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香港首名华人大律师
- 中华伍氏网 2009年3月5日 万家姓
伍廷芳(1842年-1922年)本名伍员,字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在新加坡出生,三岁时随父亲回中国,在广州读书。太平天国起后,1856年十四岁时转往香港求学,在香港圣保罗书院就读。毕业后于香港的高等法院、地方法院等任翻译。1874年自费赴英国留学,在林肯法学院攻读法律。1876年获得大律师资格,之后回香港执业,是香港首名华人大律师。1878年获港督轩尼斯委任为首名华人太平绅士,1880年获任为前香港定例局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
1882年,伍廷芳接受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的邀请,任洋务委员,成为李鸿章的幕僚。其间曾参与中法和约、马关条约等的商议,亦曾任中国铁路公司总办等职。1896年奉命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等国,当中以留在美国时间最长。1902年伍廷芳回中国,与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订大臣。之后至1906年期间,拟订了中国最早的商业法;提出废除凌迟等酷刑;并按欧美等国办法起草诉讼法,建议使用陪审团制度。1907年,伍廷芳再次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及古巴,在美洲目睹主张推翻满清的高涨革命浪潮。1910年回中国后寓居于上海。
1911年辛亥革命后,伍廷芳支持革命,于12月的南北议和中代表南方军政府。1912年1月1日民国建立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4月袁世凯掌权后,伍廷芳离职,再寓居上海。1916年6月袁世凯死后,黎元洪为总统。伍廷芳出任段祺瑞总理政府的外交部长。次年发生「府院之争」,段祺瑞被黎元洪解除职务后,伍廷芳一度出任代理总理。后来段祺瑞专权,伍廷芳于1917年12月追随孙中山先生前往广州,出任护法军政府的外交部长。及后伍廷芳一路追随孙中山。1921年孙中山于广州就任非常总统,伍任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广东省长;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总统。1922年6月23日病逝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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