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唐氏通谱湖南衡阳市分卷首卷编写提纲
- 中华唐氏网 2012年10月7日 唐容颐
中华唐氏通谱湖南衡阳市分卷首卷编写提纲
〔第二稿〕
说明∶本提纲参照省卷提纲所示并结合本市族人的实际情况而拟定。
所列名单三字者只写其名而不写姓氏;连名带姓只有二字者则其姓名一并写上。本提纲所述版面皆为A4版面,不另一一标明。成书〔谱〕要求一律用简化字横排印刷,标题用三号字,正文用四号字。
第一篇 谈谱论事
扉页:唐氏之歌 容颐词、曲
㈠ 序
为什么要倡修“中华唐氏通谱湖南卷衡阳市分卷”
本章拟分三个部分来写∶
①、全国、全省修谱工作的大好形势
②、目的、意义
③、工作计划
编写责任人∶华越 全文5个版面
㈡ 倡议书
编写责任人∶容颐〔已完稿〕 全文3个版面
㈢工作班子列名
衡阳市及市辖各县、市、区族务〔房、系〕理事会成员与编辑 委员会组成人员即两套班子名单均要写进市分卷。①、衡阳市唐氏族务理事会名誉会长∶德绵
名誉副会长∶〔会议提名表决后决定〕
顾问∶〔提名决定〕
会长∶华越
副会长∶唐权、卫国
秘书长∶容颐
副秘书长∶〔选举决定〕
理事∶〔各县、市、区族务理事会正、副会长和秘书长均为市族务理事会当然理事、各房房长、支系负责人同为当然理事。
族务理事会下设:①编写组,②财务后勤组,③外联组(为方便工作,后述两组全由编委兼任)。
具体名单∶
②、中华唐氏通谱湖南省衡阳市分卷编辑委员会名单
〔荣誉正副主编与荣誉顾问按赞助市分卷多少而依次列名〕
荣誉主编∶
荣誉副主编∶
荣誉顾问∶
主编∶华越
副主编∶唐权
执行主编∶容颐
编委∶各县、市、区主修、副主修、房系编修〔依次列名〕
③、各、县、市、区两套班子列名,其顺序依次是∶
市珠晖、雁峰、石鼓、蒸湘四区、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全篇约8个版面。
㈣ 凡例
编写责任人∶容颐 全文约2个版面
第一篇 共约30个版面左右。
第二篇 衡州唐氏〔重点〕
㈠概述〔含各大房、支系源流序,不另单列源流篇〕。
㈡衡阳地区唐氏族人分布概况〔图、文并茂〕
顺序仍然是∶城区四区依次列入,再分别是∶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
㈢人口统计〔列表说明〕
编写责任人∶华越、容颐
全文约15个版面,其中∶
各县、市、区和市区四区各1个版面共12个版面,
概述2个版面,人口统计表1个版面。
㈣各房、系始迁祖〔含祖妣〕简介〔排序同㈡〕
说明∶衡山、衡东、南岳资料已基本收齐,有待进一步完善;衡阳县、衡南已有部分资料,余外全缺,有待迅速发动族人提供相关资料。
编写责任人∶容颐 全文约8个版面。
㈤各房、系班行诗荟萃
编写责任人∶容颐 全文约10个版面。
说明∶已收集部分资料,有待进一步发动族人尤其是各县、市、区谱务会负责人提交相关资料。
第三篇 人物集锦
⑴党、政、军现职与离退休干部、副科、副连〔含副职,下同〕以上官员
⑵文学艺术、科技教育界市级〔含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负责人。
⑶人民团体要员、英模、商贾老总、企业家、孝子贤媳。
⑷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工、青、妇、民主党派、首脑。
⑸县、市级文联及其所辖各协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
⑹工、矿企事业单位现职与离退休领导干部。
⑺私企老板、工商界法人代表。
⑻县级〔含县级〕以上劳模。
⑼市级文联序列各协会会员。其中∶国家级会员要求300—500字左右简介;省级会员200字左右简介。市级会员列名公布。县级会员只在其姓名下面打括号注明。各级文联之外的文艺协会会员亦打括号予以注明,以示区别。
⑽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如∶医药行业、建筑行业、收藏界等等。
⑾市级以上报刊、电视、刊物公布的孝子、孝媳、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唐氏〔含眷属〕典型人物。
⑿大学专科以上学生〔在读及已毕业者〕、博士、硕士生要求有200字左右简介,学士以下列名公布。中专生亦列表刊出。
附∶族规民约 编写责任人∶容颐 全文2个版面
编写责任人∶编委会及各县、市、区主修。华越牵头、容颐执笔。
全篇约60个版面
第四篇 大事要闻
㈠发起经过 编写责任人∶华越
㈡历次相关会议纪要 编写责任人∶容颐
㈢发言摘登 编写责任人∶华越、唐权
第五篇 相片集锦
㈠市族务会议历次参与人员合影照、个人照
㈡市族务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全省唐氏谱务会议在各地开会时合影与个照。
㈢各县、市、区族务、谱务会议合影、个照。
㈣市、县两级工作班子合影。
㈤市、县族务、谱务工作班子副会长、副主编、副秘书长以上个人头像集锦。要求附文字简要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姓名。 全篇约20个版面。
编写责任人∶各市、县族务理事会。
第六篇 文物古迹
㈠各房、系祠堂图〔复印件、照片均可〕
㈡牌坊、书院、桥梁、牌匾、传世古家具〔民国元年(1912)以前即距今百年以上〕、 实物〔照片〕
㈢名村民居〔照片〕
㈣各房、系祖先〔祖妣〕墓图〔复印件〕
㈤民国以前衡阳籍唐氏名人钢笔字、毛笔手稿、书、画真迹。
〔复印件、照片亦可〕
编写责任人∶市、县两级谱务会
全篇约20个版面
第七篇 文学艺术
㈠诗〔含新诗〕词、楹联、书法、美术、摄影、音乐、戏剧、戏曲、曲艺、民间剪纸、皮影、木偶等作品,无论已发表或未发表者,均可择优入谱。
㈡感言〔老、中、青、少及眷属所书写的相关念祖感恩,敬祖思亲、思想抱负、决心打算等文章皆可〕
编写责任人∶市、县两级谱务会
全篇约40个版面
第八篇 谱序选载
㈠各房、系老谱谱序
㈡各房、系新谱谱序
编写责任人∶各房、系主修
全篇约20个版面
附⒈ 姓名诗选
㈠省六主撰等姓名诗
㈡市谱务主要负责人姓名诗
㈢各县、市、区房头〔会长、主修〕姓名诗
㈣企业家〔赞助者〕姓名诗
⑸典型优秀贤内助姓名诗〔例如∶华越、唐权夫人等〕
编写责任人∶容颐
全文约8个版面
注∶首卷共约250—280个版面
附录 2 赞助列名
约10个版面
拟提纲人∶容颐
公元2012年7月15日
中华唐氏通谱湖南衡阳分卷备忘录
⒈待及时派人赴贵州盘县与唐先林联系修谱事宜
说明∶先林祖籍衡阳县青石街,清中叶时期,其先人华甫夫妇携子赴黔经商,落户盘县,迄今200余年,已繁衍350余人。先林系该县文体广播电视局退休干部〔曾任该局局长〕,其父辞世之前,曾嘱其一定要赴衡寻找其根源,以认祖归宗,笔者受其委托,多次赴衡所辖市、县、区寻找,因无线索,无果。今特恭请族亲多多帮助寻找线索。
其班行诗大体是∶文华有朝 礼元君师,绍先忠生
⒉打印样书事宜∶南岳
理由是∶执笔者居南岳、为方便工作和节省运费。
⒊印刷厂家∶待定
⒋收集有关所需族谱资料与征集相关稿件、文物古迹等实物照片和复印件事宜。详见〔提纲〕。
⒌市谱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及各县、市、区〔房、系〕主修人员每季度要集中编写一次,每次三天左右,地点:南岳或临时商定。
⒍各县、市、区族务负责人要随时将所收资料、稿件等与市谱主编、执行主编联系、可邮寄送达,也可发送到容颐的QQ号信箱,号码是∶1693925643 〔南岳痴人〕
⒎2013年春节前后,要完成初稿。2013年四月中旬要集中主编人员审稿、定稿、然后交付印刷厂印刷。
〔暂定1000本〕
⒏颁谱大会于2013年11月中旬左右在南岳召开。会议规模300人左右。
⒐编委会应增选1—2名会电脑操作的年青人参加,以利编辑工作顺利进行。
⒑编委会人员分工合作∶①主编负责全盘组织协调工作。②执行主编负责文字把关与有关文章撰写。③副主编按各自所长,每人分写一个篇目或章节。
⒒筹集经费。各房分头发动族人捐款,然后统一交市分卷财务组。
凡 例
⒈本谱各篇章,除《人物集锦》篇外,所列唐氏名单均按各房老谱惯例,只写其名而不写姓氏;如连名带姓只有二字者则其姓名一并写上;配偶连名带姓一并标明其某氏某某名。
⒉编写顺序依次为∶衡阳市城四区〔东西南北〕、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
⒊各县、市、区各房、系源流序依次分别列入。
⒋《人物集锦》篇所收录唐氏人物,按时间顺序,无法查证其具体生卒年月、事迹与籍贯者,一律不录。不给后人留下疑问。
⒌所收录人物主要分为∶①国、共两党党政军官员〔现职、离、退休及辞世者〕②民主党派要员③人民团体④文学艺术界⑤科技教育界⑥英雄模范⑦商贾老总⑧企业家⑨孝子贤媳等,所列人物,均分别注明资料来源或搜集整理人,以示负责。
⒍各房、系谱序原则上只转载最具文化特色亦能简要说明其支系来历之文章。冗长而表述不清,道听途说及模棱两可无法认定的谱序均不转载。
⒎《文物古迹》篇均与原物〔实物与不可移动文物〕照片或复印件并配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刊于谱中,以使人一目了然,一看便知。
⒏《文学艺术》篇所收录作品,无论何人,也无论曾经发表与否,凡来稿一律先经编委会集体审定认可者,皆刊于谱,并署作者名,一人多篇者,择其代表性作品,亦不重复介绍。
⒐本谱付梓之前,自始至终所公开发布的正式《文告》及所有文字资料等均在《大事要闻》一篇中一一刊出,以传后世。
⒑朝代、纪年〔不另列表〕古地名、官职、爵位、称谓等,均在其所表述文字后加括号予以解释注明。1949年10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物,注明民国某某年月;新中国成立之后出生的人物,一律用公元某年某月某日等,不另列篇幅或表格进行注解。
⒒凡少见的生僻字、难字以及把握不准的多音字均在其后面加括号并用同音汉字标明。
⒓多人讨论、由一人执笔所撰写的文章,结尾处只注明某某编委会或某某族务理事会以及执笔者某某。
重要附件∶ 第九篇 文物古迹〔按语〕
按∶中华唐氏,泱泱大族,谱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至今,文物古迹,留存民间,几经沧桑,所剩无几,或毁于战祸,或败于文革。幸存实物,弥足珍贵。本篇所列,资料有限,仅就所知,罗列于书。
未及之处,后补完善。
注∶本段文字唐水利已打印好并录入本人U盘中。
已收集的有关文物资料记录如下∶
⒈衡阳市∶①—⑥已由唐水利录入本人U盘
①衡南县鸡笼镇〔复印件第23本〕唐氏祠堂图、记。
②衡阳县金坑唐氏族谱〔复印件〕P109本
祠堂图、记
③《唐氏四修宗谱》三卷〔原件•唐权提供〕
老谱P八 祠堂图.记
南岳〔衡山〕
④《唐氏联宗通谱》一九九九年仲秋P十九 祠堂图、记
参考∶P二十 ——二十二
⑤《唐氏五修族谱《南岳〔文珍房〕P二左、右两页及背面。唐水利已拍照录入本人U盘。
⑥P812衡阳杉桥祖德房〔顺六公〕①P832—836 祠堂图、记
⑦衡山∶唐群英故居、纪念馆〔也可直接从电脑上点击查询〕
族规民约
〔公元二0一二年十月五日(农历八月二十日•星期五)第五次衡阳市唐氏族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为促进我市唐氏族人精神文明建设,号召族人遵纪守法,争做文明人,特制定本《族规民约》。
一、十提倡∶
⒈提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⒉提倡尊老爱幼,敬老尊贤。
⒊提倡邻里和睦,友好相处 ,善待他人。
⒋提倡尊师重教,鼓励自学。
⒌提倡互帮互助,资残助弱,扶危济贫。
⒍提倡“自强自尊、自爱自重”四自精神。
⒎提倡移风易俗、简朴、勤俭办红白喜事。
⒏提倡“爱国爱家爱族人”的三爱精神。
⒐提倡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精神。
⒑提倡互敬互爱、夫妻平等传统美德。
二、二十不∶
⒈不拉帮结派。
⒉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
⒊不诋毁攻击他人。
⒋不侮辱他人人格。
⒌不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
⒍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⒎不弄虚作假。
⒏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⒐不参与赌博。
⒑不吸毒、贩毒。
⒒不打架斗殴。
⒓不嫖娼卖淫。
⒔不铺张浪费。
⒕不自恃清高。
⒖不挑起任何族内外矛盾纠纷。
⒗不欺行霸市。
⒘不强买强卖。
⒙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⒚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
⒛不虐婴、弃婴。
以上“十提倡”、“二十不”,希全体族人共同遵守,世代传承。
衡阳市唐氏族务理事会
2012年10月4日
会议议程安排
农历八月十九日全天报到,安排食宿
下午收集各县、市、房族谱资料(复印件等)预备会
第二天上午:1、教唱和审议唐氏之歌
2、华越会长作大会报告
3、唐权副会长介绍修谱情况
4、卫国副会长讲话
5、容颐作市分卷编写提纲解释
下午: 6、各房介绍情况、交流资料
7、自由发言
8、照相、集体合影
晚饭后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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