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县“庆符镇何氏天官陵园”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结论》行政复议请求书
- 中华何氏网 2015年11月2日 何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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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县“庆符镇何氏天官陵园”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结论》行政复议请求书
关于高县文化广电局2015年10月8日对《关于高县“庆符镇何氏天官陵园”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结论》行政复议书
申请人:四川省高县何氏宗亲会。
联系电话:13568086684 18990972428。
被申请单位:四川省文物局
被申请单位:四川省高县文化广电局,联系电话08315580267
法人代表:黄兵,职务:局长
复议请求:
一:撤销省文物局专家组2015年9月11日作出的专家意见,履行职责重新考证;
二:撤销2015年10月8日作出的无字号专家评审结论,履行职责如实申报,积极挖启保护县内文物。
事实及理由:
高县何氏先祖“师寄公、师齐公”元末奉旨入川,以其“忠孝”家风教育族人,第三世祖何振(皇封天官)。何门后裔传承了“掌权政至公无私,三征始就,伊尹太公之志”的天官精神,为官清廉,深受朝庭恩宠,百姓信赖。直至明、清仍世世为官,代代有臣。本宗亲会集众族人之力寻找《古谱》,查阅《县志》等历史文献资料遂一到祖墓群实地考察,修缮“陵园”以纪念明、清先祖。所报祖墓均是明、清古墓。现“陵园”坐落位置中的古墓群是“甲申之乱”宝公等英烈的墓群,具有重要纪念与教育意义。按《谱》记是天官何振直系后裔,岂有古墓与陵园无关联之理?
为继承与发扬何氏“忠孝”历史家风文化。本宗亲会特此提出如下复议理由:
一、专家组意见及评审结论与事实不符:本宗亲会集众族人之力寻找《古谱》查阅《县志》等史记并遂一到祖墓考察,到陵园祖墓群考察的时间是2013年12月8日起;因根据《古谱》、《县志》等史料记载该古墓群是“张献忠剿四川”的英烈,本宗亲会向被申请单位汇报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2014年7月7日李烨局长与文物管理所姚世强所长等一行到陵园古墓群实地考证;事前世界何氏宗亲总会、相邻何氏宗亲会、何氏族人、相关单位及知名人士也先后到访考证。以其照片均可佐证当时并未修缮,何来2013年修建,2014年清明建成呢?照片证据附后(见《证据链》25页)。
二、考古文物评审不同于“模特评审”:专家意见及评审结论以“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三者缺一不可”枉下定论“不具有文物的历史、科学及艺术价值,不符合文物单位认定标准和规范”适用法律不当!如此次复议还是认为“三者缺一不可”请遵照“行政举证倒值原则”出示权威施法解释。附《会议记录》、《录音》、参会人员均可作证。
三、以陵园实际古墓数量足以证明专家组该次考证之失职(见《证据链》26-28照片)。专家组一未查看《古谱》、《县志》等史记资料;二未向知情者了解情况;三对陵园内外近两百所明、清古墓及张献忠屠杀四川人民留下的“万人坑”、“万人坟”置之不理,更是渎职!
重大历史事件:“甲申之乱”张献忠屠杀四川人民,由于长期战乱川人所剩无几。康熙皇帝先后两次下诏书“在湖、广、闽、黔招民填川,以解人烟稀少、土地荒芜、无人耕种之困境。(见《证据链》24页)
陵园古墓群与该起重大历史事件关联之处:“甲申之乱”左都御史何源公奉旨入夷抗击献军,故里何门不幸,满门遭斩。全川无辜百姓生灵涂炭,重灾之地“庆符县”更是惨无人性。何氏将领:宣、贵、守、宝、清及先德、先贵、先春、先知、先慎、先达等为国捐躯,数百官兵横尸遍野。
史学名儒,乡饮大宝何察率众抗战,终因寡不敌众拜冠尽节,其子五岁附棺七日不食,嚎哭而亡。
战乱之中,抗战将领何宝长子先传、次子先甲含泪在官庄坝祖师庙坡(现园)草葬父母宝公等族人后,速带幸存族人和难民等三百余人逃往云南镇雄、筠连等深山野岭……。顺治八年战乱结束,先传公率众在外煎熬十年后奉旨返回故地建“忠祠”修“族谱”、“竖丰碑”(十四块碑众所周知)。陵园内宝公墓群碑石现也完好立于其墓前(有照片为证,附后)。该古墓群是甲申之乱,张献忠屠杀四川人民的罪证之一(见《证据链》18页)。
何氏宗亲会根据庆符县“县志”光绪版人物版(忠义)202页(孝义)204页;庆符县城何氏家谱《宗谱》67-76页修缮陵园重立丰碑传承与发扬“忠孝”家风。即有历史纪念意义又有道德文化教育意义及重大历史事件史料价值,符合《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等评定原则,望慎重定夺!附天官陵园史记《证据链》及万人坟、万人坑证据源照片共30页。
此呈
国家文物局
宜宾市文化广电局
申请人:高县何氏宗亲会
何夕强、何模坤
何均艮、何锡昌
何协永等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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