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六年(1470)二月,丙寅(17日),升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佥事,朗六十为署都指挥同知。带俸指挥同知史,哈三为指挥使、王伦为署指挥使。羽林前卫指挥同知康兴署指挥使。金吾卫指挥佥事,张钦等为署指挥同知。 俱以从征建州并荆襄等处有功,所司误列衔名,乱其等级,至是乃改授之。 (《明宪宗实录》卷076) 该记录记载了南京锦衣卫带俸鞑官,哈喇卜达,曾征战过建州或荆襄有功,经分析可能是荆襄地区,于公元1470年农历2月17日升职为指挥使。 《明宪宗实录》记载哈喇卜达子哈忠袭职 成化六年(1470)六月,癸丑(6日),命故南京锦衣卫带俸鞑官指挥使(正三品),哈三,哈子哈忠袭职。 (《明宪宗实录》卷080) 该记录记载了哈喇卜达,卒于公元1470年农历6月6日,子哈忠袭职。 当时入仕中原的瓦剌武官,《明实录》上记载为“鞑官”。 女真人入仕中原的武官,《明实录》上记载为“女直”。 《明实录》上还有位女真人叫“哈三哈”,此人已经查证到出处,经历29年后,女真人“哈三哈”已由指挥使,(正三品),累升至都指挥使(正二品)。 景泰四年(1454)八月,辛亥,屯河卫指挥使,哈三哈,先为鞑贼所虏,至是挈家来归,仍授原职,送南京锦衣卫带俸。 (《明英宗实录》卷232) 成化十九年(1483)十一月,辛亥,(22日),泰宁等卫遣头目昂克土干等,海西者帖列山等卫,野人女真都指挥使,三哈等来朝贡马,赐宴并衣服彩段等物有差。 (《明宪宗实录》卷246)
《明宪宗实录》有关于武官哈振的记载: 成化二十二年(1486)二月,甲辰,(28日),甘肃守备,平凉都指挥佥事,(正三品)哈振,分守西宁。 (《明宪宗实录》卷275) 成化二十二年(1486)十一月,乙卯,(14日),停协守荘浪兼守西宁都指挥哈振俸三月,坐杀番贼,擅自朵首,故也。 (《明宪宗实录》卷284) 成化二十三年(1487)十月,癸巳,(12日),罢分守荘浪左参将右军都督府都督佥事田广,甘肃游击将军锦衣卫带俸都指挥使吴玉,分守西宁陕西都司都指挥佥事哈震。 (《明孝宗实录》卷005) 哈喇卜丁后人的明时期家谱中,没有哈振的名字,现在没有哈喇卜达后人那时期的家谱,不能认定哈振谱系,待考。 根据年代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很可能是哈喇卜达的后人。 公元1470年农历6月6日,哈喇卜达卒,子哈忠袭职,16年后,哈振,分守西宁。 始祖是明代漠西蒙古瓦剌部,游牧于阿勒泰-斋桑湖,额尔齐斯河流域的哈剌部落人,明史文献中称:迤西人、金山鞑靼人、瓦剌人、蒙古人、山后人等。 《清史稿》卷三百十一,列传九十八,哈攀龙传中写到: “哈攀龙,直隶河间人,其先出回部”。 清代的回疆简介:元明为察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地,清代两地统一后,称其北部为回部、南部为准部,合称回疆。 清代时所谓的“回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区,包括很多民族的前身在内,如: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汉族、蒙古族等。 哈氏后人 哈皓月 2003-2008年考证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