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网新闻】 湖南省汝城县何氏文化研究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中华何氏网 2015年5月16日 汝城县何氏


湖南省汝城县何氏文化研究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汝城县何氏文化研究会。是一个由热心研究何氏文化,促进和谐,推动事业发展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文化研究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寻根溯源,研究何氏历史,启迪后贤,引导何姓人士爱国爱家,为促进汝城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以汝城何姓为主体,聘请各级领导,其他姓氏的专家、学者及历史文化研究爱好者参加。同时接受上级何氏文化研究会的指导。

第四条  本会会长、理事长等领导机构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会会址暂设汝城县收藏协会(濂溪书院)

第六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登记注册,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工作任务是:

(一)研究何氏宗族的历史渊源世系及相关的宗族文化。

(二)研究何氏先贤及何氏名人的功绩等有关的文物、文献资料;

(三)研究和参与保护本姓氏古祠堂群、何氏先贤古墓及其他遗产、遗物或文史资料;

(四)探讨何氏文化在汝城历史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五)采集整理何氏宗系信息,编印何氏族史和族谱等;

(六)从事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  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有志于为何氏事业做贡献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相关刊物及企业赞助的物品等;

3、对本会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应尽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自愿缴纳会费;

5、乐捐慈善基金和奖学基金;

6、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7、不从事损害本会会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    

第十一条  本会设会长1人,常务会长2-3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顾问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理事5-7人。    

第十二条  会长、理事长(含副职)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每届任期为五年。年老退出一线后,可任名誉会长,顾问等。  

第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三)决定重大嘉奖;

(四)制定本会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本会下设秘书书、财务部、文史编辑部、联工部等四个职能部门和顾问委员会。

第十五条  顾问委员会由何氏宗亲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德高望重的社会名人、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顾问若干人,其主要职责:

(一)对本会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

(二)参与本会重大决策的制定,列席理事会会议;

(三)经常开展何氏文化、宗亲分布、族谱考证调研,协助指导何氏族谱编纂和联谊活动。

第十六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4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收发、送阅或处理有关文件,印信保管;

(三)起草本会工作报告、总结、文件、通知等;

(四)负责本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

(五)收集整理有关建议意见和信息,做好联络和宣传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部设部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其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会财务经济运行预测,准确提供财务信息;

(二)负责本会经费的统一安排和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三)财务账目要定期进行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四)定期向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提供财务结算报表;接受财务监督;

(五)编制本会年度预算,年终决算报告;对会计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  文史编辑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3-5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修,编纂何氏大同宗谱;

(二)收集、整理、归类各种史料,保管好现有谱册、史据资料、文件数据,做好文史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联工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其主要职责:

(一)搜集新闻信息,掌握本会及外地工作动态,开通管理网络,及时发布消息;

(二)负责重大项目的调研、认证、开发、引资、筹资、立项建设;

(三)负责本会经济、商贸、文化、联谊等活动。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来源:

(一)会员自愿资助;

(二)社会各界人士的乐捐。

第二十一条  经费开支范围:

(一)理事会办公用品日常开支;  

(二)会员代表大会会务支出;

(三)文物、文史资料收集、整理、修复的支出;

(四)文史资料编印出版;

(五)何氏古祠群等的保护支出;

(六)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务补偿。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管理。

(一)本会一切经费实行集中管理,除留少量用于日常开支外、所有经费全部存入银行专门账户,做到钱账分管。会计管账,出纳管钱;

(二)一切开支均应先有预算项目,经批准后才可开支;经审核后方可报账。开支在200元以下的经秘书长审批;200-500元以理事会长审批;500元以上的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报理事长审批。每笔开支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的亲笔签字,否则会计可拒绝报账。

(三)本会所有经费只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

(四)本会收支接受会员代表的监督;必要时可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汝城县何氏文化研究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湖南省汝城县何氏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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