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 众,字我一,别号五实,江西奉新县宋埠镇锁石村人,明万历44年(1616年)进士。先后任淳安、金华县令,后擢升为浙江道御史。 帅众为人正直,为官清廉。在淳安任县令时,年终决算,库中有余银300两,按照惯例应归县令所有。管理金库的官员给他送来余银时,帅众道:正供之外,哪会有什么剩余款?坚决不受,库官只好退去。后调任金华县令,不仅为官清廉,而且做出了政绩,便被升迁它任。临行,两县百姓焚香泣留,拦住马头不让走,帅众只好另择小路而去。 帅众被嘉靖帝提升为浙江道御史,他感慨地说:御史,谏官也,今后可以遂吾志矣!当时正值宦官魏忠贤当权,弄得朝政一片黑暗。帅众于是上《图治疏》,誓为朝廷除国贼。因触犯了魏忠贤,嘉靖帝认为这是打狗欺主,将帅众贬谪到保定。后经时都御史邹元标邀集九卿,力为申奏,嘉靖帝才把帅众召回。帅仍祖在为其作传时写道:“以天下为己任,批龙鳞,劾权贵,直陈时弊,剀切真挚,言人所不敢言,直声震天下,中朝悉为公危,而公之正直不阿甚笃,真可谓社稷臣矣!”
(SJL 辑)
(湖南汉寿县:帅加立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