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2) ㈤ 笔者注意到了考撰者在其族谱中已对武氏源渊“……六年考寻,明确氏源殷王武丁,据知汉侯武虎所传……”的表述与论证,也注意到了关于“孝义黄龙武氏系武则天长兄武元庆后裔”的论述。对于考撰者在考证中“置其本,求其末”,无视孝义黄龙武氏始祖武广之何时、何地、何因迁徙福建之谜,硬是抛开其父辈上至武则天长兄武元庆680余年跨度中是否有血缘传承之迁徙流布、支派繁衍的寻觅、考证于不顾,而是对本族“字辈谱”大行其所谓的“解读”。笔者对考撰者一意孤行地热衷于猜想、附会之举深感遗憾,因为那只是一个没有历史真凭实据的主观臆测。笔者更注重客观地、环环紧扣地追溯世系的本源及其传承原委方面的努力。作为问题探讨,没有历史真凭实据的一家之言不应该在修谱时作为定论,更不应该直接载入,有必要时,也只能是放在族谱附录里供族人选择性地观览。 再议谱外问题。㈠ 修谱应该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严谨的工作,也是一项体现责任、体现奉献精神的事业。修谱者写在族谱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观点,每一处注释以及为修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对祖宗、对家族、对后人负责。尽责任,讲奉献,求严谨,才会有修谱的质量。努力纂修一部能够留、传后世的族谱,将会发挥其慎终追远、报本思源、敦宗睦族、凝聚血亲、光前裕后、规范伦理之教化功能。 除这部壬午本《武氏族谱》中的那些随心所欲的注释与所谓的“考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考撰者为了求得族人对其观点的认同,在考证时围绕其臆测之观点,用尽了诸如:“天地可证”、“肯定说”、“肯定是”、“一定会”、“一定是”、“不就是”、“要不是……不会有……”等几乎所有能够表示肯定的词语,甚至在其谱序中还讲一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话,以“虽无凭岂可断然,但事实可证又岂能不信”(见130页)之类的话来搅扰人们的视听。这在历代修谱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真让笔者吃惊不小! ㈡ 修谱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纂修原则。遗憾的是除笔者在文章前面所揭示的问题之外,考撰者还在其世系源流的考证过程中,为了自圆其说,多次蓄意篡改“引文”,随意杜撰所谓论据。这在历代修谱史上都是十分忌讳的行为。《汾谱》中有三段文字是这样记载的:“相传四支以东、南、西、北为序,……盖缘族人止知宽、宏、海、量为胞兄弟,不知其上代数犹多……所以曲为牵合,以东、南、西、北配之,不知历世流传。每逢十甲现年支应里长,一回系东支、西支,一回系南支、北支,周而复始,此又东、南、西、北分支之明证也”;“……闻诸祖父并族人,止知{注:此为副词“只”、“仅”,而不应该理解为动词“截止”}始祖已下,以宽、宏、海、量分四大支,以东、南、西、北派焉,始祖之名无传矣”;又“所载人名下,不注何人之子,皆其子孙不能记忆祖宗之名,故略之”。考撰者无视三段文字的真正含义,蓄意将其说成是汾阳武氏分支、修谱的所谓“惯例”,进而拼缀出“为我所用”的所谓“引文”与“论据”即:“以东南西北为序,东为甲{注:甲者,本为当时的县以下行政管理“里甲”制之属,110户为一里,10户为一甲是也。而考撰者如此杜撰,其意在突显“东俸为甲,南俸为乙……”以抬高自己。此举严重损害了武氏祖先为外展而搭建的东、南、西、北之“平衡架构”}。周而复始,又以东、南、西、北分支明证也”;“以东、南、西、北派焉,各支所载人名下,不注何人之子,皆其子孙止知始祖之下,故始祖无传矣!”为使族人更相信其考证结论,干脆又在其《谱序》及一些博文中杜撰出“不论何人之子,只记其下不记其上……”的所谓论据(见39页与130页)。考撰者为了求证其世系源流方面关乎字辈谱中一个“念”字的“自圆其说”,完全散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背离了修谱基本原则。 笔者的观点是:面对寻根问祖,追本溯源的必要考证,只能忠于史实,唯物客观,实事求是,一点也不能虚构,不能臆测、联想,不落实的考证只能存疑或留空白,万不能随意杜撰,轻率下结论。 古代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文献整理编纂家孔子有一个十分著名的编纂原则:“多闻阙疑”,“勿臆、勿必、勿固、勿我。” 多闻,多请教别人;阙疑,有所疑而不妄断,暂置以待解决。此原则旨在要求编撰者在充分占有客观材料的基础上,要认真地分析、比较、归纳、演绎,通过严密地逻辑思维得出经得起推敲、反证的正确结论。当遇到某些具体疑难问题时,应多向有关专家、学者虚心请教,不要妄加断言。在进行必要的考证时,则应采取不臆测、不武断、不固执、不主观的态度。 ㈢ 族谱还应该是一处净土。它是一个家族的根本所在,是祖传之圣物,而修谱则是一项神圣的工作。玉守纂修之道,修谱需先修身。唐·张九龄《修身·第九章》中曰:“身也者,万事之所由立,百行之所由举”。 笔者注意到2002年版《武氏族谱》的考撰者为了突显其所谓的“功劳”,将自己修谱的艰难、考证的辛劳、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以及苦心钻研电脑操作等等,悉数写在了其中。这在修谱史上还真是十分罕见的一种做法。当读者翻开从网上买到的这部《武氏族谱》,首先看到的是该谱扉页背面所示:为感谢捐资印刷的人士,赫然写着“垫资人士显贵”的标题,作为读者,我更震惊了!“垫资”一词,它至少给人们传递了两个信号:一是武氏族人中欲收藏此谱者都应该以购买形式来实现,因为这是由别人“垫资”印刷的;二是将实际捐款人写成“垫资人”,严重地诋毁了捐款人的高尚德行,而得到好处的只有修谱者,这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 更让人难以认同的是:在其考证篇中充满了考撰者心情焦躁、纠结而又本不应该出现在族谱中的许多内容。除前面所揭示的非正常记述之外,考证篇中还有这样一些话:“……虽措施还够不到科教兴村,但用‘族史’总可以吧!武长强两次回村,并给武二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留话:同意我写的碑文内容”。“……负〈赋〉于〈予〉的事不能不办,无奈形成自荐筹备兼经理的动力”。由此不难看出,考撰者所写的碑文一定是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而其并不认为纳言者能善其身利其行,故而显得心情焦躁、纠结,文笔耿耿于怀,乃至文过饰非,甚或“含沙射流影……”。
接下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