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晏氏族谱编纂委员会”章程

    中华晏氏网 2010年7月6日 晏氏族谱编纂


“中华晏氏族谱编纂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晏氏族谱编纂委员会”是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二条 以爱国、敬祖、兴业、和谐为宗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原则下,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开展晏氏文化的研究。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本会任务:
1、团结各地晏氏宗亲,广泛收集、整理晏氏族谱和其它有关晏氏的历史文化资料,从事晏氏源流及族史的研究。
2、再版发行清乾隆三十二年《东南晏氏统修谱》。
3、在《东南晏氏统修谱》的基础上,编撰《中华晏氏通谱》,出版发行。
4、开展对晏婴、晏殊、晏阳初等晏氏名人的研究,籍以激励后人。
5、将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晏氏精英向族人宣传,鼓励族人为国家效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并执行本章程的晏氏后裔,均可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批评建议权、自由退会权。
2、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的学术活动及访问、考察活动。
3、 会员有权在本会交流平台(网站、纸质刊物)发表有关文章。
4、 会员可优先获得或购买本会的出版物。
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积极进行晏氏文化研究,并向本会提供研究成果。
3、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所委托的任务。
4、 向本会推荐会员,筹集经费。
第四章 机构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会议提名推荐,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及各专门机构成员。
理事会下设:宣传联络组,编撰资料组,经费管理组(分财务及监审两部分)。
第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或延后。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可以网络方式进行),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讨论本会工作计划,审议工作报告。理事会休会期间,由会长会议或常务理事会会议行使理事会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本会常设办公地点在湖北武昌小洪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西27栋75门201室。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 宗亲及社会捐助。
2、 销售本会出版物的收入。
3、 存款利息。
第十条 设立专门账户,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管理。经费的开支项目由会长会议议定,会长审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及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二条 本会如终止,需经理事会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分享按钮>>怎样养殖好牛羊驴 养殖技术旭旺牧业供应
>>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现况调研组到燕狮公司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