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显示侯公身份中议大夫

    中华侯氏网 2012年4月23日 湘潭城市报


  在工地附近,记者从一位姓熊的职工手机里得到了三张墓碑的图片,据说是发现古墓当天他在现场拍到的。记者带着这三张图片请教了湘潭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教授何崇恩,通过一番仔细鉴别后,何教授告诉我们,三张图片中的石碑均为墓志铭,其中一块保存较为完好的石碑男主人的墓志,其文为小篆体,所书内容为“皇清诰授中议大夫侯公墓志铭”,说明墓中男主人是当时的中议大夫,姓侯。据专家介绍,中议大夫为清代官职,属从三品。清代墓主的子孙,在墓主死后做了可以例行封、赠三代的官职,由礼部以皇帝的名义发一个诰文,对墓主诰赠一个死后的头衔,(无职、无俸、无权),称“赠”。如果墓主生前,其子孙就做到了上述的官职,那就把“赠”改为“封”。如官员自己的官职或称号,那称之为“授”(有职、有俸、有权)。说明墓主死时为中议大夫,并非追赠。但何教授由于清末国力衰微,卖官鬻爵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不排除墓主人的官是买来的闲职。

  另两张图片中的石碑为残碑,碑上文字为隶书,记录的是墓中女主人的家族简单情况及其生卒年月及简单生平,文字上可以看出女主人出生名门贵族,是北方人。墓志中提及的淑人,据史料记载,该称谓是清、明命妇封号,视夫或子的品级而定。文、武,正、从一品官之祖或妻封(赠)“一品夫人”,正、从二品封(赠)“夫人”,正、从三品封(赠)“淑人”。 据何教授介绍,这个称谓也有可能只是尊称而已。同时,根据这些图片上的文字,至少可以判断出墓主人是清光绪年间湘潭地区的大户人家,家境殷实。女主人死于光绪十五年,死时43岁,夫妻和睦,相敬如宾家庭美满。
  另外,何教授根据碑文的其中一段,“遵严命,先期涕泣奉状求余作铭以致母德于不朽”,说明墓志铭是请人专门写的,而且碑文工整秀丽,具有书法研究价值,而且这个写墓志铭的人还可能是当时的书法名家。

  墓中男主人的墓志铭,篆书“皇清诰授中议大夫侯公墓志铭”

  部分墓中文物已被追回

  4月14日,记者接到市文物处电话,一部分墓中文物已经被追回。记者在文物处看到了黄师傅所说的玉佩、珠串、吊坠、瓷碗等物品。据文物处主任肖迪民介绍,这次追回的9组文物均出自10日在江麓厂区内工地上的古墓,有一串紫檀木朝珠,一个玉佩挂饰,一把残破的牛角梳,一个青花瓷碗,一串碧玺珠串,一部分玉簪,一件衣服上的玉饰,一个陶罐,一组(三颗)玻璃坠子。其中玉佩挂饰是和田玉材质,上面的圆形玉上雕有蝙蝠和寿字,象征着福寿双全,玉扣是一只螃蟹,螃蟹在古时候被铁甲将军,说明墓主人可能是武官。碧玺珠串呈紫红色,保存得较完好。碧玺是宝石的一种,产量少而珍贵。青花瓷碗枕在头下,是清代的一种典型葬制习俗。

  《湘潭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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