。吕志红在接到卿朴村调解主任的信息后,立即带领街道专职调解员赶赴现场,对当事者进行耐心劝解和安抚,努力稳定家属情绪,有效劝退死者亲属。次日,吕志红又与村干部一起来到死者家中,看望死者家人,关心死者年迈体弱的老父和幼小孩子,联系村委会为当事人办低保或其他临时救助,帮助死者家属度过难关。在取得死者家属初步信任后,吕志红不分昼夜一次又一次地来到雇主吕某、吕某某的家中,给他们讲解民事赔偿法律的规定,劝导他们不要规避矛盾,要敢于承担责任,争取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以避免因不当行为给死者家属造成的二次伤害,激化矛盾。工夫不负有心人,在吕志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械斗事件的死亡赔偿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
肩担道义,倾情化纠纷。用吕志红自己的话说:“既然选择了调解工作这条路,便只顾风雨兼程”。数年来,吕志红付出了艰辛,也收获了肯定和赞誉。这进一步激发了她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更加坚定了她干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
(实时结果播报:现居第4名,与第三名差距50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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