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何时出现 译者翻译英文时自创

    中华燕氏网 2014-9-30 16:57:23 新华每日电讯


    目前,“南京大屠杀”一词已成为专业术语。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杀”这一名词的,是何时何地?是哪一篇文章、哪一家报刊、哪一位作者呢?
    有专家说,是美国《纽约时报》在1937年12月18日刊登的一条电讯新闻,最先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个名词;而撰写这条电讯新闻的,是该报驻华记者弗兰克•提尔蔓•德丁(Frank Tillman Durdin,1907年生)。不过,德丁在这篇电讯报道中,使用的词句应译为“南京大规模的暴行”,而不是有特定意义的“南京大屠杀”。在由张宪文主编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9册第476页,此词句也被译为“南京大规模的暴行”。
    在《南京大屠杀史研究》2009年第1期第36页上,有位作者称: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的,是1946年1月6日南京《中央日报》刊登的一篇中央社讯。此说不确。在这之前的1945年11月25日,上海《申报》在第1版,以《南京大屠杀罪行将公布》为题,报道南京市成立“首都日寇罪行调查委员会”(即“南京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正组织南京民众揭发控诉日军在南京的战争暴行,即将公布“南京大屠杀之惊人罪行,将以最确凿之证件说明其残酷疯狂”。值得注意的是,该报道中鲜明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名词。
    最近,我的一位年轻学友在浩如烟海的民国期刊中,查阅发现了新的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史料,即在1938年4月5日,在汉口出版的时事新闻刊物《世界展望》半月刊第3期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南京大屠杀目击记》的文章,内容是由“汪思梦”翻译的香港英文《南华早报》(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938年3月16日刊登的报道《南京的暴行》,报道了曾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干事的基督教南京青年会负责人乔治•费奇于1938年3月1日在广州所作的演讲,以其亲见亲闻的事实,全面而简明扼要地揭露了日军占领南京后烧杀淫掠的暴行。汪思梦没有直译原报道的英文标题《南京的暴行》,而是根据原文的内容,创造性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目击记》的标题。
    1938年3月16日,香港的英文《南华早报》对乔治•费奇这次在广州的演讲作了报道,题为《南京的暴行》,副题为《美国目击者讲述入侵者的放荡,屠杀解除武装的中国人》,从而使得它的影响更为扩大。
香港英文《南华早报》的这篇报道很快被中国内地抗战地区的多家报纸翻译转载。1938年3月25、26日,长沙《大公报》首先连载了由汤德明翻译的这篇报道文章,题为《一个美国人口中的日军在南京之暴行》。接着,在汉口的《世界展望》半月刊在1938年4月5日出版的第3期上,也译载了香港英文《南华早报》的这篇报道文章。
   《世界展望》半月刊第3期刊登的“汪思梦”翻译的香港英文《南华早报》的这篇报道文章,没有直译原报道的英文标题,而是根据原文的内容,创造性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目击记》的标题。这是中文新闻传媒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
   《世界展望》半月刊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准确而生动,意义重大。惜乎《世界展望》发行量不大,到1938年5月1日发行第4期后即停刊,因而该刊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后,在舆论界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
    直到上海《申报》在1945年11月25日第1版以《南京大屠杀罪行将公布》为题的报道,再次鲜明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名词,意义重大。《世界展望》虽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但因原因种种,在舆论界和社会各界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上海《申报》发行量大,传播面广,就使这一具有特定意义的专用名词得到了广泛、深入的传播和应用。不久,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引用“南京大屠杀”一词作为篇章题目,在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判决书中多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作为判词。“南京大屠杀”一词终于成为具有特定意义的、社会各界广泛应用和认定的专业术语。它将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暴行与罪恶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也是日本右翼分子妄图否定日本侵华史、否定南京大屠杀永远无法抹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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