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氏政法界名录】公检法司优秀先进个人安泽民等

    中华安氏网 2008年12月22日 安氏宗亲会



  【安氏政法界名录】
  公检法司系统优秀先进个人安泽民等 

  安泽民 男,1944年7月出生,山西闻喜人。中共党员。1968年毕业于山西大学。现任山西省临汾地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大学毕业后在企业工作,曾任车间书记、厂办公室主任。1977年调入中共侯马市委,先后任市委办秘书、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底调临汾地委政法委员会任办公室主任、专职委员、副书记。在多年的政法工作中,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有较多研究,并总结推广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坚持打防并举、实行群防群治、强化队伍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的典型经验,1995年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近期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行依法治警、从严管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等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
 
  安俊兴 男,1951年12月生。河北省泊头市人,汉族。现任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大专文化,高(4)级法官。196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小学教师,县机电局科员,县总工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办公室主任.市信访局局长等职。1994年7月调任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潜心钻研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先后荣获省、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被市委、市政府记功、记大功多次。工作之余,善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先后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中国工人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日报》、《河北工运》、《党风与党纪》、《河北党风》、《人民信访》、《河北信访》、《河北政法报》、《河北审判》等报刊上发表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的调查》、《解决职工住房的办法与途径》、《关于纠正不正之风的调查与探讨》、《活血化瘀改善干群关系》、《预防减少越级访集体访的有效途径》、《坚持打防并举加强综合治理》、《预防刑事犯罪之我见》、《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调查与思考》等论文。并在省、市机电、纪检、信访系统研讨会上交流了农业机械管理、党风党纪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密切群众关系等论文。

  安志民 1942年7月生,重庆南川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历任部队文书、班长、排长、副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干事,成都军区首长办公室秘书、宣传股长、团政治处副主任等职。经历过军事大比武和实战考验,立过军功,年年受奖,荣获"五好战士"、"技术能手"、"优等射手"称号。曾在人民大会堂、天安门观礼台4次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接见。1982年转业到地方当法官(副县级审判员),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政策法律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曾任《前进报》、《战旗报》、《四川审判》通讯员,《绵阳日报》、《四川法人报》特约记者,《人民法院报》、《四川法人报》绵阳通联站副站长,绵阳市委研究室特邀研究员,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绵阳年鉴》、《中国改革开放系列丛书》编纂委员会特邀编辑。各级报刊和电台、电视台采用其各类文章数百篇,获优秀论文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30余次。编辑出版了《法院调研论文汇编》、《绵阳市审判志》、《审判工作规范》、《人民法庭建设论》、《房地产案件审判新说》、《防范金融风险论》等文集,应邀出席省内外论文研讨会12次。有108篇论文在《绵阳论坛》、《绵阳改革与发展》、《四川审判》、《四川法学》、《律师与法制》等刊物上发表,并被《现代论文选》、《当代中国领导干部文集》、《中华改革英杰》、《中国跨世纪改革发展战略》、《今日的辉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书收录。也曾由台湾月旦出版社和香港英国巴特奥尔兹出版社,以中、英文出版发行。策划、编辑的电视剧《谁是主犯》上下集在绵阳、四川和中央电视台播出。编写的《我爱这身法官装》在四川省法院系统文艺调演中获创作奖第一名。

  安向东 1947年6月生,河北永清人,中共党员,永清县司法局副局长、高级律师,永清县政协委员。他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律师。《河北律师则登了他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材料、《廊坊日报》3次刊登他的先进事迹,县组织部为他录制了专题片。他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20年中共办理各类案件1500件(其中国际《中裁1件、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5件)。刑事辩护有5人无罪释放,对人改变了案件性质。经济代理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先后为60多家三资企业、利税大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调解了近百起重大纠纷案件,先后为全县干部、职工、青年学生法制讲演700多场次,教育面达14万多人次,为永清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他作为人民律师,工作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20年来足迹踏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但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年共拒收礼金3万元以上,礼物折款3万余元,受到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赞誉,省、市领导考察对他作出了"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执法廉洁、团结同志、身先士卒、奋力拼搏、业务突出"的评价。

  安会波 1961年生,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滑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员、痕迹助理工程师,濮阳市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分局办公室主任、政保股长。参加工作20余年,他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尤其是1987年调市区公安分局任刑警队长以来,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把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作为主攻方向,带领全体刑警队员,团结一致,锐意攻坚,屡克大案要案,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仅1994年,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8起,其中大要案103起,摧毁犯罪团伙34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37人,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达324万余元。1993年冬至1994年春,市区连续发生系列抢劫杀人案,社会治安受到严重威胁,他主动请战,立下军令状,带领刑警迅速投入到侦察破案之中。他身先士卒,以身作则,指挥有方,亲自化装侦察,获取了重要线索。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破获了此案,然后带3名干警赴新疆的吐鲁番,连续跋涉7天7夜,将潜逃的主犯抓获归案。此案的侦破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他荣立个人二等功。

  安道举 1954年8月生,湖北谷城人,大学文化,经济师,中共党员,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谷城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197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五山公社革委会副主任、赵湾公社管委会副主任、龙滩公社党委副书记、南河区区长、北河镇镇长、北河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他自1993年任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以来,团结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法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他主持推行了法院工作目标责任制,在管理上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在审判工作中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等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措施,建立起公开透明,各司其职,互相牵制,高效运作的办案流程。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聘"的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了法院干警的内在活力,在物质建设上,他带领全体干警迎难而上,艰苦创业,建成了一万多平方米的干警办公楼、住宅楼,配备了先进的司法技术装备,交通、通讯设施建设长足发展,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几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院"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被评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两项装备先进单位。连续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所辖的11个人民法庭均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实现创佳"满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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