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姓名人,龚姓历史名人(四) 

    中华龚氏网 2009-5-14 13:21:08 万家姓


龚 平:(生卒年待考),淮阴人(今江苏淮阴)。著名宋末元初画家。

擅画人物,喜作墨鬼,尤以钟馗像最著名,有“扫荡凶邪”之意。



龚鼎孳:(公元1616~1673年),字孝升,号芝麓;庐州府合肥籍(今安徽合肥),江西临川人(今江西抚州)。著名明朝学者。

为人旷达不拘俗礼,博学能文,与吴伟业、钱谦益并称“江左三大家”。

龚鼎孳是明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进学,明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中举,明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联捷成进士时年仅十八岁。是年停馆选,筮得湖广蕲水(今湖北浠水)知县。

其时,扫地王等部农民军在两湖一带穿梭往来,攻城掠地。龚鼎孳下车伊始,即“增城浚壕以守”,以孤城坚守强围中七年无恙,“蕲人德之,立生祠祀焉”。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秋,以“大计卓异”行取入京,翌年授兵科给事中。龚鼎孳以青年居言路,耿直无畏,尝有“一月书凡十七上”的纪录。在兵科十个月,即有“大奸本乎大贪之疏,政本关系安危、已误不容再误之疏、纠论怙恶之疏……庇贪误国”之疏等著名谏章,两弹首辅周延儒、陈演,并阻延儒一党的原大学士王应熊东山再起,直声满于朝垣,然在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农历10月,乃因连参陈新甲、吕大器、陈演等权臣而忤旨,罪“冒昧无当”被系入狱,翌年农历2月方获释。

农历3月,闯军入城,龚鼎孳与小妾顾媚阖门投井,未死,为闯军俘,受拷掠,旋受直指使之职,巡视北城。农历5月降清,以原官任,升吏科右给事中,复升礼科都给事中。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农历9月,龚鼎孳以参审冯铨案开罪多尔衮,仍迁太常寺少卿。清顺治三年农历6月丁父忧,请赐恤典,工科给事中孙垍龄严劾他“明朝罪人,流贼御史……饮酒醉歌,俳优角逐,前在江南用千金置名妓顾眉生……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流连,依然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疏上,部议降二级,遇恩诏免,复原官。

此后五年,龚鼎孳里居守制。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回京以原官供职,以文才敏捷得世祖“真才子”之褒奖。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升吏部右侍郎,次年连迁户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此为龚鼎孳入清后仕途上的第一个高峰。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农历10月,他以对法司审理各案“往往倡为另议,若事系满洲则同满议,事涉汉人则多出两议,曲引宽条……不思尽心报国”被降八级调用,复以所荐顺天巡抚顾仁贪污伏法再降三级。翌年农历4月,补上林蕃育署署丞,并奉命出使广东。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复谪至国子监助教。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丁继母忧,奉诏在任守制。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服阙,仍补左都御史,次年迁刑部尚书,折狱至谨,为人所称。清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改兵部,清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转礼部,并于清康熙九年、十二年两任会试主考,得士甚众。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农历9月,被允准休致,未几病逝,谥端毅。清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诏夺其谥。

对于龚鼎孳在明朝时期的事迹,后世论者或回避不谈,或采李清《三垣笔记》所载,语多贬斥。孟森《横波夫人考》云:“龚于平世,虽沈溺声色,要犹瞰名好客,自附清流。其所纠弹,未尝不符公论”,稍稍平允,但亦有所保留。不妨先看《三垣笔记》中有关龚氏之记载:“两公(谓龚与曹良直)皆险刻,每逢早朝,则自大僚以至台谏,咸啧啧附耳,或曰曹纠某某,或曰龚纠某某,皆畏之如虎。龚给谏鼎孳居言路,日事罗织。鼎孳出疏纠劾(周延儒),胪列六十余款,又密疏一封,力言王应熊为延儒私交,疏上皆留中。周辅之逮与应熊他日之至而旋斥皆由此。噫!密疏已非礼,又延儒行时,鼎孳远送,伛偻舆前,叵测又如此。”

其“险刻”、“罗织”、“叵测”数语,是很能为龚鼎孳定性的。李清在明末以不傍门户,不事偏欹著称,全祖望更称其《三垣笔记》“和平”、“仁恕”,以故人无不信。然而不傍门户未必便言皆准的,不事偏欹也未必全无歪曲。李映碧是老成忠厚之人,与龚鼎孳私交不睦,看不惯他风发蹈厉的作派,这是可以理解的,加上后来映碧以遗民终,而龚鼎孳降清为大僚,也可能促使李清在直秉史笔之际多遣贬词。

明末党争之误国是,至崇祯一朝而极。分辨孰是孰非乃是明清史学一大关目,不宜讨论。李映碧的“十七疏”中论徐石麒不当去国,论杨廷麟、钱谦益、方震孺等不宜终老岩穴,又论黄道周直谏得罪之冤抑,这均是“符公论”的有识之见。另一方面,被龚氏纠弹的首辅周延儒系《明史.奸臣传》的上榜人物,虽有一二引进正人之举,却不足掩其“庸驽无材略,且性贪”、“一无所谋划”之大旨。陈演,《明史》列传称其“既庸且刻”,“工结纳”也系实情。二者均有可弹之道。龚鼎孳以二十五岁为“才华重白下”之新进才俊,居天子之近,必然意气豪迈,欲大展其用世宏图,故而针对混暗朽坏的朝野势态,不避威权,不惮凶险,切实为朝廷谋划。他以一个七品言官,十个月间两弹首辅,其胆识卓绝,古今盖不多见。怎可以“险刻”、“罗织”之辞入之于罪?

然而龚鼎孳也还有通脱或曰软弱的一面,进退之际往往为自己预留地步。这一种特征在吴伟业、曹溶等当时“直声振朝右”、后来变节为二臣者身上均有,是性格原因,亦是当时政局翻云覆雨、“龙颜”喜怒无常之情势下可以想见的反应。周延儒罢后,原大学士王应熊营求继任,龚鼎孳上疏曰:“陛下召应熊,必因其秉国之日,众口交攻,以为孤立无党,孰知其同年密契,肺腑深联,恃延儒在也。臣去年入都,闻延儒对众大言:‘至尊欲起巴县。’巴县者,应熊也。未几诏命果下。以政本重地,私相援引,是延儒虽去未去,天下事已误何堪再误?”

这道辞气酣畅、意致淋漓的奏折即是李清称为“非礼”的那道“密疏”。“非礼”容或有之,但与远送周延儒一样,皆系一种自我保护的策略,防止可能的反噬。这是官场的正常反应,今人不能要求每一位“诤臣”都如海瑞般抬棺上书,也不能因龚氏与自己心目中大义凛然、横眉冷对的“直臣”形象不同,便也认同李氏“叵测”之结论。应该看到,于“万口同喑此一时”、“九埏烽火正仓皇”之际,青年谏官龚鼎孳确是满怀忧时报国之心,期待着“宣室应虚前席待”、“孤臣心敢望天知”的,其行为和思路尽管不能脱尽党争习气,且微杂诡伪,大要则无可非议。孟森讽其“沈溺声色”、“瞰名好客”、“自附清流”,或系风流举止,或自爱惜羽毛,也皆不应苛责的。

关于龚鼎孳之为“双料贰臣”的个案剖析,先罗列数条史料:严正矩《大宗伯龚端毅公传》:“寇陷都城,公阖门投井,为居民救苏。”龚鼎孳在《怀方密之诗序》中言道:“甫及乎都门而都城难作,余以罪臣名不挂朝籍,万分一得脱,可稍需以观时变,遂易姓名,杂小家佣保间……既抵贼所,怒张甚,问:‘若何为者,不谒宰相选,乃亡匿为?’余持说如前。复索金,余曰:‘死则死耳,一年贫谏官,忤宰相意,系狱又半年,安得金?’贼益怒,椎杵俱下,继以五木。”顾景星《白茅堂集》卷十三《和龚公怀方密之诗序》:“龚述遭难状甚悉……谓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不可使知吾者不知……又十五年壬寅,遇药地禅师,言与公合。药地,即以智也。”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二:“至已死而未死者……龚给谏孝升……君子犹当谅其志焉。”阎尔梅《阎古古全集》卷四《答龚孝升五首时在都门以诗投我》:“有怀安用深相愧,无路何妨各自行。元直曾云方寸乱,子长终为故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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