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名人】清末“翰林四谏”之黄体芳
- 中华黄氏网 2011年8月23日 转载
黄体芳(1832—1899),字漱兰,号莼隐,别署瘦楠、东瓯憨山老人,人称“瑞安先生”,瑞安县城(今罗阳镇)人。
一、生平简况
黄体芳是咸丰元年(1851)举人。同治二年(1863)癸亥清穆宗登极恩科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为二甲十名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清朝时是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有潜质者先在翰林院内学习,成绩优异者留任。四年散馆二等七名授编修(正七品)。五年大考二等四名,授詹事府司经局洗马(从五品)。六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七年任翰林院侍讲、侍读。八年任詹事府右、左庶子(正五品)。九年充福建学政。十一年翰林院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从四品)。十二年贵州乡试副主考,山东学政。
光绪元年(1875)以后,黄体芳任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日讲起居注官,咸安宫(官学)总裁,内阁协同批本,稽查右翼宗学(皇室子弟专学),诰授中宪大夫。光绪六年八月,因前任学政夏同善卒于任上,黄体芳得以补授江苏学政。光绪七年十二月擢内阁学士(从二品)兼礼部侍郎衔。光绪八年八月又连任江苏学政。光绪十一年(1885)八月任兵部左侍郎(正二品),因弹劾李鸿章,引起慈禧震怒。光绪十二年官降二级,调为通政使司通政(正三品)。光绪十七年(1891),黄体芳年六十岁,从任上乞休。光绪二十五年(1899)五月九日,去世于瑞安,年六十八。黄体芳传见《清史稿》卷四四四。
黄体芳日探讨掌故,慨然有经世志。1861年咸丰帝病死,慈禧发动政变,由两宫太后共同治理朝政,定年号为“同治”。政变后,清政府对外维持“中外和局”,对内推行洋务新政,鼓励臣下对时政提出条陈,做遇事敢言的“直臣”。清朝内部出现“清流派”。主要成员多是翰林院有专折奏事权力的官员。清流派参劾官吏,臧否人物,上疏谏诤,评议朝政,一时蔚然成风,对清政府的内政外交一度产生较大影响。黄体芳先后劾尚书贺寿慈饰奏,俄使崇厚误国,洪钧译地图舛谬,美使崔国英赴赛会失体,时论推许,黄的奏疏“皆人所难言,直声震中外”。张佩纶、黄体芳、宝廷、何金寿四人被称为清流派“翰林四谏”。
二、“烧锅”之争
光绪二年(1876),黄体芳山东学政任满还朝。三年六月,上《裁定外省陋规疏》。
光绪三年(1877),中国发生300年不遇的大旱,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省份,因饥病等死亡人口900—1300万。为节粮,御史胡聘之提出严禁烧锅之议。其实,早在乾隆二年(1737)就规定禁止私自造酒。但是,这一政令难以通行,咸丰年间(1851—1861),户部奏请“准发照,抽收烧锅稅银”。御史胡聘之认为每张执照年收银三十余两,许可经营后“百弊丛生”,顺天、直隶烧锅数千家,一年耗谷岂止数百万石?现天旱朝廷粮食无处採买,要严行禁止。已发照的酿酒户也要上缴执照,等日后五谷丰登再酌量发给。李鸿章也提同样建议。两宫太后把两道奏折一并交给户部讨论。
光绪四年(1878)二月,户部不同意,他们认为日后只需禁止新开烧锅就够了。一些言官深为不满。黄体芳上折驳,因为烧锅执照是由户部发给的,所以户部向来有不入正帐的收入。上谕要求户部解释明白回奏。接着,朝廷同意了胡聘之、李鸿章、黄体芳等人的建议,现在灾情严重,烧锅应该一律禁止,等来年谷物丰收,才能烧锅酿酒。
黄体芳不满意这样的上谕,他继续上奏:烧锅的地方“竉大如屋,突烟腾上”,形如轮船的烟囱,数里外可见。去年冬天,传要禁止烧锅,京城粮价马上下跌。借口不扰民而不禁烧锅是偏见。现在大灾之年,政府决不能行自由放任的粮食政策。黄体芳弹劾户部尚书董恂贪鄙欺罔,举止卑谄,请立予罢斥。
三月初,户部以魁龄为首,联名上解释条陈,认为从咸丰开禁以来二十余年“各商安业已久”,现忽禁烧锅一千多家“坐失生计”;其次,胥吏藉端敲诈勒索,会造成朝廷“未收米谷平价之利,而已先受骚扰失业之害”。对此建议,光绪四年后不许新开烧锅。现年有数十家呈报歇业,久之烧锅会不禁自绝。对于三万两饭银事,现每年实收一万数千两,都用在正途上,而不是像黄体芳所言被户部私分。两宫同意了他们的意见。并奉旨黄体芳以传闻无据之词信口诋毁,著交部严议。张佩纶再上“请宽言事之咎折”,称黄体芳以论劾董恂交部议处,深恐与求言初意未符,请将黄体芳应的处分特旨宽免。
三、参贺寿慈
光绪五年(1879),黄体芳迁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折参工部尚书贺寿慈,劾使俄大臣专擅误国,言人所不敢言。
贺寿慈,道光二十一年(1841)二甲四名进士。先任吏部主事,咸丰初年进军机,后任监察御史,光绪三年(1877)任工部尚书。
贺寿慈晚年行逾不检,颇有贪名。结交了声名狼藉的书商李春山。李春山在北京琉璃厂开了“宝名斋”大当铺。“行大欺客”京中的穷翰林很多人受过他的气?贺寿慈食量很大,一顿能独尽一只肥鸭。李春山投其所好,常备盛馔款待。贺寿慈亦自忘其为一品大员,下朝以后,翎顶辉煌地直入宝名斋。张佩纶毫不容情地奏上一本:宝名斋当铺书商李春山,捏称工部尚书贺寿慈是其亲戚,招摇撞骗,内自朝官,外而州县,交结往来。或包揽户部报销,或打点吏部铨补,借势招权,干预公事,煽惑官场,败坏风气?请饬下顺天府,将李春山驱逐回籍。”
慈禧太后派李莲英暗查属实,发军机处处理。于是军机拟旨,查问李春山跟贺寿慈是否亲戚?贺寿慈复奏“与商人李春山并无真正戚谊,素日亦无往来,其有无在外招摇撞骗之处,请饬都察院查究。”慈禧降旨都察院会同刑部收监严办李春山。御史李蕃奏,宝名斋九开间门面是由侵夺官地,霸占贫民义院的地基而来。
清流以为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则民心反添不满。黄体芳再次上奏。原来,李春山的前妻是贺寿慈义女。前妻死后,贺寿慈将丫头当女儿嫁给李春山。李春山以重金罗致了一个绝色女子,送给元配早故的老“丈人”娱老。黄体芳还算厚道,对这段“假邪戚谊”,只说了一半,李春山“前后两妻,贺寿慈皆认为义女,往来一如亲串。贺寿慈之轿,常时停放其门,地当孔道,人人皆见,前次复奏之语,显然欺罔。”
于是,慈禧太后借题发威:“贺寿慈身为大臣,于奉旨询问之事,岂容稍有隐匿,自取衍尤?此次黄体芳所奏各节,着该尚书据实复奏,不准一字捏饰,如敢回护前奏,稍涉欺蒙,别经发觉,决不宽贷。”
严旨切责之下,贺寿慈不敢只字不承,唯一的办法是避重就轻。复奏中承认曾向宝名斋买过书,“照常交易,并无来往情弊”,又说“去年至今,常在琉璃厂恭演穆宗梓宫龙楯车时,或顺道至该铺阅书。”两宫太后觉得情有可原,降旨“交部议处”。
吏部议处,是承旨而来,“恭演龙楯车”是大丧仪礼,应该如何敬慎将事?所以“顺道阅书”,可以构成“大不敬”的罪名,但谕旨中只说:“恭演龙楯车系承办要务,所称顺道阅书,亦属非是。”因而议处便从“非是”两字上去斟酌,不照“大不敬”律例,罪名便轻了,议的是“降三级调用,不准抵销”。同时,都察院与刑部拟李春山的罪名是:“杖六十、徒一年,期满递解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至于贺寿慈应得何处分,奏请圣裁。
前后两个月的工夫,就由于宝廷和黄体芳,加上李蕃的笔杆儿一摇。将现任尚书打了下来,将城南一霸的李春山送入监狱,军机处还根据慈禧的的要求进行自责。言官的地位,越发抬得高不可攀。那些平日不惬于清议的大老,不免个个自危。尤其是那些玩法舞弊的官员胥吏,都在暗中相互警告:该敛敛迹了,莫自找麻烦。
四、继统之争
1874年农历十二月五日,同治皇帝病死。按照清代祖制,应该从同治帝近支下辈溥字辈中选立皇位继承人。慈禧太后却选立了同治同辈仅4岁的载湉(即光绪皇帝)继承皇位。因为,选溥字辈的,同治帝皇后就该尊为皇太后,慈禧是太皇太后就不能再垂帘听政。慈禧怕情况有变,立即以两宫皇太后名义发布懿旨:“(同治)皇帝龙驭上宾,未有储贰,不得已以醇亲王奕譞之子载湉承继文宗显皇帝(咸丰)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同治帝)为嗣,特谕。”并宣告改明年为光绪年。
光绪元年(1875年)农历正月十五,内阁侍读学士广安上了一道折子。举例:“宋太祖遵母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后传子竟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遂起无穷斥驳。”广安由此提出应该立下一个铁券,以防另生事端。慈禧在谕旨中对广安大加申斥。
光绪五年(1879年)4月11日,同治惠陵大葬结束,参祭的吏部主事吴可读在陵墓边小庙服毒自尽,并留下一道密折,指责慈禧太后为咸丰立嗣而没有给同治立嗣,事情一拖再拖,一误再误。由于尸谏,慈禧当天就颁布皇太后懿旨:前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著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将吴可读原折会同妥议具奏。
5月9日,遗疏先在小范围传阅,朝廷命臣属赴内阁“公同阅看”。 5月15日,太后和光绪于东暖阁召见重臣,询问处理办法。5月21日,清廷将议事范围扩大,召集更多官员在内阁集议。部分臣僚特别是宗室的某些王公大臣认为继统牵扯建储,故而表态“不敢参议,不得擅请,不能预拟”,提出对遗折“以毋庸置议复奏”。打算跟过去一样,把事情敷衍过去,引起部分与会者的不满,某些与会者认为统一会奏显然不能反映他们的意见,酝酿“别疏陈所见。”
御使李端棻指责所谓的“不敢参议”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清廷原先发布的上谕提出光绪生子即为同治继子,此过继人便要成光绪帝位的继承者,违反清朝不预立皇储的祖制;而且,光绪无子或多子怎么办?生子不贤又怎么办?
编修黄体芳更对5月7日谕旨中的定调表示不满,“体芳略言:‘即是此意’一语,止有恪遵,更有何议?乃激烈者盛气力争,巽畏者嗫嚅不吐,或忠或谨,皆人臣盛节,而惜其未明今日事势也。”他分析,皇帝继嗣和民间不同:如果为同治打算,光绪的皇子继嗣为同治之子,应该继承帝位。那么,光绪将来就成为皇伯。反之,光绪的皇子继嗣为同治之子,只封一个王,同治的帝位没有延续又不行。这是一个两难问题。他鼓动臣僚打消顾虑,“夫奉祖训,禀懿旨,体圣意,非僭。先帝今上皆无不宜,非悖。明其统而非其人,非擅。论统系,辨宗法,正足见国家亿万年无疆之庥,非干犯忌讳。”
经反复征求意见,翁同龢、张之洞明确设计了如何解决建储与立嗣矛盾的方案:不管光绪生有几子,都先不继嗣,直到继统决定才继嗣,继承光绪帝位之人也就是继嗣同治之人,两下里同时完成。终于将先前争论不休复杂纠缠的继嗣同治问题廓清云雾。但是还是没有解决黄体芳提出的光绪将来就成为皇伯的问题。事后,朝廷把吴可读原奏及王大臣等会议折,徐桐、翁同龢、潘祖荫衔折,宝廷、张之洞、黄体芳各一折,并闰三月十七日及本日谕旨,均著另录一份存毓庆宫。
后来,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慈禧太后和光绪同时生了重病。由于光绪皇帝无后,慈禧在中南海商量立储人选,军机大臣认为内忧外患之际,当立年长之人。慈禧太后根据原来继统之争的决议,立光绪皇帝胞弟载沣的长子溥仪为帝,溥仪继嗣同治,同时兼嗣光绪,由载沣摄政,第二年改年号为宣统。
继统之争还张扬了同光之际风行当道的清流党人的气势,时论认为:“体芳、宝廷、佩纶等,时称翰林四谏,有大政事,必具疏论是非,与同时好言事者,又号‘清流党’。然体芳、宝廷议承大统,惓惓忠爱,非佩纶等所能及也”,在 翰林四谏中,把黄体芳排在第一位。
五、南菁书院
光绪六年(1880)八月,黄体芳提督江苏学政。光绪七年十二月擢内阁学士(从二品)兼礼部侍郎衔。光绪八年(1882)八月又任江苏学政。九月,他倡捐廉俸,在两江总督左宗棠的支助下,卜地在江苏学政所在地江阴城内中街长江水师京口营游击、协镇两署故址,创办南菁书院。九年秋书院落成。书院仿浙江诂经精舍例,分经学、古学两门。聘请浙东经学大师黄以周任书院山长,倡导以阐扬传统经学为宗。书院开馆之始,黄体芳又调集了各省官书局所刊书籍,贮存院中藏书楼,供学习者观阅。《古红梅笔记》记载了一件旧事:1915年任教育总长的江苏吴县人张一麐(1867-1943),光绪八年14岁考中副榜贡生却无钱买书,他去拜谒江苏学政黄体芳,道出无钱买书的苦恼,“酒气熏人”的黄体芳即拍板让其入院读书,表现其体谅寒士的为师情怀,赢得了士子之心。
又如翰林院编修出身的清末民初著名文史学家、教育家、方志学家金鉽(1869—1950),光绪十年(1884)童子试考取秀才资格时,参与童子试的一些考生害怕金鉽参考会挤掉自己,便借口他原籍安徽,未加入泰兴籍,县试时群起攻击,州试时攻击者更多,甚至要求主试者扣考。院试时,攻之者益众。幸亏江苏学政黄体芳力排众议。不允所请,金鉽录取入县学,时年仅15岁。
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力图改革,命各省书院一律改为中西兼习的学堂,南菁书院改为“南菁高等学堂”。书院历经十六年,入院肄业的课生有1186名(失落资料的人数不在内),其中进士8名,举人46名,秀才327名(肄业后考取功名的不在此数)。南菁书院的创办,使江阴这一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区区一县,在19世纪中叶以后成为近代文化、教育较为发达之乡,俨然跻身于文化之邦。近代著名学人金天羽(1873-1947)指出:“瑞安黄漱兰学使创南菁书院于江阴,数十年来,大江南北,才俊之士,多出其中。”
六、 劾李鸿章
光绪九年(1883)12月至光绪十一年(1885)4月,由于法国侵略越南并进而侵略中国而引起的一次战争。第一阶段战场在越南北部;第二阶段扩大到中国东南沿海。战争双方在军事上互有胜负,由于清朝统治者的腐朽昏庸,最后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当时人称:“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
光绪十一年(1885)八月,黄体芳还京任兵部左侍郎(正二品)。黄体芳自为官以来一直主战。法军进犯越南,他上书主张与法军开战,建议破格重用黑旗军主将刘永福御敌。前线捷报频传之时,李鸿章却与法国使臣签订丧权辱国的《中法条约》。
黄体芳大怒,遂递上折子,要求朝廷革去他的海军衙门会办一职,把他的北洋水师统帅权让给曾国藩的公子曾纪泽。黄体芳奏:李鸿章“今既奉命会办,设遇海氛,仍踵故智,拥兵自卫,……(所用)皆贪诈卑污之辈,遍布海军,一旦有警,祸甚噬脐,悔之何及……是水师,并非中国沿海之水师,乃直隶天津之水师;非海军衙门之水师,乃李鸿章之水师……再阅数年,兵权益威,恐用以御敌则不足,挟以自重则有余。”“上年边务迭兴,议和则李鸿章必占人先,议战则李鸿章必落人后。”“自办洋务以来,造机器,广招商,置兵轮,购枪炮,由李鸿章奏办者几十年,糜国帑以亿万计,百弊丛生,毫无成效”云云。 这些犀利的贬诋言辞,充分体现了黄体芳不畏权势,敢同损害国家利权的权贵作斗争的勇气和魄力。
李鸿章是深为慈禧太后所宠信,倚为辅弼,资为干城的重臣,并屡被任为钦差,代表国家处理重大外交事务。此奏折写于甲午战前8年,所陈忧虑,在甲午战争中均应验。但此奏折引起慈禧震怒,黄体芳以“妄议更张,迹近乱政”罪名,交吏部议处。光绪十二年(1886),兵部左侍郎黄体芳官降二级,调为通政使司通政(正三品)。清廷通政使司主要职责是收纳各省题本,校阅后送交内阁。如题本有逾限期的,则须移文有关部门议办。在京各衙门的一切奏本,不分公私,也均须送通政使司呈进。
七、自建铁路
光绪十四年秋,黄体芳主持福州乡试,当主考官。光绪十五年(1889),清政府决定修建芦汉铁路,但在资金筹集问题上发生分歧。总理海军衙门奕睘等人因为有办理铁路事务的经验,对商款并不抱多大信心,而是主张依靠官帑和外资。当时绝大多数人反对借用外资。因此,奕睘等人的筹资建议招致很多人反对。黄体芳两次上奏“专止洋债”,黄彭年也告诫清廷勿借外资,“免失大国之体”。1889年8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也明确反对利用外资,提出不仅要自筹建路用款,而且还要自制铁轨。1889年12月6日,清廷宣布:“请饬部岁拨的款二百万,不借洋债,不购洋铁,用蒇全工,如所请行”。这是清政府明确提出自筹资金修建铁路的政策,反对借助外资修路。
八、建“话桑楼”
光绪十七年(1891),黄体芳从任上乞休,退休后回乡静养。回家后迭主河南大梁、信陵、敬敷书院讲席。后主讲于金陵文正书院。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江宁(今南京)主讲文正书院,时值康有为发起成立上海强学会,乃与其子绍箕、其侄绍第均列名会籍。
回家后,不甘寂寞的黄体芳想辟一处可雅集畅饮、吟诗诵赋并可供奉乡贤诗人牌位的地方。此念头与王岳崧、胡调元等几位离官回瑞安的雅士们不谋而合。光绪二十四年(1898),他们共同出资在瑞安小东门外买了数畦桑田,建三间小楼,周边设围墙,于次年春竣工,并借用唐孟浩然《过故人庄》“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诗意取名为“话桑楼”。围墙的大门题篆书“丰湖别墅”。但此楼建成的几个月后,黄体芳与王岳崧的母亲却相继谢世。坊间既传,“话桑”与“话丧”谐音,不吉。同年,黄绍箕返乡,开始赴丧守制,更字鲜庵。改话桑楼为“飞云阁”。
光绪二十五年五月九日(1899-06-16),黄体芳去世于瑞安。年六十八。黄体芳墓在潘岱街道前垟村、传见《清史稿》卷四四四。叶尔恺撰有《黄体芳传》。孙延钊撰《瑞安五先生系年合谱》。著作有《漱兰诗葺》一卷、《黄漱兰先生骈文》一卷、《赋抄》一卷、《黄漱兰先生奏稿》、《江南征书文牍》、《司铎箴言》、《醉乡琐志》、《钱虏爰书》等。《晚晴簃诗汇》卷一六一录其诗作6首。俞天舒编成《黄体芳集》,2004年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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