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外史”高鄂

    中华高氏网 2012年1月4日 高氏家族转


   生卒年: 约1738—约1815 清代文学家。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别号“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

目录
生平简介
主要著作
其他作品
续写红楼
续作意义
续作考证
   续作著作权

 生平简介

  高鹗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少年时喜冶游。中年一度在外课馆。熟谙经史,工于八股文,诗词、小说、戏曲、绘画及金石之学亦颇通晓。诗宗盛唐,词风近于花间派,论文则“辞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诚”,强调以意为主。他热衷仕进,累试不第,乾隆五十三年(1788),始为顺天乡试举人。六十年进士。历官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嘉庆六年(1801)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由侍读选江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升刑科给事中。在任以“操守谨、政事勤、才具长”见称。晚年家贫官冷,两袖清风。所以虽著作如林,却多未及问世而赍志以终。《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

  清代乾隆五十六年萃文书屋活字印本《红楼梦》(程甲本)序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自注说:“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并有“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一般认为长篇小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一说是书商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成,也有据乾隆间萃文书屋本《红楼梦》程伟元“序”及“引言”谈及陆续购得后40回续书残抄本事,认为另有续写之人,程、高只做了修补整理工作。

 主要著作

  高鹗生于乾隆三年(1738),大约卒于嘉庆二十年乙亥(1815年),享年77岁。
  高鹗的著作,目前人们所知见的,有下列12类(篇) 
    《高兰墅集》,清盛昱、杨忠羲《八旗文经》卷五十九著录,未见传本。
  《兰墅诗钞》,《清史稿.文苑传二》著录,未见传本。
  《月小山房遗稿》,是由高鹗的及门弟子华龄编校,增龄作序后付诸刻印的。藏于北京图书馆。
  《兰墅砚香词》不分卷,底稿本,收录高鹗词44首。
  《赠麟庆》诗,见道光九年(1829年)红香馆原刊本《清朝闺秀正始集》卷二十,《高凤仪小传》

  《<红楼梦>叙》,见程甲本卷首:《<红楼梦>引言》,与程伟元联合署名,见程乙本卷首。
  《<操缦堂诗稿>跋》,见《八旗文经》。
  《红香馆诗草》序见该书咸丰十一年(1861年)重刊本。
  《兰墅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底稿本,收录高鹗的八股文16篇。
  《兰墅十艺》,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底稿本,收录高鹗的八股文稿11篇。
  《唐陆鲁望诗稿选钞》二卷,北就图书馆藏手稿本,其中《兰墅摘钞古体》和《兰墅摘抄今体》各一卷。
  《吏治辑要》,不分卷,高鹗编,有满、蒙、汉3种文字本,又称《三合吏治辑要》。有刊本,恩华《八族艺文编目》著录。

 其他作品

  高鹗多才多艺,性格爽朗。他不仅能写小说、诗词、而且还工于戏曲,绘画、对“金石之学亦靡不通晓”。在他的影响,家教下,使他的女儿高仪凤诗歌长进,成了嘉庆、道光年间颇有名气的诗人。高鹗对人热情,能言善讲,办事利落。正如他的同僚们对他的评价那样:“兰墅天才明敏,遇事如锥脱颖,无所不办”(徐润第《郭艮斋遗涂继畲书》)。嘉庆六年(180]年)他奉旨做顺天乡试的“考官”,给应仕的人判卷,非常认真,宁可通宵达旦也不许自己有一点马虎。“磊落高兰墅,文章有内心”,高鹗的文艺作品很多,除续红楼外,主要是诗、词。也有一些散文。传世之作见有《兰墅诗抄》、《高兰墅集》、《砚香词•簏存草》、《赠麟庆》、《月小山房遗稿》等。

 续写红楼

  高鹗是如何续成《红楼梦》的?这是世人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红楼梦》问世于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当时文字狱还在盛行,要订正、续写暗喻清王朝败亡的《红楼梦》,谈何容易?从乾隆皇帝到高鹗的家人、亲友,还有胆小怕事者、别有用心者、欲借此书构陷高鹗者,都是一道道难逾的高墙、阴沟。

 

高鹗冲破了所有险阴,凭著非凡的才智与执著,以及对曹雪芹《石头记》的透彻理解,进行了创造性续写。并且借助他人之力——同窗挚友、曹雪芹的友人、皇室中人,尤其是巨贪和珅的力保,最终使《红楼梦》问世! 在续写《红楼梦》期间,相伴著一段浪漫凄美的爱情绝唱。当初若没有那位被迫出家、温柔刚烈、脂砚斋的外甥女畹君,便没有今天《红楼梦》的流传。最后证实并不是高鹗续作的。

 续作意义

  《红楼梦》后40回续书,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艺术上都不如曹雪芹所著前80回。但其贡献在于能遵循曹雪芹的很多语言结构说话技巧,大体完成全书的整体结构,使故事首尾完整,因而使《红楼梦》得以迅速广泛地流传开来。对于一些重要情节的处理,如贾府日渐衰败,大祸迭起而导致锦衣军的查抄,宝玉出家以完成爱情故事的悲剧结局等,较能体察许多红学家的权威观点,与红学家的思维意识有所呼应,观点也较一致,并具有一定感染力量。某些章节如夏金桂撒泼、贾政作官、黛玉焚稿及袭人改嫁等描写都写得较为生动。但续书极不受欢迎,根本之点是背离了原作者曹雪芹的红楼精神,结尾写贾宝玉科考中举,贾府衰败后居然又“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等等,显然有背《红楼梦》的主旨。它还过多渲染了神鬼显灵、因果报应之类的封建迷信色彩。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和细节描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合索隐研究之处。此外,程伟元、高鹗对前80回的改动,也在一定程度上篡改了曹雪芹的原意。例如对贾宝玉的对话、心理活动和细节描写等方面的多处文字修改和尤三姐故事的变动,反映出他们无论在思想认识、艺术才能还是审美情趣上,都与曹雪芹的大悲天悯人的思想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尽管如此,这种续书与同时代的其他各种《红楼梦》续书相比,显然流行得多。

 续作考证

  “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国朝历科题名碑记》)。 据尚达翔教授考证;他“大约生于乾隆十八年左右,卒于嘉庆十九年冬至廿年间”。(《高鹗诗词笺注•前言》)他去世以后,其学生增龄对他很惋惜,并将其遗著编辑出版,亲写一序,云:“兰墅夫子,铁岭汉军人也。由乙卯进士,历官给谏 誊满京华。而家贫官冷,两袖清风。故著如林,未遑问世,竟赍志以终……。”这是历史留下的唯一的“高鹗小传”。

  1791年萃文书屋的活字本《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序言,落款处写:“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咸丰辛酉重刊《红香馆诗草》序言的落款写:“甲戌之秋八月既望,铁岭高鹗序”。另外《兰墅砚香词》自题:“奉天高鹗著”。清康熙以后铁岭县以属奉天府。推断高鹗是奉天府(今辽宁)铁岭县人。高鹗的家有田产,父亲是个读书人。但他自幼不受儒学禁锢,少年放荡常和“酒伴”们闲逛,乃至“趁蝶随蜂,浪赢两袖香留”(《声声慢》)。长大后追求功名的欲望极盛,于是熟谙经史,但几次赶考,都闹了个金榜无名。这给了他精神上以莫大打击。他三十岁左右离京到外地做了一段私塾先生。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回京考试中举,乾隆六十年(1795年)成进士,于是步入了宦海。他历任过内阁中书、汉军中书、内阁典藉、内阁侍读、江南道监察御史,掌江南道监察御史、刑科给事中等。

 续作著作权

  尽管直到今天红学家们对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仍然众说不一,比如有人认为其中有曹雪芹的残稿,但更多的人相信它出自高鹗之手,因为有比较可信的证据。清代著名诗人张问陶在《赠高兰墅同年》一诗的自注中明确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高鹗本人也写过一首题为《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的诗,抒发辛苦劳动后的感受。在程伟元《红楼梦序》、高鹗《红楼梦序》以及程、高合写的《红楼梦引言》中,也记述了高鹗的工作:“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至于高鹗究竟做了哪些工作,是修修补补,还是凭空营构,红学家们尽可以埋首臆造,互相诘难,但恐怕永远都不会有令人信服的最终结论,毕竟与《红楼梦》有关的谜团太多了。在没有新的材料推翻旧论之前,我们还是将《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全部归之于高鹗一人。但最后证实并不是高鹗续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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