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八期 “录”字误用的启迪
- 中华鲍氏网 2011年3月5日 鲍忠善
“录”字误用的启迪
口鲍忠善
日前,我收到鲍永臣宗亲关于《鲍氏文苑》八期征稿启事中“固定读者”等费收款人“鲍世录”更正为“鲍世禄”一信,读后颇有感悟。
其一,《鲍氏文苑》责任编委鲍永臣宗亲,素来办事认真,不辞辛劳,有高度责任心,工作中知错就改,有误及时更正,七年如一日的严于律己,忘我工作的精神,难能可贵,值得大家学习和发扬。
其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鲍世禄的“录”字误用,非今日始,早在2003年印发的“北京诸鲍通讯录”上和《鲍氏文苑》第五期的编委名单上已有出现,至第六、七期的编委名单皆是同条共贯,甚至固定读者的名单上也如此。由于知情者熟视无睹,不足为奇,久而久之,习以为常,导致2006年的固定读者费的汇款因一字之差而不能兑取。其实,在《鲍氏文苑》中一字误差之弊是屡见不鲜的。以《文苑》第六期为例:93页“全村”误为“金村”;104页“鲍崇明”误为“鲍宗明”;112页“鲍忠善”误为“鲍忠喜”;115页“无锡”误为“天锡”、“鲍利忠”误为“鲍忠利”;116页“即使”误为“既使”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其三,编委工作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倍加重视“审稿”和“校对”工作。要严格要求、对点滴之误、一字之差,不可等闲视之,要及时更正,要精益求精,力争准确无误。把《鲍氏文苑》真正办成为读者喜闻乐见,爱不释手的最佳刊物。
编者的感谢:
鲍忠善宗亲从“录”字误用谈起,指出了本刊在编辑、审改和校对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这些问题提得很好。反映出广大宗亲对本刊物的关心和热爱,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大家的帮助、支持和鞭策之下,把《鲍氏文苑》办成如忠善宗亲所期望的那样:——“真正成为读者喜闻乐见,爱不释手的最佳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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