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江南第四风流才子 在上文中提到:你们也不当,一,男不跟女斗,二,大人打架别打人家小孩。我不得不辩解一下:一、我没想跟她斗,不然我不会毫无准备被她打得眼眶骨折;二、我那败家媳妇给那崽子一巴掌确实不对,但那一巴掌无论从打下去的力道还是造成的结果来看都绝不是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