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网新闻】何思敬是全国第一流法学家

    中华何氏网 2014年9月13日 何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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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思敬是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和哲学家,1932年便秘密入党,为革命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曾被毛泽东称赞为“有正义感、有勇气、有学问”“全国第一流法学家”。


  何思敬生于1896年,浙江人,1920年考入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师从河上肇,河上肇是日本研究马克思的权威,受其影响,何思敬走上革命道路,先后翻译了马克思的《巴黎手稿》、《哲学的贫困》、《哥达纲领的批判》等。


  1938年,他到达延安,受到毛泽东接见。同年9月,在毛泽东亲自倡议下,延安成立了“新哲学会”,毛泽东自任会长,实际工作由艾思奇、何思敬主持。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最著名的“红色法学家”,何思敬1938年就从国民党统治区来到延安,随后,就马上投入了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政府与法制建设。历任抗日军政大学教授、延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如果我们随意翻开延安时代的《解放日报》,就可以看到何思敬撰写的许多高水平的法理和宪法方面的论文。1945年,何思敬出任中共代表团法律顾问,参加国共两党的谈判。在1946年开始的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何思敬曾任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


       1941年,何思敬就任延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是历史上首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学法学院院长。他利用其精湛的法律知识,发表了许多文章,如1946年2月18日在《新华日报》发表的《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提出:“文明国之道路就在于使人民的才智有发展之可能和真正的机会。出版是文明的指标,但文明国决不以其政府出版物而自豪,文明国常以民间出版事业之兴盛而自豪,常以其民间出版物的品质之优良、种数与数量之众多而自豪。”


  1945年,何思敬作为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国共重庆谈判。解放后,何思敬在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系主任。


  何思敬专注学问,有正义感,1956年,冯友兰被公认为“资产阶级”哲学家,但何思敬却请他给学生做演讲,并称他为“中国哲学界的一面旗帜”。


  面对批评,何思敬虚怀若谷,说对方意见都有道理,自己进城以后是不太过问政治了,一心想搞学问,并说:“我沉浸在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大海中不能自拔。”


  “文革”开始后,何思敬被造反派非法关押、殴打,含冤而逝,终年72岁。作为新中国宪法的重要起草人之一,何思敬的去世给高层带来强烈震动,达成了迅速改变滥用暴力的失控局面的共识。

        1979年,中共中央为何思敬平反昭雪,并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追悼大会,以纪念这位著名的法学家,并让后人永远记住新中国法和法学发展史上这一惨痛的教训。

        陕西何氏文化研究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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