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向“韩复榘断案”受害者道歉

    中华燕氏网 2014年8月27日 周海滨


   “父亲管理极其严格,以致人们都说父亲爱杀人。”这其中饱受诟病的就是“韩复榘断案”。

  一次,山东省政府参议沙月波派一个叫小道的听差去省府送信,正值韩复榘在审问土匪,出于好奇,便站在一边看热闹。审判结束后,执法队误将小道及被判处死刑的土匪一并拖到八号汽车上,准备拉去枪毙。小道连声喊叫:“我是送信的!”

  韩复榘说:“送信的也不是好东西,也该枪毙。”原来他误认为小道是给土匪送信的。事后,沙月波带着小道的母亲去见韩复榘,问及小道被杀之事。韩复榘笑道:“现在他是小盗(道),将来就是大盗。”不过,1936年,在第三路军军法处任职的王慰农与沙月波同车由北平前往保定,王慰农问及此事真伪,沙月波予以否认[1]。

  有一个妇女,已经被判处枪决,已经押上了八号汽车,她的5岁儿子抱住韩复榘的双脚大哭大闹,韩复榘只好将这名妇女释放了[2]。

  对父亲的“人治”审案,不乏草菅人命,韩子华没有否认。“刚去山东的时候,父亲什么案子都审。父亲是穷苦人出身,觉得老百姓太可怜,他要向包公那样当一个清官,替天行道,为民做主。在他那里,老百姓和当官的打官司,当官的占不了便宜。他判案判的最重的两种人,就是土匪和吸毒贩毒的人。起先,他审讯的范围也仅限于盗匪一类的案件,到了后来,便发展到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民事纠纷等无所不包。他什么案子都审,法院就不干了,案子你都审了,还要法院干什么?”

  韩复榘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到各县视察,经常亲自接案问案。他审理案件一般先听军法官念案由,然后三言两语即断一个案子,如“打一百棍,罚苦刑两月”定案。这终究是一言堂的人治,断案难免主观武断。国民政府司法部出面干涉,韩复榘审了一年多民事案子,后来就不审理了。“不经过法院,行政人员直接判案,确实影响不好。”

  韩复榘也觉得事有不妥之处,有些案子不问了,但有三种案子,韩复榘还是要亲自审理:一是土匪案,当时山东的土匪很猖獗,匪患为全国之最,经韩复榘的严刑峻法,山东治安大好。二是贩毒案,那时只要卖大烟一律枪毙,无论数量大小。“对于抽大烟的人,父亲采取的是第一次抓着打一顿,第二次还是打一顿,第三次就枪毙,事不过三。贩毒的人抓住了,直接枪毙。有很多日本人贩毒,也被枪毙了”。三是贪官污吏案,韩复榘建立了高级侦探队,每个机构都有这样的侦探。“这些侦探定期写密报,直接送到父亲那儿,贪污受贿的公安局长、县长常常被监禁或枪毙”。张守仁是韩复榘夫人高艺珍的干儿子,曾担任济南市公安局西南乡公安分局长,但此人擅自在家里私立公堂,专门审问有关毒品的案件,罚钱私没,没收了毒品,也不向总局呈缴。后有人向韩复榘告发,韩复榘派人调查张的种种恶迹,均属实,坚决命令枪决张守仁[3]。

  韩复榘办案速审速决,或生或死,或打或罚,一言而定。他对案子的处理,一是枪决,二是释放,判处徒刑的绝少。既没有判词,也不大重视人证物证,一经判决,马上执行。[4]

  韩宗喆认为祖父不是审案而是判案:“审案其实都是军法处的事情,他们审过了,韩来判案。军法处报告案情,由韩做决定怎么判。韩跟冯玉祥的时候,西北军里有一个习惯,到一个地方,先去看监狱,发现监狱非常黑暗,如同人间地狱,韩对此印象非常深,就想将来做地方官时,一定好好解决监狱及司法问题。那个时候官员没有法治观念,全靠人治。地方官审案在当时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地方官审案甚至还被认为是亲民的表现。韩很热衷这件事情。”

  在民初,老百姓依然不愿意到法院去。“韩听说,穷人没有钱,请不起律师,不会写状子,不能到法院告状。韩就说不要律师了,专门设立几个人,记录老百姓的案情,老百姓怎么说就怎么记,什么土话啊方言都行,这些都要原汁原味呈给他看。后来,有些土话方言韩也看不懂,觉得这样也不行,还是请律师吧,如果请不起律师,直接告也行。韩那时候也没办法,只要他一出省政府大楼,呼啦一下好多人就围上来了。他就直接把状子接上来了。当然,这里面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个人的一些因素就带进去了,冤假错案也就难免了。”

  韩复榘断案主观武断,感情用事,三言两语,粗枝大叶,从现代法制角度来看显然是非常荒唐的,冤假错案肯定会有的。韩子华说:“愿以韩复榘后人的身份,向韩复榘主鲁期间受到不公正处置,受到伤害的人及其后裔,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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