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任命侯建民为长春市副市长
- 中华侯氏网 2011年11月5日 城市晚报讯
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侯建民为长春市副市长
城市晚报讯 28日,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侯建民为长春市副市长。
会议开始前,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闻弘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指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要求,长春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深刻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市长崔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提请审议的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听取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姜振春宣读的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的议案及所作的说明;听取了长春市文化局局长吴强受市政府委托宣读的长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的议案及所作的说明;听取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所作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人事事项;《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草案)》;长春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列入长春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报告(书面)。
分组审议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会议各项议题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表决通过了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侯建民为长春市副市长。侯建民同志是中央机关下派挂职锻炼,现任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主持了常委会全体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冯占祥、宛祝平、方曙光、张树明,秘书长闻弘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
长春市市长崔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凤超,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长春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长春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李明罡/报道)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1年10月28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侯建民为长春市副市长。
(二)
免去:
杨绍强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赵建军、王志录、王国山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邢立明的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蔡珩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高秀丽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苗明、刘惠民、闫春林、徐雅文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免去:
李群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焦成千、李忆农、王迎新、孙宝科、梅淑范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庞秀英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淑云的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谷钰的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赵军辞去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志民辞去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赵军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玉洲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兴涛为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批准任命:
刘志民为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施恒为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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