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邓烈女手刃淫官到“嫖宿幼女”轻判
- 中华殷氏网 2009年5月26日 云淡水暖
从邓烈女手刃淫官到“嫖宿幼女”轻判
云淡水暖
(本文转载自http://www.maoflag.net/Forum_showNote.asp?Board_ID=1-1&ID=516135)
[殷氏网编者按]:http://www.maoflag.net/网上发表的署名“ 云淡水暖”的文章写得好,这几天,中华大地公众的目光为什么会聚焦在湖北一个山野小镇的民女邓玉娇激情反抗手刃无德淫官一案上,值得我们中华全国党政军和各社会团体甚至全民族深思,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能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难道就治不了自己内部的、深受人民痛恨的贪官和淫官?谁都知道,贪官和淫官总是一体的,不贪到钱何能去淫?不管民女邓玉娇犯的是什么性质的“罪”,反正她不是跑到她工作场所以外去杀人,被杀者如能自律不到那个不干净的地方去,他也不会死。不是说,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我们都想看看我们的公检法系统会怎么处理这个案子里的“法律”问题。我们今天转载“云淡水暖”的文章,是亮明我们殷氏网关注此案的观点,我们认为,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公检法系统,如果不能公正地摆平此案,给我们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一个交待,那么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一定不可能实现。
中华殷氏网站长、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 殷作斌 2009-5-26
这两天,公众的目光聚焦在湖北一个山野小镇的民女邓玉娇激情反抗手刃无良淫官一案上,评论、呼声淹没了网络,至于邓玉娇如何在法律上承担何种责任,是民众期盼的的结果,还是不伦不类的稀里糊涂的结果,还是“依法严惩”的结果,都还是未知之数,言之尚早。
看最新的报道,除了多次肯定基本事实:即淫官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商协调办公室主任邓贵大案发前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拿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被邓玉娇用水果刀刺中喉咙身亡。此外,还更加强调了一条,即邓玉娇长期患有“抑郁症”,而且,在办案人员到场时,“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京华时报。)
草民以为,无论邓玉娇患有“抑郁症”与否,并不能改变什么,因为邓玉娇是秉承在“梦幻城”这样的暧昧场所求一口打杂饭吃,但“卖力不卖身”的做人原则,在即将发生的以暴力强行要求的“特殊服务”面前的激情反应,这跟“抑郁症”无关,即便邓玉娇真有疾病,而淫官邓贵大欺辱一个病人,罪孽更深。从传统民俗语言说,邓玉娇可谓为“烈女”是也,刚烈、无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但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去审视邓烈女的行为,绝非一个简单的罪与非罪的平铺直叙,民众的反应如此强烈,恐怕与邓淫官的基层官员的身份,和邓淫官们出入“梦幻城”这样的暧昧场所,如入无人之境的现象的一种反问:为什么会这样?
毋庸讳言,“梦幻城”、“按摩房”、“洗脚屋”这样的场所,从最繁华的大都市,到巴东县野三关镇这样的偏僻乡野,遍地开花,这些场所的泛滥,其中暗藏的或者半公开的嫖娼卖淫,贩毒吸毒,已经几成“惯像”,电视的法制节目,这样的案例见多了。
邓烈女之所以“烈”,在于其身处险境,每天都面对金钱的利诱、威逼,最终还是未为屈从,但邓烈女的行为,以某些时代贤达的眼光,有失“落伍”。
把女性的肉体当作商品买卖,任意蹂躏,把玩,是几千年男权社会酿就的毒瘤,封建时期曾经有“道德家”痛呼“万恶淫为首”,但却无法改变延绵的罪恶,至今阴魂不散,是几千年封建社会、几百年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这个毒疮溃烂的脓水,至今仍在流淌。淫官邓贵大之所以拿钱出来显摆,无非就是几千年男权主义和现如今金钱至上思维的媾合。
在中国,1949年解放后的两三年间,曾经一举消灭了存在几千年的娼妓制度,将数以万计的妓女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这个壮举,是举世公认的,这个状况,维持了30年。
其实,在民间,普通百姓还是视肉体买卖为丑恶的,往往老百姓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就拿此当骂人的话语,性买卖被民间大众视为是一个很重的侮辱性词汇。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还是渴望有一个“干净”的社会环境的。
但是,冷眼观去,恰恰是一些所谓“上层”,权力上层、财富上层、知识上层对于这样的肉体买卖身心认同,富人、官员“包二奶、包三奶、包N奶”,知识精英主张“卖淫合法化”,最后落实到一点,就是一个钱字。无非就是一种心理,在金钱面前,没有买不来的东西,包括妇女的贞操和肉体,可以形成“市场”、可以形成“产业”。
80年代初,曾经在广州的一间宾馆听一位海外的华人渔民“抱怨”,说“没有红灯区不好玩”,然在深圳的罗湖电影城一带,已经有“站街女”的身影了,偷偷摸摸地问买票的人陪不陪。没有想到,20年之后,内地偏僻小镇的邓淫官们已经公然开口要服务员提供“特殊服务”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财富、权力已经屡屡突破国人基本的道德底线,富豪身故,二奶、三奶跑出来争遗产,官员落马,肯定有情妇牵涉其中,吉林副省级官员米凤君,嫖娼数目竟达百人。
最令人不能够理解的,是刑法中竟然出现了“嫖宿未满14岁以下的嫖宿幼女罪”的法条,是对广大未成年少女、幼女的反向伤害,等于是把“卖淫女”的恶名强加给未成年少女、幼女。从逻辑上说,未成年少女、幼女不具备完全或者完全不具备独立行为能力,属于需要监护的群体,这样的一个群体说人家是“自愿卖淫”,于情于理不通。
而比如,四川在线报道,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未成年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三个月后,受害人何某在其姑妈的陪同下来到天池派出所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卢玉敏行为属于不知道何某是或可能是不满14周岁幼女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
岂有此理的“法理”,岂有此理的判例,正是这些岂有此理,直接或者间接印证了贪官淫棍们“理直气壮”地掏钱买卖妇女、幼女肉体的恶习。从习水侵害幼女案、宜宾轻判淫官案,再到巴东侵害邓烈女遭反抗案,这一切都再问:为什么?
首先,这是一个“接轨”现象,国际上、特别是西方发达世界,却是有相当的“繁荣”历史和“繁荣”的现状的。媒体透露,美国制片人斯皮尔斯(Libby Spears) 制作了一部纪录片《游乐场》(Playground),反映了美国儿童性交易状况、美国相关法律缺失以及对外国和美国儿童所受剥削的观察。该电影援引了“终止童妓、儿童色情和儿童性贩运组织”(ECPAT)的数据。该组织称,美国公民占全世界儿童性游客的25%,有30万美国儿童面临被迫卷入性交易的风险。(人民网),就是说,世界上每一百个性侵害儿童的禽兽,有二十五个来自美国。
其次,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现象,怎么办?“正人先正己”,从执政党做起,从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党员知识精英做起,形成一种社会风气、监督环境,但凡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党员知识精英一有涉及这些场所,涉及侮辱妇女,权色交易者,一律先按党规办了,国法也一并跟上,舆论也势同怒潮,人神共愤。让其身败名裂,权财两空,身负重刑。首要的是先砸掉其交椅、砸掉其饭碗,再严查其性犯罪的经济背景,“思淫欲”的钱从哪里来的?
什么是“毒蛇猛兽”,奸淫幼女的,欺男霸女的就是“毒蛇猛兽”,决不能容忍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异化为横行霸道的“毒蛇猛兽”,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坚决的决裂,是民众对共产党员、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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