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 巴:字叔元。东汉蜀郡人,一说河南内黄人。光武时公元二六年----五五年,先为黄门令,后拜郎中,再迁贵阳太守,因定礼兴学,政事明察,升为尚书。性格直爽,学问精深。顺帝的时候做黄门令。先后迁任桂阳、豫章太守和沛相。注重教育,政事明察。因为上书营造顺帝宪陵,被定罪入狱,不准回家20年。陵帝的时候任议郎,后来因为上书为陈蕃和窦武辩冤下狱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