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沐
芮沐(ruì)(1908年—2011年),祖籍浙江吴兴。上世纪30年代,他以优异成绩分别在法国巴黎大学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35年学成归国,为在抗战前后危难中的中华民族培养了一批非常珍贵的法律人才。1947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民法大师,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在学术领域,其代表作《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受到学界高度评价,被誉为“北大经济法学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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