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氏族训“五服内 禁嫁娶”的解读

    中华燕氏网 2016-6-8 16:00:15 燕礼之


    中华燕氏宗亲联谊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一致通过的燕氏全国联谱委员会起草的《燕氏族训》经过燕力会长最后调整词语顺序,由燕飞秘书长发到中华燕氏网,自2016年6月8日在全族正式实施执行。

   发现有少数宗亲不理解“五服”,为此特作如下解释:“五服”含义有四个:1、古代王畿外围地域界限划分为“五服”;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也就是不同等级的官服;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4、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燕氏族训里提及的“五服”兼有上述3、4两种含义。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子、孙、曾孙、玄孙),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披麻戴孝”指的就是五服的丧服,都是用麻制的。最重的丧服“斩衰”是生粗麻布制作,不缝衣边,是子女为父母、长房长孙为祖父母服丧时所穿的衣服。次之“齐衰”与“斩衰”的不同就是缝制衣边 ,一般是为叔伯父母服丧的衣服。“大功”、“小功”是用粗熟麻布或稍粗熟麻布制作,是为叔伯父母、堂兄弟等服丧的衣服。“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制作,做工比“小功”更细,是为曾祖父母等的丧服。

  “五服”的本义是五种孝服,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

   《燕氏族训》提出“五服内、禁嫁娶”是一个宽泛的提法,原则就是让族人不要近亲结婚,实行优生优育。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我们只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不近亲结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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