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吏部名臣代行尚书之职侯庸
- 中华侯氏网 2010年12月28日 中华侯氏网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举行的乙丑科全国会试,标志着明朝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此科录取进士472名,为明清两代之最,可是北方士人中式者甚少(经元末丧乱,北方经济凋敝,文化教育落后,“人鲜知学”,在全国会试中,与江南相比,已经望尘莫及),山东全省只有6名,其中登、莱两府加上一向以人文兴盛闻名的青州府,只胶水县学子侯庸一人高中二甲第十九名。
侯庸,字景中,生于元末。洪武初年,其父犯法被充军福建。侯庸家境清苦,发愤立志,苦读勤学。十几岁时,就以优异成绩成为胶水县学生员,20岁时“以高等贡入太学”,被选送中央国子监(时在南京,俗称太学)去学习。明太祖非常重视培养人才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对“国子生”要求十分严格,待遇则极为优厚。国子生可直接参加全国最高一级的科举考试会试,国子学出身的进士,仕途相当宽阔。
侯庸考中,立即被选授为负责“补阙拾遗,稽查六部诸司之事”的吏科给事中,成为皇帝信任的中央监察官员。侯庸以纠察名儒刘三吾的错误,受到明太祖的赏识。
侯庸出仕后,其父仍在戍所,他向皇帝提出愿以自己的官职给父亲赎罪。正在大力提倡“以孝治天下”的明太祖,立即批准特赦侯庸之父,并命侯庸亲往戍所迎还。皇太子朱标又特命侯庸“乘传”(即沿途由驿站供应车马)前往。侯庸星夜赶赴福建,将其父迎回。此事成为当时朝廷盛传的一大新闻。名公巨卿纷纷写诗赞颂“孝子可敬,皇帝圣明”,并由吏部郎中郑礼辑成一部《迎养诗集》,请著名文学家方孝孺写了序言(见方著《逊志斋集》),刊刻印行。
此后不久,侯庸被超升吏部侍郎。查《明史·七卿表》,自洪武十八年四月,吏部尚书赵瑁因牵连到户部侍郎郭桓贪污案中被杀(按:明太祖借郭桓案,尽杀六部侍郎,牵连各部各省,株连数万人),到二十三年六月,其间五年之久,未任命吏部尚书,又据《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二年载有皇帝对侯庸当面所做的有关选拔中级官员的谕旨,可以看出,年资不深的青年侍郎侯庸曾实际上代行尚书之职,掌握选拔考察天下文官的“铨衡”大权。清初参与撰修《明史》的著名文士朱彝尊的《曝书亭集·赵撝谦传》里,就有“以吏部侍郎侯庸荐,召为琼山教谕”的记载。
明太祖对臣下猜忌苛察,残暴寡恩,尤其对涉嫌贪赃枉法者,动辄兴大狱,网罗诛杀。侯庸以居官清廉敏于政事得以久任,且政绩卓著,被誉为明初吏部名臣。
昔日平度城西有侯庸墓,距今50年前,墓碑和石相生尚存。今河洼村侯姓都是侯庸的后裔。 (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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