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周代燕君世系考辨

    中华燕氏网 2014-9-24 12:22:40 曲英杰


    周代有召公之后立国于北土,其本称(或加邑旁作郾),后世改写为燕。其自周初受封, 至战国之末灭于秦, 是诸侯国中少数几个一姓独传、历时长久的国家之一。唯燕君世系多有缺误, 虽经古今史家多方探求,亦不能全为补正。本文拟就周初侯、桓侯与宣公、简公及战国世系等问题略陈一得之见,以求教于世。
    一、周初侯
    关于燕之立国,《史记燕召公世家》唯记:“召公与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 燕惠侯当周厉王奔彘、共和之时。”《索隐》曰:“并国史先失也。”又《诗经周南召南谱》云:“文王受命,作邑于沣,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职之国。周公封鲁,死谥曰文公;召公封燕,死谥曰康公。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 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孔颖达疏言:“周公封鲁,召公封燕,《史记》皆有《世家》言之。……《龠宫》云: 建尔元子,乃命鲁公。是元子世之也。《燕世家》云: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公,当厉王之时。则是失其世次,不得召公元子名、谥传国于后,是元子可知。”据此,召公受封于燕而又留佐周王这一点是明确的;而其以元子就封、以次子守采地,虽是依周公事例类比所推知,亦颇合于情理。在别无其他依据的情况下,只能是以此为基点来探讨已失传的周初燕君世系。
    就铜器铭文所见, 周初燕君之名有旨、克、舞等。其旨, 见于侯鼎铭。其一曰:“侯旨作父辛尊。”①其二曰:“侯旨初见事于宗周, 王赏旨贝二十朋,用作姒宝尊彝。”②研究者多将其铭文所载“父辛”与山东寿张所出的梁山七器铭文“召伯父辛”相联系,或以郾侯旨当为召公的次子而就封于燕者③;或以郾侯旨是第一代燕侯,以元子就封④;或以召伯父辛为第一代燕侯,郾侯旨为召伯父辛之子⑤ 。另亦有以此“父辛”与“召伯父辛”不是一人,“父辛”当为第一代侯,  侯旨当为第二代侯⑥。其克,见于克、克诸器,其铭文曰:“王曰: 太保,唯乃明乃鬯,享于乃辟。余大对乃享,命克侯于……,用作宝尊彝。”⑦大多数学者就其所记周王册命侯、授土授民之事判定克当是初封,为第一代侯⑧;亦有学者认为此克字作动词解,受封者当为太保即召公,其兼领第一代郾侯⑨。此克、克诸器出土于北京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的一座大墓中, 由此推断其附近所发现的古城址当即为西周时期燕国都城之所在, 其墓主当为周初某一代郾侯。其舞, 见于此一座大墓中出土的铜戈铭文“郾侯舞戈”及铜泡铭文“郾侯舞苙”等。或以此“舞”亦为一代郾侯之名, 而且很可能即是召公;此舞器在墓中出土多件,故郾侯舞当即墓主①。另亦有以此“舞”字不当为郾侯之名,而当解为乐舞(武舞);并联系琉璃河墓地M 253所出堇鼎铭文曰:“郾侯令堇太保于宗周, 庚申,太保赏堇贝,用作太子癸宝尊彝。”推测郾侯克尚在位时, 其太子已亡故, 此堇鼎当为太子癸所作祭器, 而后郾侯克传位于其弟郾侯旨, 行“兄终弟及”制② 。以上诸说, 虽各有理, 然似亦有不够周全之处。首先, 将郾侯旨鼎铭中“父辛” 与梁山七器铭中“召伯父辛”推定为一人的理由是极不充分的, 实际上此三者只是日名相同而已。根据器铭, 只能判定前者为郾侯旨之父; 而后者当为世守采地的召公次子一系某人之父, 即使“召伯父辛”是指召公,也不可能是郾侯旨之父。其次, 以第一代郾侯为召公本人, 与“以元子就封”的古说不合; 其1193号大墓的墓主有可能即郾侯舞, 但不会是召公。再次,以郾侯克传位于其弟郾侯旨,与《世本》所载“燕自宣侯已上皆父子相传,无及”不合;且依古制,太子亡故并不立庙,故堇鼎不可能是为太子癸所作祭器,其时太子癸当健在。此堇为郾君重臣,奉郾侯之命至宗周向太保召公行礼,得到赏赐,于是为太子癸作此鼎,意在表示效忠。而后, 此太子癸又回赐于堇, 故堇 (或其传人)死后以堇鼎随葬(出土于M 253墓中)。在排除了以上几种可能性之后,其郾侯旨、克与舞之间的合乎逻辑的序列应该是: 郾侯克为第一代郾侯,故其作器记受封授土授民之事;郾侯舞为第二代郾侯,其墓中随葬的克、克诸器为其父所传,郾侯舞日名辛,郾侯旨鼎当是其子旨所作;郾侯旨为第三代郾侯,其日名癸,即堇鼎铭中之“太子癸”, 其为太子时太保召公尚在世,故不可能太晚。如此,自召公以下可得克、舞、旨三世(连同召公为四世),皆父子相传。再传四世至九世惠侯, 当周厉王 (自成王以下九世) 之时,其世次大体相合。
    与此相关的是郾侯受封亦即武王克商的年代。《史记燕召公世家》载太史公曰:“燕北迫蛮貉, 内措齐晋, 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食者八、九百岁,于姬姓独后亡,岂非召公之烈邪?”其所言“八、九百岁”,似当指接近于九百年。据史书记载,周武王十一年二月甲子日克商,此一年“岁在鹑火”即岁星在柳、七星、张三宿的运行位置。又据现代天文学推算, 合于“岁在鹑火”之次而又二月恰逢甲子日的年份有公元前1105年(此年二月甲寅朔, 十一日得甲子),或以武王克商即在此年③ 。而燕国之灭在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上距公元前1105年隔有883年,正接近于九百年。二者可互为参证。看来太史公是言之有据。已往研究者多不予以注意, 未免有偏。若以此公元前1105年为郾侯受封之始, 则下距惠侯元年(公元前864年, 依《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记惠侯二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逆推而得) 积有240年, 前七世(不计召公) 郾侯平均在位数约34年, 而前三世即郾侯克、郾侯舞与郾侯旨在位年数共计为百余年。
    二、桓侯与宣公
    惠侯以下燕君世系见于《史记燕召公世家》及《十二诸侯年表》。司马贞《索隐》曰:“又自惠侯已下皆无名,亦不言属,惟昭王父子有名, 盖在战国时旁见他说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厘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盖国史微失本谥, 故重耳。”日人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云:“史所书燕君之谥, 曰惠、曰桓者各三, 曰厘、曰宣、曰昭、曰孝、曰文者各二。其误无疑, 莫由详定。”另有学者试图对这种所谓“谥号重复”的现象予以解释,将其分为惠侯至庄公、襄公至厘公、桓公至燕王喜三个阶段,则每一阶段内无谥号重复者, 由此推想燕君世系当属于三个系统,燕国由这些分族联合而成,其首领(国君)先后在各分族之间转移,故造成此一种现象①。其说与史书所记燕君一姓独传相违,很难令人信服。而实际上很可能是各代燕君谥号本不重复(或极少重复),后世所见之所以多有重复,当是因史书误载或原本为二字谥、三字谥而简写为一字所造成的②。另有一些常见谥号如康、德、景、敬、隐、元、定等为惠侯以下燕居所不取,或有可能已用于惠侯以上燕君。
    据《史记.燕召公世家》及《十二诸侯年表》所载, 惠侯在位三十八年, 以下有厘侯在位三十六年, 顷侯二十四年,哀侯二年, 郑侯( 《索隐》按: 谥法无郑, 郑或是名) 三十六年, 缪侯十八年,宣侯十三年, 桓侯( 《年表》作桓公) 七年, 庄公三十三年, 襄公四十年, 桓公十六年, 至宣公十五年, 时在周定王二十年(公元前587年), 凡历十二君, 其桓、宣之号为首见重复者。从重见者唯此二字、相隔又仅为二代来看, 其不太可能是重谥(即使国史有失, 后继者亦不致于对其曾祖辈谥号如此无知) , 而极有可能为误写所致。《集解》引徐广曰:“《古史考》曰:《世家》自宣侯已下不说其属, 以其难明故也。”《索隐》云:“谯周曰:《系本》谓燕自宣侯已上皆父子相传, 无及。故《系家》桓侯已下并不言属, 以其难明故也。按:今《系本》无燕代系, 宋忠依《太史公书》以补其阙, 寻徐广作音尚引《系本》, 盖近代始散佚耳。”《索隐》又云:“谯周云:《系家》襄伯生宣伯, 无桓公。今检《史记》, 并有桓公立十六年, 又宋忠据此史补《系家》亦有桓公, 是允南所见本异, 则是燕有三桓公也。”梁玉绳《史记志疑》云:“余谓燕有三桓公, 虽不免于误, 而谯允南所说必是《世本》, 非《史记》‘世家’, 小司马误引之。”又检《汉书古今人表》载: 燕宣公, 十五世; 燕桓侯, 十六世; 燕严侯 (即燕庄公) , 十七世; 燕襄公, 十八世; 燕桓公, 十九世; 燕宣公, 二十世。由此推知, 有关燕君世系在汉代已有不同记载, 而太史公取其一, 于襄公以下不言属。另据《世本》, 则为襄公生宣公, 亦父子相传, 中无桓公。《世本》所言“自宣侯已下不说其属”, 皆当是指襄公传宣公以后世系;《索隐》引注于前一宣侯下, 并改为“桓侯已下并不言属”, 实有误。实际上, 很可能是在庄公前唯有桓侯, 襄公后唯有宣公。其桓、宣二字皆从亘得音, 古音桓属元部、匣纽, 宣属元部、心纽, 可通转。《左传成公十三年》载:“曹宣公卒于师。”《礼记檀弓下》记为“曹桓公卒于会。”郑玄注:“鲁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是也。庐谥宣, 言桓, 声之误也。”是一例证。《史记》于庄公前宣、桓二侯与襄公后桓、宣二公之世均不记事, 当是此一段燕国史书有缺, 后世整理者或凭残简、或据他传而补出燕君世系, 遂成此误。据《集解》引《世本》曰:“桓侯徙临易。”宋忠曰:“今河间易县是也。”其地在今河北容城县南阳村一带, 已发现有春秋战国时期古城址, 出土有“西宫”铜壶(并刻“ ”字)、郾侯载戈、郾王职戈等与燕君相关遗物③ 。所谓 “桓侯七年”, 或有可能是指其徙都临易以后年数 (如此则徙都当始自“元年”即公元前697 年) , 而此以前误记为“宣侯十三年”者当亦属桓侯。二者合计, 桓侯在位年数当为二十年。其为缪侯子, 第十五世; 传子庄公, 为第十六世。后庄公传子襄公, 为第十七世; 襄公传子宣公, 为第十八世。其宣公在位年数当包括误记为 “桓公”的十六年, 共三十一年。自宣公以上皆父子相传。此一推断与《史记》等记载相比, 其总积年数不变, 唯代数减少两代。由此而使宣公以上各代燕君属系明了, 且谥号无重复者。
    三、关于简公
    自宣公以下有昭公在位十三年、武公十九年、文公六年、懿公四年、惠公九年、悼公七年、共公五年、平公十九年, 至周敬王十五年(公元前505年) 简公即位, 凡八君, 历八十二年。其中除《史记燕召公世家》明书惠公为懿公子外, 其他各君均不记属系; 而《汉书古今人表》则仍依一君为一代, 将昭公排在第二十一世, 至平公为第二十八世。从其在位时间多偏短来看, 或可能有不为父子相传, 而为兄终弟及、亲系承接者;又惠公谥号与九世惠侯相重, 或可能原为二字谥而简写为一字。因无其他线索, 均不能推知其详。
    其惠公,又与《左传》所记“燕简公”相混淆。《史记燕召公世家》载:“惠公元年, 齐高止来奔。六年, 惠公多宠,公欲去诸大夫而立宠姬宋, 大夫共诛姬宋, 惠公惧, 奔齐。四年, 齐高偃如晋, 请共伐燕, 入其君。晋平公许, 与齐伐燕, 入惠公。惠公至燕而死, 燕立悼公。”《索隐》曰:“《春秋》昭三年: 北燕伯款奔齐。至六年又云: 齐伐北燕。一与此文合。《左传》无纳款之文, 而云: 将纳简公, 晏子曰燕君不入矣, 齐遂受赂而还。事与此乖, 而又以款为简公。简公去惠公已五代, 则与《春秋》经、传不相协, 未可强言也。”而梁玉绳《史记志疑》径言:“惠公当作简公。”并在《十二诸侯年表》惠公元年下加案曰:“史于燕事最为疏舛, 而尤不能明者, 惠、简二公之事也。……余谓信史不如信经, 况燕事缺失甚多, 安知史不误以后之惠公易前之简公乎?”其说虽多有从者, 然未必合于史实。实际上,《左传》所载“燕简公”即《春秋》所记“北燕伯”。春秋时期以前, 此“北燕”(另有“南燕”在今河南延津县境) 与燕为并存的两国① 。燕本称郾, 秦汉以后必写为燕(燕与郾同音, 可通假) ; 又因此二国均在北方, 故多有混淆。《史记》移“北燕伯”之事于惠公, 即为淆误, 故于此当辨事而不辨人, 其所记燕君世系本不误, 当仍为惠公。此一时期燕(郾) 国本无内乱, 惠公不曾出奔、入归, 后继者悼公当属正常即位。
    有关惠公至简公之世次不误这一点已明, 而简公之在位年数及其后继者则似有误。《史记燕召公世家》载:“简公十二年卒, 献公立。”《索隐》云:“王劭按《纪年》, 简公后次孝公, 无献公。然《纪年》之书多是伪谬, 聊记异耳。又于“缡公三十一年卒, 厘公立, 是岁三晋列为诸侯”下,《索隐》云:“按《纪年》作文公二十四年卒, 简公立十三年而晋命邑为诸侯。与此不同。”又于“厘公卒”下,《索隐》云:“《纪年》作简公四十五年卒。妄也。按: 上简公生献公, 则此当是厘, 但《纪年》又误耳。”近世治史者多依《纪年》来考订年代, 如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将文公卒与简公立之年系于晋烈公元年, 朱右曾《汲冢纪年存真》将其系于晋幽公十四年, 杨宽《战国史》将其系于周威烈王十一年(公元前 415年)等② 。如此, 则又有二简公, 似不太可能。检《史记六国年表》,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 公元前403年) 命韩、赵、魏列为诸侯, 正为秦简公十二年(连同立年为十三年)③ , 与《纪年》相合。由此推知所谓“简公立十三年”当是指秦简公即位后十三年, 而非燕简公。此一条与“文公二十四年卒”原当分为两条, 可能因有错简脱文, 整理者误连为一条。而《纪年》另外两条有关简公的记载(简公四十五年卒、后次孝公) 当合于史实。明于此, 则此简公不当列于文公之后, 而很可能与《史记》所载平公后之简公为一人。据《史记》载, 简公传位于献公, 在位二十八年, 而后传孝公。其献公, 很有可能为简公之误写。古音简属元部、见纽, 献属元部、晓纽, 均为喉音, 可通假。或司马迁所见典籍, 有作简公、献公两种不同的记载, 而皆有缺损, 经折中取舍而成书。故有关简公的在位年数及其后继者当依《纪年》所载, 舍去献公, 而于《史记》所书简公十二年后再增三十三年, 至周贞定王九年(公元前460年),以成四十五年之数; 而后传孝公, 为第二十八位燕君。如此, 则简公谥号亦不重复。此一期间燕史无事, 不需考辨。
    另有《墨子 明鬼下》载:“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 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 死人有知, 不出三年, 必使吾君知之。’期年, 燕将驰祖。燕之有祖, 当齐之社稷, 宋之有桑林, 楚之有云梦也, 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日中, 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 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 殪之车上。当是时, 燕人从者莫不见, 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孙诒让《间诂》言:“毕(沅) 云: 祖, 道。王(念孙、引之父子) 云: 毕说非也。《法苑珠林君臣篇》作: 燕之有祖泽, 犹宋之有桑林, 国之大祀也。据此, 则祖是泽名, 故又以云梦比之。下文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 亦谓祖泽之涂也。然则此祖非祖道之谓。案: 王说近是。颜之推《还冤记》又作: 燕之沮泽, 当国之大祀。祖与沮、菹字通。”① 当以王氏父子及孙诒让所言为是。其祖泽所在, 史无明载, 当临近于燕都, 燕君可乘车经“祖涂” (即通向“祖泽”之路) 至祖泽而临祭, 燕人多随观, 为一时盛事。此燕简公, 当即《史记》所载之简公。其杀庄子仪当在周贞定王八年; 次年死于“祖涂”, 而孝公即位。燕国《春秋》记之, 后因国史有失, 故不传。
    四、战国世系
    燕君世系除简公外, 又有成公等亦存有问题。《史记燕召公世家》载:“孝公十二年, 韩、魏、赵灭智伯, 分其地。”《索隐》云:“按《纪年》, 智伯灭在成公二年也。”又载:“十五年, 孝公卒, 成公立。成公十六年卒。”《索隐》云:“按《纪年》, 成侯名载。”《六国年表》载魏惠王十五年 ( 周显王十三年、燕文公六年) ,“鲁、卫、宋、郑侯来。”《集解》引徐广曰:“《纪年》一曰: 鲁共侯来朝。邯郸成侯会燕成侯平安邑。”梁玉绳《史记志疑》云:“成(指燕成侯) 当作文。”而《汲冢纪年存真》据《晋世家》所载“哀公四年, 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共杀知伯, 尽并其地”下《索隐》云:“如《纪年》之说, 此乃出公二十二年事。”以成侯(成公) 之立当在晋出公二十年。陈梦家则以《六国年表》之文公当作成侯, 其前有成公, 明为二人② 。《战国史》等依据《纪年》, 将成公元年系于周贞定王十五年( 公元前454 年) , 上接孝公四十三年, 下接文公、简公, 再接桓公, 与《史记》大异。然似均无法完全讲通, 亦未必合于史实。考虑到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燕君谥号不可能重复, 则此成侯(或作成公) 只能为一人。而若依上所推, 简公卒于周贞定王九年, 孝公立, 至周贞定王十六年(公元前453年) 即三晋灭智伯之年只有七年; 若以此前一年为成侯元年, 则孝公仅在位五年, 似不太可能。故此一成侯的在位时间当偏于后, 而与智伯之灭无关。《史记晋世家》载:“十七年, 孝公卒, 子静公俱酒立。是岁, 齐威王元年也。静公二年, 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 晋绝不祀。”《索隐》云:“《纪年》以孝公为桓公。”又云:“《纪年》云: 桓公二十年, 赵成侯、韩共侯迁桓公于屯留。已后更无晋事。”“按《纪年》, 魏武侯以桓公十九年卒, 韩哀侯、赵敬侯并以桓公十五年卒。”《韩世家》载: “(哀侯) 二年, 灭郑, 因徙都郑。”《索隐》云:“按《纪年》, 魏武侯二十一年, 韩灭郑, 哀侯入于郑。二十二年, 晋桓公邑侯于郑。”参照《六国年表》, 魏武侯二十一年, 当周安王二十六年 ( 公元前376年)、晋桓公十四年、韩哀侯元年; 魏武侯二十二年, 当周烈王元年, 晋桓公十五年; 魏武侯二十六年, 当周烈王五年、晋桓公十九年; 魏惠王元年, 当周烈王六年(公元前370 年)、晋桓公二十年。又《魏世家》载:“(惠王) 十五年, 鲁、卫、宋、郑君来朝。”《索隐》云:“按《纪年》, 鲁恭侯、宋桓侯、郑厘侯来朝, 皆在十四年, 是也。”《赵世家》载:“(成侯) 十九年, 与齐、宋会平陆, 与燕会阿。”即上引《纪年》所记“鲁共侯来朝。邯郸成侯会燕成侯平安邑。”二事当皆在一年, 即魏惠王十四年、赵成侯十八年 (《史记》记事每每与《纪年》相差一年) , 亦即周显王十二年(公元前357年)。依《史记》所载燕成侯(成公) 在位十六年, 此为末年推计, 则成侯元年当在周烈王四年(公元前372年) , 赵成侯、韩共侯迁晋桓公之时当燕成侯三年。由此推测,《纪年》所言“智伯灭在成公二年”, 极有可能是指此晋桓公被迁之事, 其“智伯”当为 “晋伯”之误, 而又误“三”为“二”。如此, 则可上下兼而顾之。又据《秦本纪》载:“孝公元年, 河山以东强国六, 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时当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 年) , 正值燕成侯在位, 则所谓“燕悼”, 当即指燕成侯。很可能其谥号为二字, 称燕悼成侯, 而简称成侯或悼侯。燕国在此期间, 除燕成侯与赵成侯相会外, 别无事。
    成侯以下当接文公。据《史记》载, 文公元年当周显王八年, 卒年在周显王三十六年(公元前333年) , 在位二十九年。而据《纪年》, 则文公在位二十四年, 依其年逆推, 元年当为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 , 即成侯卒后第二年, 亦正吻合。故此文公的在位年数当依《纪年》。《水经注易水》载:“易水又东迳易县故城南。昔燕文公徙易, 即此城也。”其“易”, 当即《世本》所言桓侯所徙之“临易”, 在河北容城县境, 汉代置易县, 属河间国。所谓“燕文公徙易”当系误传。之所以有此说, 很可能是由于此文公谥号有两字, 称桓文公, 而简称桓公或文公, 故与上一桓侯(或作桓公) 相混。又, 在武公后、懿公前已有一文公, 此文公作两字谥, 亦可区别于前者。有关文公在位期间的史事有《竹书纪年》所载:“梁惠成王十六年, 齐师及燕师战于洵水, 齐师遁。”当系于文公二年即周显王十四年(公元前355年)。另有《史记》所载文公二十八年苏秦说燕之事有误, 诸家已予以辨正① , 可参见。
   《史记燕召公世家》载:“桓公十一年卒, 文公立。”《索隐》云《系本》已上文公为闵公, 则缡与闵同, 而上懿公之父谥文公。”又载, 桓公前为厘公, 在位三十年, 卒于周烈王三年(公元前373年) ; 厘公前为缡公, 在位三十一年, 卒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 缡公前为成公, 由此推知, 依《世本》之序当为: 桓公后接闵公(即缡公) , 闵公后接厘公, 《史记》误以桓公后接文公。如此, 则厘公卒年与成侯(成公) 立年亦相吻合。故此一期间燕君世次当依《世本》, 将桓公提前, 而后接闵公、厘公, 即此二君在位时间不变(与《史记》所载相同) ; 而厘公后接成侯, 桓公前接孝公, 实际上即是将桓公与成侯对调。《燕召公世家》所载“厘公立”下《索隐》云:“《年表》作‘厘侯庄’。徐广云: 一无庄字。按: 燕失年纪及其君名, 表言庄者, 衍字也。”而今传本《史记》中所谓“燕厘侯庄”则见于《十二诸侯年表》即继惠侯而立之厘侯, 亦有《索隐》云:“徐广云: 一无庄字。案: 燕失年纪及名, 此言庄者, 衍字也。”史事相传, 多以去古未远者为详, 故此一“庄”字, 当系于后一厘侯, 而今传本《史记》误移置于《十二诸侯年表》(原当在《六国年表》) 中。此一“庄”字, 当不衍, 亦不为君名, 而当为厘公谥号之另一字, 即此厘公当为二字谥, 称庄厘公, 如此则与前一厘公不相重。又依《史记》, 缡公元年当周考王八年(公元前433年) , 则桓公卒年当在周考王七年, 其在位十一年, 元年当为周贞定王二十五年(公元前444年) , 与以上所重新推定的孝公卒年即周贞定王二十四年(其元年当周贞定王十年, 在位十五年) 亦相吻合。而据《汉书古今人表》载:“燕考公桓, 三十一世。” 其前为“燕献公, 三十世”, 后为“燕成公, 三十二世”。可知孝公亦作考公, 而“桓”字似亦当为其谥号之另一字, 即为二字谥称孝桓公或考桓公。如此, 则所谓孝公、桓公很可能为一人, 其在位年数当合计二者为二十六年。此一期间, 燕史无事。其当为继简公之后的第二十八位燕君。而后接缡公、厘公、成公, 至文公为第三十二位燕君, 较之《史记》所载至文公为第三十六位燕君减少四位(即合宣、桓为桓, 合桓、宣为宣, 减去献公, 合孝、桓为孝桓) , 而总积年不变。文公后接易王、王哙、昭王、惠王、武成王、孝王、王喜, 凡七君, 世次不误。近世出土的燕国铜器多见此一时期燕君之名, 可为补充。然诸家在认定上互有歧说, 且与探讨燕君世系关系不大, 故本文不再述及。
    由以上考述可知, 有周初召公封燕, 代为就封者为郾侯克, 而后传侯舞、再传郾侯旨, 后隔四世(缺名) 至九世惠侯, 后至十四世缪侯传桓侯, 至十七世襄公传宣公。自宣公以上皆父子相传。而后至平公传简公, 后传孝公(孝桓公)、缡公、厘公、成公、文公等而至燕王喜, 计为三十九君。其谥号重复者极少见(多为二字谥之简称) , 当为姬姓独传, 且大多数世次为父传子。
本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杨善群

①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八页。
②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五十页。
③参见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三,《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
④参见晏琬:《北京、辽宁出土铜器与周初的燕》,《考古》1975年第5期。
⑤参见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 中华书局, 1986年。
⑥参见刘启益:《西周康王时期铜器的初步清理》,《出土文献研究》, 文物出版社, 1985年。
⑦琉璃河考古队:《北京琉璃河1193号大墓发掘简报》,《考古》1990年第1期; 其“宅”字从方述鑫所释, 其文《太保、铭文考释》, 载《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6期。
⑧参见《北京琉璃河出土西周有铭铜器座谈纪要》, 《考古》1989年第10期。
⑨参见殷玮璋:《新出土的太保铜器及其相关问题》, 《考古》1990年第期。
①参见殷玮璋:《新出土的太保铜器及其相关问题》。
②参见陈平:《克、克铭文及其有关问题》,《考古》1991年第9期;《燕史纪事编年会按》燕君纪事四,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堇鼎铭文著录见于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国墓地》, 文物出版社, 1995年。
③参见马承源:《西周金文和周历的研究》,《上海博物馆集刊》1982年第2期。其“岁在鹑火”见于《国语周语下》。关于武王克商年代另有多种推算(达二十余种说法) , 因本文不专门探讨此一问题, 故不详述。
①参见葛英会:《燕国的部族及部族联合》,《北京文物与考古》第一辑, 1983年。
②童书业在《周代谥法》中言:“又周代谥号往往多至二、三字, 而文献中常简称其主要之一字, 如卫武公之为‘睿圣武公’, 齐灵公之为‘桓武灵公’是也。余如周贞定王亦称 ‘定王’或‘贞王’, 考哲王亦称‘考王’, ……燕昭襄王亦称‘昭王’或‘襄王’……”。附载于《春秋左传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年。
③ 孙继安:《河北容城县南阳遗址调查》,《考古》1993 年第3期。
①关于“北燕”与“燕(郾) ”之别, 拟另撰文加以考述, 兹从略。
②杨宽:《战国史》附录三《战国大事年表》及《战国大事年表中有关年代的考订》,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7年; 1980 年再版同。又, 1980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方诗铭所编《中国历史纪年表》同此。参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年。③《史记六国年表》记秦简公在位十五年, 后继者秦惠公在位十三年。而《秦本纪》载简公“十六年卒, 子惠公立”, 《索隐》引《纪表》云:“简公九年卒, 次敬公立, 十二年卒, 乃立惠公。”《秦始皇本纪》后附《秦纪》载简公“享国十五年”,“惠公享国十三年”。《索隐》云:“王劭按《纪年》云: 简公后次敬公, 敬公立十三年, 乃至惠公。辞即难凭, 时参异说。”当以《史记》为准; 即依《纪年》, 则简公即位后十三年亦在此年。
①关于燕简公杀庄子仪之事, 唐释道世撰《法苑珠林君臣篇》载:“燕臣庄子仪无罪而简公杀之。子仪曰:‘死者无知则已; 若其有知, 不出三年, 必使君知之。’期年, 简公祀于祖泽。燕之有祖泽, 犹宋之有桑林, 国之大祀也。男女观子仪起于道左, 荷朱杖击公, 公死于车上。”
② 参见陈梦家:《六国纪年表考证》,《燕京学报》第三十六、七期, 1949年。
① 参见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战国纵横家书》后附文, 文物出版社, 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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