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 获“中国书画百杰”称号;2006年9月 获“中华艺术大师”称号2007年9月 获“中国书法百杰”称号。2008年3月 入编北京奥运会赠送礼品的大型典籍《和谐文化-感动世界。艺术名家精品集》16名家之一。 2008年12月获“中国文化艺术突出贡献人物”称号,应邀参加人大会堂座谈会。2009年3月获“新中国国礼大师”称号。 2009年4月8日当选“共和国60年功勋文艺家”。
艺术主张:书法是一种文化现象,书法要写文化。书法的时代性应表现出古今文化的自然溶合。古人书法多以个体实用的形式流传下来,学习古人不能只停留在对单一碑帖的临写和表现上,学习传统不等于摹拟仿古;应不局泥于一碑一简一帖,而将特定时期的文字作为基础书写对象,透过因载体、材质、工艺乃至风化残蚀造成的表象,品味每一碑帖书法的最初创作情境;还要能应用现代书写材料、按当代的形式要求和审美标准,与那个时代各种书法艺术元素选择性地进行弥结再造,形成既承载丰富的传统内涵又赋予新鲜时代感的视觉效果。因为,古代的优秀法帖为现代书法的临习和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滋养源泉与品鉴标准。但就单一范本而言,既是后人难以企及再现的,又是在实用基础上的自然流露,每一作品都有其作为后世创作参考的局限性。在现代以艺术追求为创作主体时,贵在对传统艺术的内涵用需而取、融会贯通甚至为我所用。传统外在形式必须为新的实用内容服务。中国汉字形是表象,音和意是根本。语言符号直观、可读、表意功能的独特性,是中国书法与一般纯视觉艺术的本质区别。否认了这个区别,就等于抹杀了中国书法的本质。
艺术风格:诸体皆有涉猎,于篆书、汉碑、汉简、帛书、致力犹专。创作主体是“取汉为法”,以综合性取法为主。创作思想是“携案头纸笔墨,回汉代进行不以实用为目的的书法艺术创作”。尝试以汉碑作基本架构;溶篆、简、帛、行等多种汉代字法和笔法于一体;充分发挥毛笔的特性,强调线条的丰富内涵和线形的生动多样;力求苍朴不失自然、端稳不失动感、丰富不失和谐的艺术效果。
创作宗旨:以人为本。在追求作品的装饰性、艺术性的同时,借用书法艺术这一载体,根据创作意图和具体对象,将儒、释、道等传统文化的至理体现在作品中,以增加作品的针对性;从传统佛、道及玄学典籍和秘本的修学中吸收营养,并寓于创作过程中,以探索作品的功能性。使人在悬堂挂室欣赏艺术的同时从多方面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