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巨族—范家◇侯清柏 侯添

    中华侯氏网 2012年2月21日 山西晋商网


  介休范氏是清代“康乾盛世”饶富最久、最为显赫的皇商。据乾隆四十六年(1781)范氏濒临破产前的一个不完整资料记载:范家当时在直隶、河南二十个州、县开设有盐店,此外,天津、沧州有囤积食盐的仓库,苏州有管理专赴日本贩铜的船局,北京有油盐铺等3座,张家口有商铺6座,归化(现呼和浩特)有米局等商铺4座,河南彰德府有当铺1座。张家口有土地106顷,大同、阳曲等地有房产近千间。以上尚且不包括介休老家的财产。乾隆四十八年(1783),朝廷将范氏一门查钞,财产被没收时,曾饬令山西各级官员赴介休县张原村对范清济老家财产进行调查。当时管家范饮诚供述:范清济原籍只有村内住宅二所,村外房院一所,又旧园子一所,共有零星房五十六间,契买地三百四十六亩,契典地六十五亩,此外别无产业。但这仅是范清济一门在老家的产业。张原村仅清济父辈直亲就有五门分支,笔者外祖父范益政系范氏后裔,据祖辈讲,张原村正街西侧有一条当地人叫“范街”的近百米街道,街两边院落当年全系范家的房院。街西北的一所房院当年尤其豪华壮阔,老百姓曾传为“小金銮殿”。山西巡抚农起当时对范清济资产调查后,在奏摺中所写其介休县房地产折库平银为12120.8两。此数目是否属实可当别论,但它毕竟为后人研究范氏老家资产记载了一笔史实。

    (一)

  范氏远祖居住介休城内。明初,该族有叫范至刚者由城里迁居东乡张原村,范至刚为明初“市易边城”的商贾。到明末传至八代范永斗时,范氏已成为主宰张家口贸易的八家山右商人之一。张家口地处满、蒙、汉族的结合部,明末满族皇太极政权建立后,接着征服了内蒙诸部,以后又不时向关内入侵。满清所需军需物资除靠军事掠夺外,还靠与张家口的商人通过贸易获得。张家口商人一般都诚实可信,渐渐地,清军与张家口商人增进了情谊。

  清军灭明并在北京建都后,由于皇室物资供应需要,顺治皇帝专门把张家口八家商人请入北京,设宴招待,还要授以官。范永斗等以不熟悉民事社交,即力推辞。最后,将八家赐给房地产业(张家口一带),并且都接受为朝廷内务府的商人,范永斗还被任命主持贸易事务,条件是每年要交纳内务府皮张若干(另据《宣化府志》等资料为一年交银一百两)。从此,这八家商人名正言顺地成为清政府的皇商。

  有了清王朝给予的特权,凭借着内务府的权威,范永斗在其长子三拔的协助下,一方面继续主持在北边的贸易,一方面在国内经营丝、绸、粮、茶、铅矿及盐务等,经营范围逐步扩张到了燕、楚、交(广西、越南一带)、广等地。康熙初期,范三拔年老患病归里,商业贸易由其第三子范毓接替。范毓 是兄弟五人中最有胆识,最有才干者。吏部尚书、军机大臣汪由敦评价范毓 “生而颖异”,“忠实能任事”,“任事不择险易”,口授指画“有过人的智力”,擦虚实“数千里外无遁情”……见(《范毓 墓志铭》)。这些评语用在范毓 身上并不过分。该从小跟随父辈往来塞上,长大又出入燕、楚、广、交诸大都市,既熟悉边地交通要塞,又与京师官员和蒙古部长有密切的交往。范毓 继承祖业,既要经营自己的河东、长芦大宗盐务,又要为朝廷采办皮张和人参等。在平常人讲,挑好这几付担子本来不轻了,然而“生而颖异”、“任事不择险易”的范毓 宁是甘冒风险,主动接受更为艰巨的历史使命。下面私运军粮、飘海贩铜便是该“有过人智力”的壮举。

    (二)

    清初,康熙皇帝曾两次率军征讨西北噶尔丹叛乱。由于千里沙海,路途遥远,兵费耗费特大,结果却“军粮渐少,班师而还”。当时运米一石已耗银120两,还是接应不上,以致一次次耽误了军情。康熙五十九年(1720)再次西征,运粮费用仍按前次一石米耗120两银计算。范毓 知情后讲:“顶多用三分之一足够了”。在清将富宁安的推荐下,范毓 真的以三分之一(40两运米一石)承包了运送军粮的任务,而且是先用个人的私财运粮,任务完成后再回京结算。由于这次运粮没耽误军情,清兵在吐鲁番一带有效牵制了策妄阿喇布坦的兵力,也使得达赖六世顺利由青海入藏“安床”。

  雍正五年(1727),世宗皇帝再次征讨噶尔丹策零。主管户部的怡亲王允祥再次举荐范氏兄弟承担了运输军粮。范毓 这次根据各路王师用粮多少,路程远近,又请沿路官仓先期借填,又让地方州县协作支援,甚至连所需人工、牲畜、器具等都仔细筹划,精心调度。遇到紧急事务也很快办完。这样往返数年,范家运粮作到了“幕府所在,储胥充裕,军得宿饱”。

  到乾隆年间,范毓 与其四弟毓 仍旧用自行采买办法为皇室运送军粮。范氏前后十数年,共运送军粮百余万石,节省大司农金共600余万两。若按早先王师运米一石耗银120两计,省国库“不啻百亿钜万矣”(《范毓 墓表》)。范氏开历史先例,自售军粮,且为国家作出如此重大贡献。也难怪雍正七年(1729),皇帝胤 授给范毓 太仆寺卿官衔。并再加二级,赏二品官顶戴。其弟毓 则被赐为布政使参政。范氏兄弟受此殊遇自然也是史无前例的。

    (三)

  范毓 另一件“任事不择险易”的壮举是为清政府东渡日本贩铜。清代用铜钱作民间货币流通。康熙中期以后,社会安定,民间交易用铜钱越来越广。清政府铸钱,在北京有户部所属的宝泉局,有工部所属的宝源局。另外,各省、镇也设有铸局。清前期,各局铸钱靠云南省产铜供给。随着货币需求量增大,云南铜供不应求,一些民间商人开始到日本国长崎贩运铜料。这些商人往来日本还可以兼运其它杂货,输出输入皆有厚利可图。善于观察商界虚实,“数千里外无遁情”的范毓 看到贩铜有利可图,于是联络张家口皇商呈请朝廷,允许他们包办“芜湖、浒墅、湖口、淮安、北新、扬州六关额铜”,呈书中还提出“自请减价”和“专交承办,不误运解”的承诺。康熙三十八年(1699),经过清政府正式批准,以范毓 为首的皇商承包了上述六关每年应交宝泉、宝源二局的额铜任务。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国内差办进口铜的十四关全部由原来招商采办归为范毓 等内务府商人经办。这样做的目的正如户部一奏议讲:“内务府买卖商人系身家殷实之户。办理铜务尤为熟谙……每年可省银五万两”。

  范氏等商人东渡日本贩铜,开始每年购回铜数量250万斤左右,以后随着十四关额铜任务数全部承包,购铜数量每年可达六七百万斤。到康熙五十三年(1714),日本当局因铜源减少,开始实施《正德新商法》,新商法对中国入港船数量、贸易额数等都大加限制,否则就采用没收货物、不发给信牌(准予买卖凭照)等处罚。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商人购铜发生了困难。随之而来,国内发生铜荒,影响铸币。清政府不分青红皂白,于康熙五十五年取消了内务府商人到日本采办铜货资格,改由八省督抚办解。

  然而,起用八省督抚的措施不能扭转国内铜荒局势。雍正年间,“洋铜”输入减少,国内钱价腾贵,连雍正皇帝都感叹:“钱文系国家要务。”乾隆三年(1738),皇家再次起用范氏父子办铜务。“忠实能任事”的范毓 此次受命明知今非昔比。然而,由于历年经办运米、运盐及参票等各项共欠下户部银114万两,更何况范毓 自认为“受皇恩重”,明知前途艰难也只好奉命了。从乾隆十年开始,范氏飘洋采铜诸事不顺。鉴于范氏办铜有许多实际困难,经过几次复议,岁办铜由130万斤减为80万斤,后又减至50万斤。乾隆十五年,范毓 去世,之后,由其子范清注接替毓 继续为清廷办铜。乾隆二十年,范清注向清政府呈述到办铜的艰难:“现采办洋铜,供解五省鼓铸,注置货出祥,必得资本二副……惟是倭人狡诈,居奇勒肯,货到本国毫无利息。加以注所办铜斤,水陆路程合算,每百斤只抵银十三两五钱,较之江浙收买洋铜每百斤减价四两,以致采办愈难。其所缺银两,俱以高利供货,愈累愈深……”

  范氏这次呈请本想讨个与民商一视同仁的结算铜价格,然而清政府仅贷给20万两资本,铜价根本不于理会。乾隆二十七年(1762),范清注英年早逝,铜务由其兄清洪接办。范清洪看到对日贸易前景暗淡,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弃产变价,告退招商”的奏请,因清政府不允,只好勉强维持。乾隆二十九年,经内务府同意,范氏办铜务改由范清济(毓 侄子)主持。范清济为了摆脱困境,一面请示清政府允许其添办船只,余铜由自己售卖;一面兴利除弊,开源节流,甩掉了内贸中出现亏本的河东盐业。范清济大动心机,寻求转机,“日夜筹思,汗流心裂”,孰料此时又遇到日本国提高铜价、征收关税和限量出口等问题。无奈,范清济只好请求将应办铜额“减半交纳”。清政府则以“范清济所办铜斤有关六省鼓铸,何为轻言减少?”予以驳回。乾隆四十五年(1780),日方又变招对中国商船非难,凡中国商船只能在一所指定的庙里贸易,而且进在庙里每年还得交1.6万两白银的租金。这时的范氏求退不得,完全处于寅吃卯粮困境。乾隆四十八年,范氏终于被彻底拖垮。前后累计亏损银156万两。清政府看到范氏再无使用价值,于是将其一门查抄,家财全部充公,范清济还落了个被囚的下场。范氏从此基本上结束了前后70年对日贩铜贸易(范清济侄子范柴以后仍旧给江苏局办铜,但已不是范家主持的时代)。

    (四)

  毋庸置疑,范氏作为皇商,既有权势,又有巨资,利用此条件无论经营盐务,私办军粮,还是采买人参,飘海贩铜,中间可以源源不断获取大量财富。然而,范氏获取财富虽有特权和条件,但也并非一帆风顺,这中间付出的代价也够触目惊心的。

  随同康熙等皇室西征,范氏兄弟自办军粮,需身先士卒,临难不顾。史书称:“是役也,出长城逾瀚海(沙漠)”,“长途万里,跋涉经年,卤碛林莽,荒无人迹”,“人乏勺水,马绝刍粮”,“积雪苦寒,坠入肌骨”,在荒漠中渴死者,枕与尸简直没有区分。更令人震慑的是不时还要遭遇蒙古亡命之徒的抢掠。范毓 之胞弟范毓 效力疆场八年之久,勇决敢为,“身其难以倡之先”,所幸作到了“克期必至,不误军情”。但自身却落了个“风霜侵剥,以病归里。”

  雍正九年(1731)对准噶尔部用兵,北路统帅出师不利,中了噶尔丹的诡计。清军溃退中,范氏损失牛马等财产不计,仅运送的军粮“所失米十三万余石”。这次失米本来雍正皇帝已同意“据实报销”,但“忠实能任事”的范毓

 首先考虑的是“以军兴亟,不可悬待”,宁肯再用私财“复补运所失数”,保证了战争的最后胜局。这一次按范氏所运米最低费用每石耗11两银计,失米13万石实际损失银144万两,但这还仅是部分损失。这次战争大兵回撤后,运往最远处科多的米又改运回近地,户部却以变更运输路线为由,核算时只近地估价。范氏顾用的运户往返运输费早已开支,无法追还。无奈,范氏又暗中亏了“代输所应追者262万余两”,两项共计损失400余万两。范氏以家财助清政府用兵,十多年为国库节约银亿万两计,此次为了“军兴”又慨然承担了400多万两损失。而清政府后来却因范氏贩铜欠了156万两债务,将其满门查抄,家产充公。范氏忠实能任事竟是如此待遇不公!

  再说东渡日本贩铜,范氏遇到清政府与日本当局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且不说。当时,商船设施、航海技术、气象知识都远不能与二三百年后的今天相比。商船下海飘洋,凭借季风往返,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在海浪中漂泊,在洪涛礁屿中拼搏,如不走运气,轻者不能如期返回,重者“屡次遭风沉溺。”据乾隆朝《内务府奏销档》记载:乾隆四十六、七年间,范清济办铜商船“命运乘蹇,所发洋船抵达东洋,忽遭飓风打回,抛弃货物无算,更有范成大一船,人货全倾。亏折成本六万两……”。当时处于捉襟见肘,朝不保夕的范氏遭此横祸,何尝不是致命的打击。

  范氏办铜有来自不测风云的意外事故,也有来自人为的厄运。据乾隆时期的《介休县志》记载,范毓 最初组织的内务府购铜商共六人,其中有个叫王刚明的年龄最大,但其恶习也多。在他的影响下,其他四人也仿效其“恒舞酣歌,鲜衣怒马”,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前后10年,这些人欠公款83万两之多。王刚明既死,四人都往死者身上推罪,范毓 见这些人实在不讲信义,“乃一力担荷,按期完纳,不累同事,天下称为长者。”

  有关范氏“命运乘蹇”的记载还可以举出数例,如《内务府奏销档》记载乾隆四十六年间,范氏经营盐业,“又去夏,海潮涨涌,冲没坨盐三万余包,折本银三万两,以致今年不能周转,告运艰难。”等等。

    (五)

  范氏家族在“康乾盛世”昌盛一百多年,范氏几辈人为清廷效力,“功次可最也”。期间,范家有20多人担任了清政府上至朝廷、下至县丞的官职。在科举方面,范家这个时期出过进士2人,举人3人,武举1人。范氏上通朝廷,下连市廛,亦官亦商,甲第联辉,名艳当世。也难怪,别人视西出峪关及东渡日本为“畏途”,范毓 却认为是“吾受恩重,此吾分也”。《清史稿》文献中有范毓 五弟《范毓 列传》,《列传》记载了这位“以驼佐军”,官至总兵者。乾隆皇帝弘历评论其为“富家子弟,谨慎无过”。《列传》中还对范氏兄弟有一段评论曰:“毓 与其兄出私财助军兴,几倾其家,而不悔求。诸往史所未有也。”范氏为清室近臣,因报恩报国,任事而不择险易,不顾身家性命,几倾家产而不悔求,这在中华文明史上实在是不多见也!范氏堪称国内富商中的佼佼者!

 

  作者简介:侯清柏 男,市史志办退休干部,曾任《介休市志》总纂。近年来,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文章主要有《考朔州军人踪迹,解张壁古堡诸迷》、《介休绵山:清明节从这里源起》及出版专著《介之推与寒食清明节》等。

  侯添 男,现供职介休市志办公室,主要发表文章有《注重信誉的蔚字号票号》、《蔚字号谈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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