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辈”字及其在卜氏家族中的启用和探讨

    中华卜氏网 2012年7月27日 万家姓


说起“辈”子来,这是同姓不同地相见最易谈起的话题,如果能相互印证是排行相同,更倍感亲切,同辈者兄弟相称,不同辈者,一般称“爷们”,或免辈喊“老人家”等尊称。但不论哪个姓氏,在全国各地能相互印证排行相同的除孔家外,几乎没有,大部分都是以一家子相称,能对上堂号的那就算十分万幸了。

中国人在姓名之中加用辈字,已是民俗,可以说是世界上独有的人类文明。人类从蛮古进入文明后,“名”是区别个人的代号,“姓”“氏”是血缘群体的代号,“辈”字是某个姓氏中的世序代号,长幼有其序,世代得以明,也是人伦文明的象征。

“辈”字的启用,随着社会和人口的发展而产生,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逐步完善。在历史上,秦、汉、两晋之前,社会经济发展缓慢,人口发展从卜氏大宗谱记载中“年五六百载,寥寥数十丁,类皆鹑衣百结”可知,当时人口少,多以单字为名,重名者少见。隋、唐、宋、元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快速,人口显著增多,开始用双字为名,以减少重名,从历史人物的名字很容易看出,如唐朝的李世民、程咬金,北宋朝赵匡胤、王安石等人物。同时出现在亲弟兄和近门近支弟兄中,在姓与名中增加一个相同的字,以示为同世弟兄。如赵匡胤与赵匡义、李世民与李建民等。但不是在整个家族中都统一启用,所以说,这只是“辈”的初萌表现时期。明、清两朝,社会和人口的发展增快,民间亲弟兄多至八、九个,少至三、四个,因而在同族支不同世者中,重名情况逐渐显露,在谱牒中伦次易乱,交往中世序难明。所以说,家族较大的地区为避免重名、乱序之弊,以顺次安排若干世,故称之为排行“辈”字。初现时规定为姓和名中间,但家族中较大的,二支或其他非长门支将“辈”字在名后,如长门之人姓程名良,称为程箴良,若为非长门人,称为程良箴,还有的用来区别单世和双世。排行“辈”字的出现,可使家族支派人口多而有序,繁而不乱。

排行“辈”的启用,从多个姓氏谱牒查看,孔氏“辈”较早[摘自孔氏与曲府--从中兴祖孔仁玉的4个儿子开始,便注意到命字形边旁相似:长、次二子孔宜、孔宪,其名都用“宀”字头,三、四子孔冕、孔勖,其名都用“曰”字头。第四十五代共10兄弟,一律以“延”字作辈;第四十六代除孔圣祐外皆以“宗”字为辈;第四十七代29人中,有25人用“若”字辈,用“公某”为表字;第四十八代的47人中,41人全用“端”字为行辈,以“子某”表其字。到了第四十九代的49人中,一律以侧“玉”边旁(王)为行辈字形,以“某老”表其字。第五十代44兄弟,皆以“扌”(手)字旁为行辈字形,而以“元某”或“某之”表其字,第五十一代孔元措兄弟34人,全部以“元”字为辈。第五十二代全部以“之”字为辈,以“某甫”为字。第五十三代84人,皆以“氵”(水)字旁为行辈字形,而以“世某”表其字。第五十四代104个兄弟中,全部用“思”字为行辈,以“某道”表其字。第五十五代兄弟100人,全部用“克”字为行辈,以“某夫”表其字。第五十六代皆用“希”字为行辈,用“士某”表其字,第五十七代皆以“言”字旁为行辈,“某伯”为表其字。
  从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孔宗翰首刊《阙里世系》“收族于谱”之后,历金、元两代直到明初,阙里孔氏家族代代世次分明,行辈趋于统一。孔氏“南宗”世次完全与“北宗”行辈同。中兴祖以前流寓全国各地的孔氏族人,自元代之后也基本仿照曲阜阙里行辈命字。而这种行辈是家族内部逐渐形成的。
  到了明代初期,曲阜孔氏家族受到封建王朝空前的尊崇优渥,不仅敕赐祭礼、祭田、开府设官、钦设族长,而且到惠帝时还恩赐行辈。明初孔族人纂辑的《孔庭摘要》记载了这一史实:“五十八代公,洪武三十三年(1400年)袭封衍圣公。赐孔氏八辈:公、彦、承、弘、闻、贞、尚、胤。”行辈从五十八代排到六十五代。
  至明朝末年,第六十五代孙、衍圣公孔胤植刊修完天启甲子谱之后,惠帝赐八字行辈已经用完,于是,他于崇祯元年(1628年)于“胤”字辈下又“编定十吉字”,上奏题准后,出示晓谕。《阙里志》卷二十二刊载了这则谕示。这十字辈连同表字是:“兴(起)、毓(钟)、传(振)、继(体)、广(京)、昭(显)、宪(法)、庆(泽)、繁(羽)、祥(瑞)。”这样,十字行辈可从六十六代排至七十五代。
  清代同治二年(1863年),第七十五代孙、衍圣公孔祥珂袭封的当年,因明代钦赐行辈业已用完,又奏准新立孔氏行辈十字,可以从七十六代排到八十五代。《续修曲阜县志·圣贤志》记载道:“清同治二年,七十五代衍圣公祥珂有立行辈十字: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
  民国八年(1919年),七十六代孙衍圣公孔令贻去世之前,曾新拟孔氏二十行辈,未及上呈而卒。翌年十月,孔令贻遗孀陶氏夫人召集合族,议定先公所拟二十字,咨请北洋政府内务部备案。《陶太夫人起居日记》这样记载:“民国九年庚申……十月,老太太召集合族公议,拟定孔氏行辈二十字,咨部备案。”这二十字自八十六代起,可以排至第一百零五代。即:“建、道、敦、安、定,懋、修、肇、懿、长,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孔氏行辈初赐于明洪武三十三年,后人一般认为是明太祖朱元璋所赐。其实这是个误解。朱元璋崩于洪武三十一年,太子早卒,太孙朱允炆嗣位,次年改元“建文”,为惠帝。惠帝于建文二年(1400年)命孔公袭封时,钦赐八字行辈,这在孔林内孔公《神道铭碑》中有明确的记载。但是,为什么赐行辈之年作“洪武三十三年”呢?这里面有个历史的原因。当年惠帝以太孙登极后,太祖四皇子燕王朱棣不服,誓师抗命,南下“清君侧”。至建文四年攻下南京,取代惠帝,自立为君,削“建文”年号,将惠帝在位四年的年号一律改为以“洪武”年号顺沿,明年方改元“永乐”。所以,建文二年恰为“洪武三十三年”,成书于永乐年间的《孔庭摘要》不敢不以此例书写纪年。不过,这却导致后人还真以为孔氏行辈是朱元璋赐的呢!更有人以为古文献中“三十三年”的记载当是“二十一年”之误哩!
  惠帝所赐八字行辈中,有两个字在后世起了变化,一个是“弘”字,一个是“胤”字。其中,“胤”字是清代前期孔氏后人为避清世宗“胤禛”的名讳而改变“允”字的。虽然,那时六十五代孙衍圣公孔胤植已经亡故,但雍正帝即位后,其他皇兄皇弟已为避讳,将“胤”字改为“允”字。但孔氏也不能不避皇家名讳呀,于是将“允”字改为“荫”或“”字。所以,孔府档案及孔氏家志谱谍诸文献中,将孔胤植的名辈相继记载为“允植”、“荫植”、“植”。但是,允、荫、三字仍与“胤”音韵相近,所以又改为“衍”字。清代《续孔庭摘要》记载说:“衍治,以行辈‘胤’,治避朝讳,改‘衍’字”。至此,当时健在的六十五代裔孙全部改“衍”字为行辈。到了乾隆年间,孔氏族人又因避高宗“弘历”的名讳,将已定行辈中的“弘”字改为“宏”字。由于此时已无“弘”字辈的人在世,只好于文献追记时遇“弘”而改“宏”了。但是,明代固有的文献是难以全部改变的,所以“弘”、“胤”、“允”、“荫”、“”字辈的人名在孔府档案中时时互见。乾隆甲子年所修的《孔子世家谱》,就是因其中避讳之处未尽处理好,后来全部收回重改刊印,就是这个缘故。这不能不说是清代文字狱所造成的恶果。
  细心的人会发现,在钦赐的孔氏行辈中,有两个字与唐代宗子的行辈相同:一个是第三十三代孔德伦与第七十七代孔德成的“德”字辈,一个是第四十一代孔昭俭和第七十一代孔昭焕的“昭”字辈,是否有未避祖讳之嫌?然而可以这样理解,既然是经皇帝御赐的,大概有“昭”著崇“德”之缘吧
 

孔氏行辈从四十六代起,至一百零五代止,有自定,有御赐,总共60辈,成为孔氏家族吉字命名的依据法则,不能更改,否则不准入谱。这60辈通计为:
宗若端玉手,元之水思克。
希言公彦承,弘闻贞尚胤。
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
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
建道敦安定,懋修肇懿长。
裕文焕景瑞,永锡世绪昌。
  在这些行辈中;除“弘”后世作“宏”,“胤”后世作“衍”外;“懿”,有文献作“彝”者,“长”,有文献作“常”者,“绪”,有文献作“续”者]。

康熙五十九年,授先贤卜子夏六十四世孙尊贤公为翰林院“五经博士”之职[翰林院(Imperial Academy或Hanlinyuan )中国唐代开始设立的各种艺能之士供职的机构。初唐玄宗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后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任职者称为待诏。起草诏制本是中书舍人的专职,但唐玄宗感到中书舍人草拟诏制的制度难以保守机密和应付急需,乃一度挑选擅长文学的亲信官员充翰林院待诏,以备起草急诏(兼撰拟诗文)。开元二十六年(738),又另建翰林学士院,专供草拟诏制者居住,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秩品。初置时并无员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例,置学士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安史之乱以后,军事频繁,翰林学士地位愈来愈重要,不但在草拟诏制方面分割了中书舍人之权,也在参谋密计方面分割了宰相之权。唐宪宗以后,翰林学士承旨往往晋升为宰相。学士院设置之后,与中书舍人院有了明确分工。学士所起草的是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为内制;中书舍人所起草的则是一般臣僚的任免以及例行的文告,称为外制。学士院有两名由宦官充任的学士院使(或称翰林院使),在皇帝与翰林学士间起传达联系的作用,在政治上有很大影响。后晋天福五年(940)曾宣布废除翰林学士,将草拟诏制之权归还中书舍人,但不久又恢复。

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一,二人,孔氏北宗、南宗各一人。顺治元年,北宗授孔子六十五世孙允钰,奉子思庙祀。南宗自明彦绳授职后,数世未袭,康熙四十一年,始授孔子六十六世孙兴醽主衢州庙祀。
其余世袭五经博士有:
东野氏、康熙二十三年,授元圣周公七十三世孙东野沛然。
姬氏、乾隆四十三年,授周公七十七世孙肇勋,主咸阳庙祀。
颜氏、顺治元年,授复圣颜子渊六十八世孙绍绪。
曾氏、顺治元年,授宗圣曾子舆六十四世孙文达。
孟氏、顺治元年,授亚圣孟子子舆六十三世孙贞仁。
仲氏、顺治二年,授先贤仲子路六十一世孙于升。
闵氏、康熙三十八年,授先贤闵子骞六十五世孙衍籀。
冉氏、雍正二年,授先贤冉子伯牛六十五世孙士朴。
冉氏、雍正二年,授先贤冉子仲弓六十七世孙天琳。
端木氏、康熙三十八年,授先贤端木子贡七十世孙谦。
卜氏、康熙五十九年,授先贤卜子夏六十四世孙尊贤。
言氏、康熙五十一年,授先贤言子游七十三世孙德坚。
颛孙氏、雍正二年,授先贤颛孙子张六十六世孙诚道,道光四年,改归嫡长树勋。
有氏、乾隆五十三年,授先贤有子若七十二世孙守业。
伏氏、嘉庆十年,授先儒伏子胜六十五世孙敬祖。
韩氏、乾隆三年,授先儒韩子愈三十世孙法祖。
张氏、康熙二十六年,授先儒张子载二十八世孙守先,主凤翔庙祀。
邵氏,康熙四十一年,授先儒邵子雍三十世孙延祀。
以上每姓俱各一人。
另有:
朱氏二人。顺治十二年,授先儒朱子熹徽派十五世孙煌,奉婺源庙祀。康熙二十九年,授闽派十八世孙溁,主建安庙祀。
关氏三人。康熙五十八年,授关公羽五十七世孙霨,主洛阳庙祀。雍正四年,授五十二世孙居斌,奉解州庙祀。十三年,授五十二世孙朝泰,主当阳庙祀。

衍圣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祭祀孔子,管理林庙,以后陆续增加了管理孔氏族人、管理先贤先儒后裔、推荐任命官员等。随着孔子地位的日益提高,祭祀孔子的活动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最多时一年要祭祀五十多次,这些都由衍圣公主持负责;在做好祭祀孔子的同时还要统率护林官等有关官员管理好孔庙孔林;通过修订家乘族谱、制定家法族规、惩罚违犯家族法规及轻犯国典的族人等手段管束族人;管理颜回、曾参、孟轲、闵损、冉耕、冉雍、端木赐、仲由、言偃、卜商、颛孙师、有若、周公等先圣先贤的后裔;保举曲阜知县和典籍官、管勾官、百户官、司乐官、掌书官、伴官等十九位衍圣公属官。此外,衍圣公有时还奉皇帝之命过问地方事务,如“稽察山东全省学务”等] 。乾隆九年后,谕示六十五世<与孔家六十六世同辈>始用孔氏排行辈<待考>。这是因为卜氏一世为卜子夏,孔氏一世为孔子,所以说孔氏的六十六世与卜子的六十五世是同辈人,所以共用一样的排行,应为兄弟相称,以此类推。但是,同辈人比孔氏少一世,所以说,同世人,称孔氏叔伯。

卜氏家族正式编排启用辈字,始于清朝初年,各地族支大都自行制定,而不是象孔氏那样,整个家族统一来制定。丰县卜氏大宗谱族支编定了“维以学为业,斯克法启宗,循诗复会礼,道义自昌明”,二十个排行辈字。微山(原沛县)分支则是“兆继万端……”,铜山黄集分支则是“洪志履崇……”。

卜氏启用孔氏排行辈字,在整个卜氏家族中的各个族支中不尽一样,由于清朝时期,交通、讯息不便,族支间少于交往,所以,除山东省钜野县卜氏从六十五世启用孔氏辈字外,丰县与周边县、区启用较晚,时至清末,钜野“五经博士”家境败落,为寻求资助,“卜翰林”巡游周边各县卜氏聚居区,因而才开始启用孔氏排行,丰县、微山、铜山、鱼台等,从六十九世“广”辈()出生较晚的长世人,则从六十八世“继)开始启用。丰县因族人繁多,为避免重名,未废原卜氏自拟排行,继续同孔氏排行一并使用。因孔氏是圣门,故将其辈字称为大排行,原丰县卜氏排行称为小排行。

根据卜商故里联谊会张继峰先生、牛满国先生等在国内卜氏聚居的地方征访,较为边远的省份和偏僻地区,至今尚未启用孔氏排行。

丰县卜氏家族的小排行与孔氏圣门的大排行并同使用,虽然避免了重名的好处,但是也出现了同字不同世的地方。

 

丰县卜氏小排行与孔氏大排行对照表

从上面表中可以看出,六十五世与七十七世“维”同,八十世与八十六世“道”同,八十三世与一百零四世“昌”同,三处同字不同世,以及七十世“斯”与七十六世“诗”同音,所能纠正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取消小排行,一是将这几字在不改变原来的意思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所以提出以下意见:诗改儒,道改浩,昌改光。因六十五世维与七十七世维相差十二世,百年之余,暂不修改。

与孔氏同用大排行的还有:孟氏、曾氏、颜氏,闵氏、冉氏、殷氏、端木氏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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