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驮公墓碑背面石刻全文如下:
包驮公字宏模,于梁朝敬帝末年(557) 由丹阳(今江苏镇江)迁居青田沐鹤溪西畔崇山下(今景宁县鹤溪镇金仙寺)。公于隋大业六年四月二十五去世,大业八年十二月甲寅日合厝于金仙寺大殿后,坐辛向乙。 驮公次子乳名八儿,尚释道乐施。唐贞观元年春夜时,闻钟声梵语。一日遇僧募化住基址,遂允于是年之秋九月十六改屋为庵,曰崇山庵。因思父,家庙覆建于此,一为寺庵,一为墓庵,将田产一百八十四亩及近庵园地山场施舍入庵,招僧修持并奉田亩香灯,后于宋咸平元年改庵为寺,曰金仙寺。 驮公子孙德泽绵绵,繁荣昌盛,衍及江、浙、闽、赣、皖诸省,数以近百万计,且名人辈出,如融、何、佶、全、拯等公,彪炳青史,万古流芳。其中驮公的第十七世孙包拯一生刚正不阿,清正廉明,铁面无私,世人对他有包青天的美誉。由于包驮公墓和金仙寺年久失修,历经沧桑,现只留遗址。今有驮公后裔凭借包氏谱牒及图,寻根访祖,特在墓址建立此碑,以志永念。
包驮公之后裔立
公元二OO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