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氏网新闻】讨论当下民间氏族群体先祖遗产流失问题

    中华潘氏网 2024年4月13日 分享


家族先祖遗产流失!这是让祖先蒙羞。

 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其他民族从根本上是不一样的,它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儒家思想和氏族传承渗入人们的方方面面。几千年来,修身养性、平天下,从大处讲忠于国家,从小处说要维护家族。因此上敬仰自己的先祖;下慈爱子孙是国人的治家理念。由于国情与别的国家不同,人们一生在风雨中奔波、辛勤地劳作,就是为了上孝顺父母、下抚养儿女,更一心要让自己家人生活得好。宁可自己吃苦受罪、千辛万苦,也要祈盼望着能够多赚到钱,能够多置办下家财,以庇祐自己的子孙,希望后代物质无忧无虑,生活上美满幸福。

 由于独特的国情,很多家族的先祖,省吃俭用、艰苦创业,给自己的子孙留下了很多遗产。当然先祖创下巨额财产,并不是想把后代养成好吃懒做、庸碌无为的人,而是希望后人在好的条件下,进一步把家族发展壮大,事业更上一层楼。可惜的是子孙良莠不齐,并不是所有家族的后代都能如先祖所愿,勤俭持家、吃苦耐劳,开创事业将家业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社会上姓氏文化又在兴起,各氏族纷纷为祖先修坟建祖祠,一些家族为了举办活动筹集经费,有把祖先留下来的遗产,也有宗亲们捐赠的财产,设立成一个家族群体的公共财产。这本是好事,可是现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不和谐的现象。

 现代一些不肖子孙甘做啃老族,甚至贪图享乐专靠吃祖先留下的财产度日。由于经过多代繁衍生殖,子孙数量越来越多最终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不是所有的子孙都爱护家族,很多人还会有私心。此时因为先祖的遗产,其所有权是不归某一个人的,遗产中的房子所带来利益也不是专属某几个人能享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子孙的私心杂念会膨胀,不顾整个家族的利益。这些不肖子孙会采取各种手段,借口经济不景气以超低价的方式,把先祖辛辛苦苦留下来的房子出租给别人,暗箱操作吃人家的回扣或收好处,这样肥了个人的腰包,当然这些内幕他是绝对不会让别人知道的。更甚至的是,个别丧心病狂子孙,为了个人挥霍偷偷地侵吞家族遗产,为了不让丑行暴露私下给一些知情人好处。

 这些情况会使家族的其他人被蒙在鼓里,不知实情,而且广大同姓氏宗亲顾虑亲情和家族声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不知道。还有的人心想,都是同一个家族的,家丑不可外扬,如果揭发了会造成宗亲之间不团结。这种貌似顾全大局的做法,殊不知其实更助长个别人的坏心思,会使家族蒙受更大的损失,这种心态是对祖先不敬!

 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心中的家族观念已经淡化了,不少人会想这些先祖留下的财产,现在又不归我所有,别人损害了祖产不关我的事,反正自己个人没有遭受损失。其实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首先创下这家族财产的是你的祖先,你是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的。祖产以极低的价格被人租出去,本身就很不正常,这是让祖先蒙羞的事,怎么会与你无关呢?一个人的祖宗留给他的遗产不去保护,他的责任心呢?再说还有什么事会比先祖被羞辱之事,更会丧失他的人格和尊严。所以保护自己家族先祖留下的房产,维护先祖声誉不受侵害,其实是在保全自己的尊严,更是在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甚至有些地方的姓氏家族群体中,发生了具有知情权的家族群众,去了解情况,反而被被批判成,挑起事端,攻击领导的坏人。而向其具有知情权的群众公开事务情况的个别领导,又反被一些人被批判成为泄露情报的“内奸”,知法犯法,知纪违纪的大坏人??这咄咄怪事简直是比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更加稀奇精彩,这种怪事真的可笑!


 更可笑的是一些人认为,氏族群体财产不是公共财产,是无在不正常的经营过程中,使姓氏家族产业蒙受损害,所谓的。不是公共财产受到损失,经办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是无知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

“公共财产是指所有权归国家或者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享有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这个条例释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财产、人民群众组织的民间团体的财产。侵吞或不正常经营中,使一个氏族群体的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同样要承担责任的。

 守护先祖开创的基业,维护家族祖产不流失,是族中每个成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让历代祖先省吃俭用创置的家业,让家族团体财产受损的行为都是可耻的,而视祖先遗产为唐僧肉,被贱买或非正常低价出租,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法,也是不孝子孙。还有一些人帮忙掩盖真相,说什么都是同族兄弟不要调查了,说什么要团结、家丑不外扬。这些人的行为并不是顾全大局,反而助长了不正之风,把祖训抛到九霄云外了,更让祖先脸面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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