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燕树棠

    中华燕氏网 2009-2-22 6:43:14 燕飞收集


        燕树棠(1891-1984),字召亭。河北定县人。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1914年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15年官费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攻读法律学,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回国,应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之聘请,任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同时兼授清华大学法律课程。后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1928年9月至1931年6月、1937年8月至1938年12月、1947年9月至1984年,3次任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3次兼任法律系主任。此外还兼任武汉大学训育委员会、出版委员会主席,以及《社会科学季刊》编委、图书委员会、图书损毁检查委员会、女生指导委员会、特种法规审议委员会的委员;主讲民法总则、外国法、国际私法、民法亲属继承法等课程。1935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后任西南联大法律系主任。1938年2月,当选国民政府监察委员。1948年7月,任国民政府司法院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译室、武汉大学图书馆工作。曾被选为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对外文化协会武汉分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曾参与起草“六法全书”,主撰“亲属法”。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多收录于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道.自由与法》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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