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网新闻】少年庞宗钊救人牺牲,两年后救人事件无定论。

    中华庞氏网 2013年11月2日 庞九林庞占陆


       

       

少年庞宗钊救人牺牲,公安局拒不将申报材料交政府认定
法院判决已经一年,公安局拒不履行。 
   
    15岁少年为救他人而牺牲,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认定保障和奖励规定》,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但是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却拒不将认定材料报请政府批准。
  其父亲庞敬高状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不作为,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2012年10月19日判决天河区公安分局未依法履行报批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要求天河区公安分局在60日内将材料庞宗钊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材料上报广州市天河区政府批准。已经判决公安局不作为,要求其将审核意见上报区,予以认定,但是该公安局仍然不上报。
  从该案件可以看出,天河区公安局不作为,对待事关救人少年是否是见义勇为的大事,竟然不讲材料提交区政府批准。可见对待工作是多么冷硬横。

 

 

 

视频资料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k4NTM1NDg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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