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海明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 中华何氏网 2016年11月15日 新浪新闻
原标题: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海明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金羊网讯 记者陈强报道: 2016年11月14日, 中共清远市纪委对外通报称,日前,中共清远市纪委对清远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海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其被开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通报,何海明任清新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清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错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及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字画和珠宝等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何海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何海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1963年3月出生的何海明,是清远本地佛冈人,一直在清远当地公安系统工作,做过多年的刑警。2016年6月28日,清远市纪委向外通报,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海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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