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氏”实践和“于氏”理论

    中华于氏网 2012年7月20日 网络


学习中国书法练习写毛笔字的“于氏”实践和“于氏”理论


于石方本人只是一个学习中国书法的练字人,靠着一个天生的爱钻牛角尖的犟脾气,一心要把毛笔字练好。在漫长的二十多年(26年多)练字过程中,自己总结出了一个独特的练字方法,也总结出了一些独特的客观规律。仔细琢磨了一番,就把这独特的练字方法叫做:“于氏”强化练习法,把这独特的客观规律就叫做“于氏”理论。
为了中国书法的进步,于石方愿意公开自己的一切——“于氏”强化练习法和“于氏”理论,在没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之前,就要保留“于氏”强化练习法的细节,只能公开“于氏”强化练习法原理。总之,只要一个发现权即可。
“于氏”强化练习法和“于氏”理论的精髓就是:“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人体自动化。“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人体自动化是人一种能力的存在,它们完全脱离中国书法而存在,跟人体有着密切的关系,跟中国书法只是一个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
纵观横看中国书法,原来如此:中国书法在有史以来,我们的前人和今人都只是看到了表面现象,估计和设想再怎么多,都是枉然。真正的客观规律往往和人们擦肩而过,人们就是不认识它。
“于氏”理论揭示了学习中国书法练习写毛笔字的真正的客观规律。学习中国书法练习写毛笔字的人再也用不着:“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但是,任何人想实施(想利用)“于氏”强化练习法和“于氏”理论,去练字,决不会一帆风顺,要承受着巨大练字之痛苦,才能走向理想的巅峰;所以,也只有学习中国书法的有志者,才能走向理想的巅峰。
“于氏”强化练习法和“于氏”理论最后完善(定稿)的日期是2005年9月18日,如:“加重,重在频率,不在幅度和强度”。就是2005年9月18日这一天才定下来的。至于“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和人体自动化,于石方本人还需要做最后的冲刺,这不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理论可以先于实践而成立。就此一条,现在提出来,比过后到达巅峰之后再提出来更有意义。换句话说,从现在开始,到顶峰的攀登本身就是一种探索,所以我一定要探索到顶峰,完成最后一步。
学习中国书法练习写毛笔字的“于氏”强化练习法原理,如下:
练字时可加重单位时间内的“练习量”,相对就缩短了学书的总时间;加重,重在频率,不在幅度和强度。(在没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之前,我只能公开这些)
学习中国书法练习写毛笔字的“于氏”理论如下:
一、练字人要在自己身上(手上)先后练出来的两次“质”的变化来,上两个台阶。当练出第二次“质”变时,练字人的身上(手上)就得到了一种“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从而也就上到了第二个台阶。在这时候练字人的书写能力和“境界”就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挖掘、并达到了自己的最大限度和最高水平。
二、练字人的身上(手上)得到了一种“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上到了第二个台阶,练字人的书写能力和“境界”就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挖掘、并达到了自己的最大限度和最高水平,这时候练字人的写毛笔字的技能就完成了自动化。
三、以上两条,这就是普通人和书法家之间的一个明确的“度”的标准。这也是练字人想当书法家的最高追求目标,同时也是一个书法家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基本能力,这个最起码的基本能力也可以叫做:书法家的基本功。用现在比较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这个最起码的基本功,也是书法家必须要具备的基本“软件”。
于石方本人认为:
如果一个练习写毛笔字的人达不到这个最起码的基本功;不具备这个应有基本“软件”,就想当书法家的话,那么他自己再怎么会说,别人再怎么会吹捧,也就是说再怎么会伪装,都是枉然。“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像这样的写毛笔字的人充其量也就是只能是一个“指鹿为马、浑水摸鱼”式的书法家。
以上理论起源于:对人手的一个“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的发现,同时这也是对对人手的一个潜在的特殊的特别的高级的生理功能的发现;
这一理论揭开了中国书法写字的千古之谜;
这一理论揭示了中国书法写字的真谛;
只有这一理论,才真正找到了中国书法和中国画的“同源”所在。
根据上述,于石方给中国书法和中国书法艺术作的定义如下:
中国书法:“写字人的一定层次(低、中、高三个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相对是内容,可用汉字的楷书、行书、草书、隶书书体的笔法、结构、章法以及墨法等组成的形式,并用圆锥毛笔蘸着墨一个汉字笔画(草书的一个连笔算一画)只落一次笔、在拟定的载体上表现(写)出来,这就是中国书法”。
“简单的说:写字人的一定层次(低、中、高三个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相对是内容,其它一切都是形式。可用这形式来表现这内容,这就是中国书法。”
再简单的说:“书法作品只是写字人表现自己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时,留下的痕迹”。
中国书法艺术:“写字人的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相对是内容,可用汉字的楷书、行书、草书、隶书书体的笔法、结构、章法以及墨法等组成的形式,并用圆锥毛笔蘸着墨一个汉字笔画(草书的一个连笔算一画)只落一次笔、在拟定的载体上表现(写)出来,这才是中国书法艺术”。
“简单的说:写字人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相对是内容,其它一切都是形式。可用这形式来表现这内容,这就是中国书法艺术。”
再简单的说:“书法艺术作品是写字人利用自己高层次的书写的基本技能——手上之‘力’时,留下的痕迹”。
(请参阅本论坛上的:《专为江南风先生而发:“中国书法究竟是什么”发现十个问题》)
于石方
200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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