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然公,常宁滕氏诚公第13世孙,讳长汪,字如川,号浩然。常宁滕氏之《雷塘滕氏族谱》(三修)刊载了浩然公于病榻之上写的一篇遗嘱,读罢令人感喟至深。 浩然公遗嘱共六百余言,文虽不长,但深刻隽永,精辟入微,在时隔140多年后的今天,仍不失其理性的光芒。首先,浩然公在遗嘱中嘱其子孙须谨遵“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勤俭忍让”十二个字。这十二个字它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概括,是人们处理长幼尊卑、国家民族以及同僚同事朋友等关系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个人修养的圭臬及所应达到的境界。浩然公以此遗嘱于其子孙,其个人品格与修为可管窥于一斑。 其次,浩然公在遗嘱中告诫其子孙不能忘本。浩然公用“家本农桑虽宦达当记得先人栉风沐雨;世守耕读纵富贵莫忘却平日淡饭黄虀”一联,告诫其子孙无论是宦途显达身居要津,还是家财万贯富可敌国都不要忘本,浩然公所言之本即农桑耕读之本;创艰难业之本;节俭戒奢之本。人不能忘本,忘本即易骄纵奢糜,骄纵奢糜是惹祸取辱之源也。 第三,浩然公在遗嘱中告诫其子孙不要“以强凌弱,将富欺贫”, 否则将遭天遣,会“家覆人亡、子孙为人践辱”。并告诫其子孙无论“服田畴,业诗书”都要做个良秀之人,要“友兄弟、和夫妻、敦宗族、睦乡邻、益友近而亲之损友敬而远之”。 第四,浩然公在遗嘱中告诫其子孙要远离牌博洋烟。“牌博洋烟为倾财蹙命之媒,宅近街衢,子弟易为匪人所诱,出入防范,不容或疏。”并切切告之“谨记谨记”。 第五,浩然公在遗嘱中告诫其子孙在其百年后要薄葬即葬。在遗嘱中浩然公告诫其子孙丧葬要“遵礼守制”,不要“张乐开吊……效弊俗而干国政”、“殓形骸以布,毋滥用丝绸,讽经礼忏、开路夜歌俱行屏绝”、“棺底厚置石灰、项颈面颊隙处尤宜多用灰包……,”、“坑宜上狭下宽,便放矿灰,安厝必择高阜……殁即殓,殓即葬,勿因选择日期,各怀房分损益之见,觅求佳兆致启争斗讼狱之门,由是羁延岁月”。浩然公在遗嘱中还分析了厚葬延葬会因子孙析产别居、商宦远游、贫富不均、人心不齐而使费款难集,以致于“迟之数年数十年而后葬,或诖误终不能葬……遂俾祖父遗骸久暴中野,或柩在堂而尸腐,臭秽逼人。”之弊,认为厚葬延葬既为天地礼明之所共怒,王法之所必诛的不孝之道。 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浩然公之遗嘱实则大善言也,对于匡救时下丧葬奢糜之风亦大有裨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