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瑜:“中国”语义的历史生成

    中华燕氏网 2013-9-26 10:50:04 冯天瑜


  作为我们伟大祖国国名的“中国”,迄今已是一个国人耳熟能详的词语。然而,“中国”的语义生成在漫长的历史中经历了一个曲折流变的过程:语义从古代的“城中”到“天下中心”,进而衍化为近代的与世界列邦并存的民族国家之名。中国之“中”,甲骨文、金文像“有旒之旆”(有飘饰的旗帜),士众围绕“中”(旗帜)以听命,故“中”又引义为空间上的中央,谓左右之间,或四方之内核;又申发为文化或政治上的枢机、轴心地带,所谓“当轴处中”,有“以己为中”的意味,与“以人为外”相对应。中国之“国”,繁体作“國”,殷墟甲骨文尚无此字,周初金文出现“或”及“國”字,指城邑。《说文》:“邑,國也,从□”,原指城邑。古代的城,首先是军事堡垒,□(音围)示城垣,其内的“戈”为兵器,表示武装,含武装保卫的天子之都之义,以及诸侯辖区、城中、郊内等义。综论之,“中”指居中集众之旗,引申为中心、中央;“国”指执戈捍卫之城,进而指称军事、政治中心地。
  由“中”与“国”组成“中国”,以整词出现,较早见于周初,如青铜器《何尊》铭辞曰:“余其宅兹中国(周成王在洛邑建成周,宣称:我要住在天下的中央)。”最早的传世文献《尚书·周书》亦有“皇天既付中国民”的用例,《诗经》、《左传》、《孟子》等先秦典籍也多用此词。“中国”初义是“中央之城”,即周天子所居京师(首都),与“四方”对称。如《诗经·大雅·民劳》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传释曰:“中国,京师也。”《孟子·万章》讲到舜深得民心、天意,“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
  这些用例的“中国”,均指居天下之中的都城京师,诚如刘熙为《孟子》作注所说:“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初义京师的“中国”又有多种引申:(一)指诸夏列邦,即黄河中下游这一文明早慧、国家早成的中原地带,居“四夷”之中,西周时主要包括宋、卫、晋、齐等中原诸侯国,此义的“中国”后来在地域上不断有所拓展;(二)指国境之内;(三)指中等之国;(四)指中央之国。以上多种含义之“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与“四夷”对称的“诸夏”义的“中国”,如《诗经·小雅·六月》序云:《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南朝宋刘庆义《世说新语·言语》云:“江左地促,不如中国。”唐人韩愈《上佛骨表》云:“夫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这些“中国”,皆指四夷万邦环绕的中原核心地带。其近义词则有“中土”、“中原”、“中州”、“中夏”、“中华”等。
  中华先民心目中的世界形态为“天圆地方”,所谓“中国”,是以王城(或称王畿)为核心,以五服(甸、侯、宾、要、荒)或九服(侯、男、甸、采、卫、蛮、夷、镇、藩)为外缘的方形领域,作“回”字状向外逐层延展,中心明确而边缘模糊。在西周及春秋早期,约含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秦、楚、吴、越等地尚不在其内,但这些原称“蛮夷”的边裔诸侯强大起来,便要“问鼎中原”,试图主宰“中国”事务。至战国晚期,七国都纳入“中国”范围,《荀子》、《战国策》诸书所论“中国”,已包含秦、楚、吴、越等地。秦朝一统天下后,“中国”范围更扩展至长城以南、临洮(今甘肃)以东的广大区间。《汉书·西域传》云:“及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然西不过临洮。”汉唐以降,“中国”的涵盖范围在空间上又有所伸缩,诸正史多有描述,略言之,包括东南至于海、西北达于流沙的朝廷管辖的广阔区间。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大体奠定中国疆域范围:北起萨彦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极库页岛,约1260万平方公里。19世纪中叶以后,西东列强攫取中国大片领土,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抵抗,使领土避免更大损失。今日中国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原指华夏族活动的地理中心与政治中心,自晚周以降,“中国”一词还从地理中心、政治中心派生出文化中心含义。战国赵公子成的论述颇有代表性:“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与叔父公子成论战的赵武灵王(?—前295)则指出,夷狄也拥有可资学习的文化长处,如“胡服骑射”便利于作战,中原人应当借取,从而壮大“中国”的文化力。发生在赵国王室的这场辩论,给“中国”的含义赋予了文化中心的内蕴。古人还意识到文化中心是可以转移的,故“中国”与“夷狄”往往发生互换,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明清之际哲人王夫之(1619—1692)在《读通鉴论》、《思问录》等著作中,对“中国”与“夷狄”之间文野地位的更替作过深刻论述,用唐以来先进的中原渐趋衰落,蛮荒的南方迎头赶上的事实,证明华夷可以变易,“中国”地位的取得与保有并非天造地设,而是依文化先进区不断流变而有所迁衍,诚如《思问录·外篇》所说:“天地之气,衰旺彼此迭相易也。”
  古代中原人常在“居天下之中”意义上称自国为“中国”,但也有见识卓异者发现,“中国”并非我国的专称,异域也有自视“中国”的例子。曾西行印度的东晋高僧法显(约342—约423)说,印度人以为恒河中游一带居于大地中央,称之为“中国”。明末来华的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艾儒略(1582—1649)等带来世界地图和五洲四洋观念,改变了部分士人(如瞿式谷)的中央意识,使之省悟到:“按图而论,中国居亚细亚十之一,亚细亚又居天下五之一,……而戋戋持此一方,胥天下而尽斥为蛮貉,得无纷井蛙之诮乎!”清人魏源(1794—1857)接触到更翔实的世界地理知识,认识到列邦皆有自己的“中国”观:“释氏皆以印度为中国,他方为边地。……天主教则以如德亚为中国,而回教以天方国为中国。”近代学人皮锡瑞撰文说:“若把地图来参详,中国并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浑圆物,谁是中央谁四旁?”这都是对传统的“中国者,天下之中也”观念的理性反思与修正。
  “中国”衍化为国名,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我国古代多以朝代作国名(如汉代称“汉”、“大汉”,唐代称“唐国”、“大唐”,清代称“清国”、“大清”),外人也往往以我国历史上强盛的王朝(如秦、汉、唐)或当时的王朝相称,如日本长期称中国人为“秦人”,称中国为“汉土”、“唐土”,江户时称中国人为“明人”、“清人”。此外,印度称中国为“支那”,意谓“文物之国”;希腊、罗马称中国为“赛里丝”,意谓“丝国”。
  以“中国”为非正式的国名,与异域外邦相对称,首见于《史记·大宛传》,该传载汉武帝(前156—前87)派张骞(前195-前114)出使西域:“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这种以“中国”为世界诸国中并列一员的用法,汉唐间还有例证,如《后汉书·西域传》以“中国”与“天竺”(印度)并称;《唐会要·大秦寺》以“中国”与“波斯”、“大秦”(罗马)并称。但这种用例以后并不多见。“中国”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家概念,萌发于宋代。北宋不同于汉唐的是,汉唐时中原王朝与周边维持着宗主对藩属的册封关系和贡赉关系,中原王朝并未以对等观念处理周边问题;赵宋则不然,北疆出现了与之对峙的契丹及党项羌族建立的王朝———辽与西夏,这已是两个典章制度完备、自创文字,并且称帝的国家,又与赵宋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宋朝还一再吃败仗,以致每岁纳币,只得放下天朝上国的架子,以对等的国与国关系处理与辽、西夏事务,故宋人所用“中国”一词,便具有较清晰的国家意味。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北宋理学家石介(1005-1045)著《中国论》,此为首次出现的以“中国”作题的文章,该文称:“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这已经有了国家疆界的分野,没有继续陶醉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虚幻情景之中,此后,“中国”便逐渐从文化主义的词语,变为接近国家意义的词语。一个朝代自称“中国”,始于元朝。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派往日本的使臣所持国书,称自国为“中国”,将日本、高丽、安南、缅甸等邻邦列名“外夷”。明清沿袭此种“内中外夷”的华夷世界观,有时也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国”一词,但仍未以之作为正式国名。
  国体意义上的“中国”概念,是在与近代欧洲国家建立条约关系时正式出现的。欧洲自17世纪开始形成“民族国家”(nation-state),并以其为单位建立近代意义上的国际秩序。清政府虽然对此并无自觉认识,却因在客观上与这种全然不同于周边藩属的西方民族国家打交道,因而需要以一正式国名与之相对,“中国”便为首选。这种国际关系最先发生在清-俄之间。俄国沙皇彼得一世(1676-1721)遣哥萨克铁骑东扩,在黑龙江上游与康熙皇帝(1654-1722)时的清朝遭遇,争战后双方于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条约开首以满文书写清朝使臣职衔,译成汉文是:“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与后文的“斡罗斯(即俄罗斯)御前大臣戈洛文”相对应。康熙朝敕修《平定罗刹方略界碑文》,言及边界,有“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之南岸属于中国,河之北岸属于鄂罗斯”等语,“中国”是与“鄂罗斯”(俄罗斯)相对应的国名。
  如果说,17世纪末叶与俄罗斯建立条约关系还是个别事例,此后清政府仍在“华夷秩序”框架内处理外务,那么,至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打开清朝封闭的国门,古典的“华夷秩序”被近代的“世界国家秩序”所取代,“中国”愈益普遍地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名使用,其“居四夷之中”的含义逐渐淡化。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英两国来往照会公文,言及中方,有“大清”、“中华”、“中国”等多种提法,而“中国”用例较多,如林则徐(1785-1850)《拟谕英吉利国王檄》说:“中国所行于外国者,无一非利人之物。”以“中国”与“外国”对举。与英方谈判的清朝全权大臣伊里布(1772—1843)《致英帅书》,称自国为“中国”,与“大英”、“贵国”对应,文中有“贵国所愿者通商,中国所愿者收税”之类句式;英国钦奉全权公使璞鼎查(1789—1856)发布的告示中,将“极东之中国”与“自极西边来”的“英吉利国”相对应,文中多次出现“中国皇帝”、“中国官宪”、“中国大臣”等名目。而汉文“中国”正式写进外交文书,首见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签署的中英《江宁条约》(通称《南京条约》),该条约既有“大清”与“大英”的对称,又有“中国”与“英国”的对称,并多次出现“中国官方”、“中国商人”的提法。此后,清朝多以“中国”名义与外国签订条约,如中美《望厦条约》以“中国”对应“合众国”,以“中国民人”对应“合众国民人”。
  近代中国面临欧美列强侵略的威胁,经济及社会生活又日益纳入世界统一市场,那种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虚骄的“中国者,天下之中”观念已日显其弊,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国家”意识应运而生,以争取平等的国家关系和公正的国际秩序。而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个恰当的国名至关重要,“中国”作为流传久远、妇孺皆知的简练称号,当然被朝野所袭用。梁启超(1873—1929)、汪康年(1860—1911)等力主扬弃“中国者,天下之中也”的妄见,但“中国”这个自古相沿的名称可以继续使用,以遵从传统习惯,激发国民精神。他们指出,以约定俗成的专词作国名,是世界通则,西洋、东洋皆不乏其例。近代兴起的反殖民主义、反帝国主义运动,更赋予“中国”以爱国主义内涵,“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非外人所得而干涉也”,便是在近代民族国家意义上呼唤“中国”,这已经成为国民共识。
  如果说,“大清”和“中国”在清末曾并列国名,交替使用,那么,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先后作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以正式国名被国人共用,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肯认。本文在全面观照“中国”的古典义和现代义及二者的因革转化的基础上,使用“中国”一词。中国文化的发展史正是在作为历史范畴的“中国”这一逐步扩展的空间,得以生发、演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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