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人氏网新闻】闻人姓氏渊源

    中华闻人氏网 2013年6月25日 万家姓


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春秋时期郑国闻邑,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闻邑,春秋时期郑国之地,故址在今河南省黄河以南的荥阳市虎牢关一带地区,亦称汜水关、汜水镇。

周定王姬瑜二十年(晋景公姬孺十三年,郑襄公姬子坚十八年,公元前587年),晋景公因郑国违盟投靠楚国,大怒之下出兵伐郑国,连续击败郑国军队,夺取了郑国的闻邑,改为晋国的汜邑(今河南汜水),并一度包围郑国都城新郑(今河南新郑)。后郑国得到了楚军的协助才击退晋军,但闻邑已经收不回来了。

失国的原闻邑之郑国人,在成为晋国汜邑之民后,有以故邑“闻邑之人”名号为姓氏者,称闻人氏,到了春秋后期有省文简化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该支闻人氏、闻氏同宗同源。

第二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太史左丘明,属于以世称名号为氏。

战国时期,鲁国有一位著名的大夫,职掌太史,即左丘明,他撰著的《春秋左氏传》流传千古,至今也是人们考证春秋历史的重要史料,因称“古之闻人”、“鲁之君子”。

在古代,“闻人”就是专指众所崇敬的名人,世称“闻人”者,在中国历史上寥寥无几。

左丘明,约公元前500~前428/408年,一说其姓左,名丘明;一说其复姓左丘,名明;另有一说其姓丘,名明,“左”是“左史”之官职简称,左史重记事;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与孔子晚年同一时代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也是儒家代表之一。

左丘明的家族世代为史官,并曾与孔子一起“乘如周,观书于周史”,他根据鲁国以及其他各诸侯国的大量史料,以《春秋》位历史背景,编著成了中国古代第一部记事详细、议论精辟的编年史《左传》,并参与编著了现存最早的一部国别史《国语》,成为中国历史学家的开山鼻祖。

《左传》重记事,《国语》重记言。左丘明的思想属于儒家思想,在这两部重要的著作中较多地反映了“民”的利益和要求。

左丘明在叙述历史事实时,对于历史事件鲜明地表现了他的肯定或批判态度。他所肯定的是那些符合于他的儒家观点的东西。例如他肯定“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伦理道德,并从这些论理道德为出发点肯定了“利民”和“卫社稷”等进步的思想。在他的书籍中,毫不客气地批判了那些破坏论理道德的所谓“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之类的“逆德”,同时他也批判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的败行。其著作在思想上的进步性和局限性都从这些方面表现了出来。

据著名学者刘向所著《别录》佚文的判断,左丘明的出生年代约与孔子弟子曾参及公孙龙相当,那么左丘明在年龄上应为孔子的孙辈;而据《左传》、《国语》二书对于历史人物的称呼上来看,可知左丘明当逝世于鲁元公姬嘉在位时期,即周考王姬嵬十三年~周威烈王姬午十八年(公元前428~前408年)之间。

左丘明知识渊博,品德高尚,就是对士子们十分挑剔的孔子也对这位晚生十分推崇,曾言与其同耻,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在左丘明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闻人”之名号为姓氏者,称闻人氏,后再有省文简改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该支闻人氏、闻氏同宗同源。

第三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少正氏,属于以世称名号为氏。

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大变革时期。五霸争雄,大国兼并小国,奴隶起义反抗奴隶主的压迫和剥削等激烈的阶级斗争,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也揭开了中国历史上儒法斗争的序幕。

传说,到了春秋晚期,鲁国的孔子和少正卯两个人都在开班讲学:以孔子为首的儒家学说,主张“克己复礼”,维护奴隶主阶级“礼治”的奴隶社会;而以少正卯为代表的法家学说,主张变法革新,建立新兴地主阶级法治的封建社会。后来听少正卯讲学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孔子的学生也来了一部分,孔门出现了“三盈三虚”,气得孔子大骂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

少正卯在讲学中很快成为了当时文人学士公认的“闻人”(名人)。后来,孔子当上了鲁国的司寇,代行宰相职务,传说他给少正卯加上了“聚众结社,鼓吹邪说,淆乱是非”等罪名,把他捕杀了,并把他的尸体示众三天。但少正卯变法革新的进步思想已经传播开了,推动了奴隶制灭亡、封建制兴起的浪潮,成为一代法家先驱。

后来,新兴建制地主阶级的杰出代表秦始皇推行法制,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了中国大地,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制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

因少正卯是当时声誉宏然、远近闻名的人,被世人誉为“闻人”,所以在他的后代支庶子孙中有以先祖“闻人”之号为姓氏者,后再有省文简改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本书慎按:

此源说有待商榷和进一步考证。

在诸多先秦典籍中,有的提到孔子诛杀少正卯,有的则没有记载。这样,孔子是否诛杀了少正卯,实际上成了后世的聚讼疑问。

首先提出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是典籍《荀子》。

荀子在《宥坐》中这样描述:“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日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此外,孔子还把诛杀少正卯与“汤诛尹谐,文玉诛潘业,周公诛管教,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并列,认为“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最后,孔子还引《诗经·邶风·柏舟》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并感叹道:“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另外,尹文子在《大道》中也说:“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辨,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由于《荀子·宥坐》、《尹文子·大道》等中的这些记载,写得十分详细生动、言之凿凿,因此,司马迁在撰著《史记·孔子世家》时,便考定这一诛杀事件发生的时间为:“鲁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其后,在史籍《说苑·指武》、《论衡·讲瑞篇》中均载其事。在史籍《说苑》中所记载的与《荀子》略同。而在《论衡》中则更进一步说:“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

《论衡》的作者叫作王充,是东汉著名的思想家、文学理论家,后人评价他一贯务在求实,而且他在《论衡》还就此事补充了一些有关的史事,看来皆有所依据。因此,孔子与少正卯在鲁国势不两立的情形就更加成为事实,当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之后,政敌兼学术对头少正卯被诛杀就是势所必然的结果了。

孔子在鲁国由司寇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就杀死了当时鲁国的上大夫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兼有五种恶行,并且在家里聚众成群,鼓吹邪说,哗众取宠,已是小人中的雄杰,所以非杀不可。在《荀子》、《尹文子》之后的一些文献如《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都引用了《荀子》等的说法,认为孔子的确杀了少正卯,并将此说以历史事实流传后世。

然而,南宋时期著名的大儒朱熹经过考证后则认为,孔子并没有杀少正卯的事实。此说一出,立即引发许多学者的赞同,其主要理由是:

首先,诸子百家著作中类似的反喻寓言居多,《荀子》之说不足为证。因为在成书早于《荀子》的诸多史籍如《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中,都未曾提及该事件,而且在史籍《左传》、《国语》中即便对孔子有所诬罔,但也没有提到过孔子杀少正卯之事,可见历史上没有孔子诛杀少正卯。

其次,孔子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以一个大夫的身份去杀另一个大夫,不可能做到。

再次,孔子一贯提倡仁治,坚决反对轻易杀人,当时鲁国有大夫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想法时,孔子曾当即就表示反对。因此诛杀少正卯一事,与孔子的一贯思想不相吻合。

上述三说各自成理,流传至今。

那么,孔子究竟有没有诛杀少正卯呢?学术界对此事的真伪,争论热烈,各执己见,双方都有相当多的论据,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鲁国如有“少正卯”其人,他起码为一名世卿或世家子弟,相关记载称其为“乱政大夫”、“鲁之闻人”,则其社会地位至少不比孔子低,甚至还要高一些。另外当时鲁国实际的执政者为三桓,三桓手下又有许多极有权势的家臣。由大权旁落之诸侯国君任命的孔子,怎么可能拥有不经任何请示、不用任何理由,就随意诛杀国之世卿或大夫的权力,还公然暴尸三日以制造恐怖气氛?历史上有“资格”这样做的屈指可数。

朱熹在《晦庵集》中认为:“若少正卯之事,则予尝窃疑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驳而犹不道也,乃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唐代学者杨倞在编纂《荀子》时,认为记载此事的《荀子·宥坐》篇以下,是“荀卿及弟子所引记传杂事,故总推于末”,其内容以两汉儒者所附入者为多,并不可信。

《论语》中云:“季康子问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通观《论语》中孔子的言行,他对不同道者如“避地”、“避世”的隐士等,都持尊重、同情的态度,即使对“异端”,也只是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阎若璩认为:“盖圣人行诛,必其人有显罪与众弃之。未有出人不意,但为其宿昔奸雄案未具而遽行大戮者也。此穰苴、孙武行兵立威之法,岂圣人为政之道耶?”

王若虚也认为:“以予观之,诛少正卯事,殆妄焉耳。刑者,君子之所慎,不得已而后用者,罪不至于当死,其敢以意杀之乎?故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杀一不辜,虽得天下而不为此,圣贤相传以为忠厚之至者。若乃诬其疑似,发其隐伏,逆诈以为明,径行以为果,按之无迹,加之无名,而曰‘吾以惩奸雄而防祸乱’,是则申商曹马阴贼残忍之术,而君子不贵也。”

徐复观先生认为:“孔子的伦理思想,实际是以自由精神为基底的。这才赋予以中庸的性格,使‘道并行而不相悖’……在儒家思想中,绝找不出用杀来解决思想异同的因素。”所以从孔子及儒家一贯思想上讲,他根本不可能做出如此残暴的事情来。

刘敞在《公是集》说:“少正卯者,鲁之闻人也,与仲尼并居于鲁。仲尼之门人,三盈三虚,独颜渊不去。夫言‘独颜渊不去’,是闵子骞之徒尝去之矣。少正卯能使闵子骞之徒去圣人而从己,是少正卯非细人也。夫以闵子骞之智,足以昭善恶、决去就,犹深悦少正卯之义,则少正卯之非细人审矣……且仲尼与之并居,不能以义服其心,与之立教,弗能使弟子不叛己,是鲁国之人,莫不以是人为贤也。民以为贤,仲尼始为政七日而诛之,百姓不知是仲尼嫉贤也?嫉贤而惑民,何以为政?”故曰,鲁无少正卯而已矣,如有少正卯,仲尼必不杀也。

王若虚在《滹南集》说:“少正卯,鲁之闻人,自子贡不知其罪,就如孔子之说,亦何遽至于当死?而乃一朝无故而尸诸朝,天下其能无议?而孔子之心亦岂得安乎?夫卯兼五者之恶,借或可除,而曰‘有一于人,皆所不免’,然则世之被戮者不胜其众矣。”

如果少正卯真有能力让孔门除颜回之外的所有学生都“背叛”孔子,则其智慧、道德必粲然可观,孔子诛之,其弟子将如何看待孔子之为人?仅靠几句莫名其妙的解释,能让学生心服口服?——“心逆而险”、“行辟而坚”算什么罪?谁定的罪?标准是什么?实际造成了哪些伤害?刑法上有此条例吗?……另外,百姓又怎么看待孔子之为政?所以即便真有少正卯其人其事,孔子为政始七日而诛之,必然会弄得人怨鼎沸,众叛亲离,怎么可能会在三个月后有“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的治相出现?且孔子平生最恼恨、伤悲的就是为政者诛杀贤者。故此事在情理上可推断为极荒谬者。

唐顺之说:“按下文有父子讼者,同狴(狱)执之三月不决,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夫父子讼其大罪,而孔子尚欲化之,使复于善;少正卯为国闻人,其罪未彰,而孔子乃先事设诛,(后)播散其恶。由后为夫子本旨,则其前为非,夫子本旨明矣。”

唐顺之提到的“父子同狱”故事,见之于《荀子·宥坐》篇中“诛少正卯”文字之后。他认为二者思想互相矛盾,后者接近孔子仁恕之道,而前者为非。王若虚则对此有另一种解读,称“父子同狱”一案,如果儿子有罪,就应加以处罚,无罪就应释放,你关他们三个月不闻不问干什么呢?焉知父亲请求撤诉,不是受不了监狱之苦被迫如此呢?如果父亲就是不撤诉,孔子怎么办?难道关他们一辈子?“诛少正卯”和“父子同狱”都不合乎人情事理:“荀卿因此设过正之事以惊世俗,以为众疑于无罪者而遽诛之,疑于必杀者而卒赦之,操纵无常,开阖不测,此孔子所以异于凡人者。而不知圣人正不如是也。”

故“诛少正卯”一事,“殆书生之寓言,非圣贤之实录也”。王若虚言:“自三传而下托圣贤以驾己说者,何可胜数?盖不足尽信焉。”这句话说出了“诛少正卯”故事虚构成型的历史内在动力:这是法家让大名人孔子“粉墨登场”,做战国时期刑法思想的代言人,尤其是在为秦朝之焚坑张目。

先秦两汉思想史研究专家徐复观在《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进》一文中,经过对《尹文子》、《荀子》、《淮南子》、《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相关记载中语句、词汇演进的缜密分析,认为此故事,“酝酿于战国末期的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成立于秦政焚书坑儒之世,盛流传于两汉之间,一直到《孔子家语》,故事的演进才算完成。因把《家语》的同一材料窜入《史记》的《孔子世家》而故事影响更为扩大。这是与法家思想及专制政治有密切关联的故事”。而且汉朝以后的儒生在引用此故事时,对少正卯形象的理解也与原始版本有很大出入。

后来徐复观更认为此故事中个别词句的源头来自《管子·法禁》,如云:“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与《说苑》中孔子宣布少正卯之五大罪状相类似:“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其他记载亦相仿。徐复观认为:“必先有此篇《管子》之思想文献,然后接上《韩非子》上所造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而诛少正卯故事系出于法家,乃成铁案。”

本书对此没有定论,但在考证“闻氏”、“闻人氏”、“少正氏”、“正卯氏”、“卯氏”这些姓源的过程中,对“孔子诛少正卯”之历史传说又再加上了三个极其重要的置疑点:

第一,“少正”在春秋时期是官称,不是姓氏或名字。在春秋历史上,国君以下握大权者谓之“大政”、或称“正正人”,相当于国务院总理、首相,而副手则称“少政”、或称“少正人”,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副首相。在典籍《书·酒诰》中记载:“越少正御事”,在史籍《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二年》中也记载:“少正即亚卿。”

在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公孙侨)就曾任少正,这在《左传》中有记载:“十九年谓‘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则子产位次第三,而亚于听政。”大政,在史籍《汉书·五行志》中称作“大正”,春秋时期“政”、“正”二字本可通作,“少正”对“大正”而言。

第二,孔子在鲁定公姬宋元年(公元前509年)农历7月出任司寇,在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夏季摄宰相之职,而不是《荀子》中所称的在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7年)“行摄相事”,这其中相差了有四年之久。孔子一贯以奉君权为任,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未经鲁定公的同意,仅以临时摄相大夫的身份擅自去诛杀另一个官爵在国君以下位次第三的上大夫,这在鲁国是不可能做到的。

第三,也就是关键的疑点在于:在《荀子》之前的诸多史籍中,均未记载少正卯之史,若真有少正卯其人,而且其官位高至“君以下位次第三”,又是在以周礼著称的鲁国,那么至少鲁国的史家左丘明在《左传》中不可能没有记载。而在类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谷梁春秋传》之类的权威正史中却根没有少正卯其人的任何记载,其姓、其名、其家、其事、其后、其族等等,皆不见史载。因此,在春秋时期鲁国历史上有无少正卯其人,是一个十分可疑的问题。

因此,本书认为,闻氏、闻人氏“源出少正卯”之说恐怕难以成立!比较起来,还是第一、第二个渊源的置信度比较高。

关于这一点,有待更为严谨的史学家、考古学家、姓氏学家进一步考证。

得姓始祖:左丘明、少正卯(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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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渊源:

第一个渊源:源于地名,出自春秋时期郑国闻邑,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

闻邑,春秋时期郑国之地,故址在今河南省黄河以南的荥阳市虎牢关一带地区,亦称汜水关、汜水镇。

周定王姬瑜二十年(晋景公姬孺十三年,郑襄公姬子坚十八年,公元前587年),晋景公因郑国违盟投靠楚国,大怒之下出兵伐郑国,连续击败郑国军队,夺取了郑国的闻邑,改为晋国的汜邑(今河南汜水),并一度包围郑国都城新郑(今河南新郑)。后郑国得到了楚军的协助才击退晋军,但闻邑已经收不回来了。

失国的原闻邑之郑国人,在成为晋国汜邑之民后,有以故邑“闻邑之人”名号为姓氏者,称闻人氏,到了春秋后期有省文简化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该支闻人氏、闻氏同宗同源。

第二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太史左丘明,属于以世称名号为氏。

战国时期,鲁国有一位著名的大夫,职掌太史,即左丘明,他撰著的《春秋左氏传》流传千古,至今也是人们考证春秋历史的重要史料,因称“古之闻人”、“鲁之君子”。

在古代,“闻人”就是专指众所崇敬的名人,世称“闻人”者,在中国历史上寥寥无几。

左丘明,约公元前500~前428/408年,一说其姓左,名丘明;一说其复姓左丘,名明;另有一说其姓丘,名明,“左”是“左史”之官职简称,左史重记事;春秋末期鲁国人,是与孔子晚年同一时代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也是儒家代表之一。

左丘明的家族世代为史官,并曾与孔子一起“乘如周,观书于周史”,他根据鲁国以及其他各诸侯国的大量史料,以《春秋》位历史背景,编著成了中国古代第一部记事详细、议论精辟的编年史《左传》,并参与编著了现存最早的一部国别史《国语》,成为中国历史学家的开山鼻祖。

《左传》重记事,《国语》重记言。左丘明的思想属于儒家思想,在这两部重要的著作中较多地反映了“民”的利益和要求。

左丘明在叙述历史事实时,对于历史事件鲜明地表现了他的肯定或批判态度。他所肯定的是那些符合于他的儒家观点的东西。例如他肯定“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伦理道德,并从这些论理道德为出发点肯定了“利民”和“卫社稷”等进步的思想。在他的书籍中,毫不客气地批判了那些破坏论理道德的所谓“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之类的“逆德”,同时他也批判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的败行。其著作在思想上的进步性和局限性都从这些方面表现了出来。

据著名学者刘向所著《别录》佚文的判断,左丘明的出生年代约与孔子弟子曾参及公孙龙相当,那么左丘明在年龄上应为孔子的孙辈;而据《左传》、《国语》二书对于历史人物的称呼上来看,可知左丘明当逝世于鲁元公姬嘉在位时期,即周考王姬嵬十三年~周威烈王姬午十八年(公元前428~前408年)之间。

左丘明知识渊博,品德高尚,就是对士子们十分挑剔的孔子也对这位晚生十分推崇,曾言与其同耻,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在左丘明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闻人”之名号为姓氏者,称闻人氏,后再有省文简改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该支闻人氏、闻氏同宗同源。

第三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鲁国少正氏,属于以世称名号为氏。

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大变革时期。五霸争雄,大国兼并小国,奴隶起义反抗奴隶主的压迫和剥削等激烈的阶级斗争,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也揭开了中国历史上儒法斗争的序幕。

传说,到了春秋晚期,鲁国的孔子和少正卯两个人都在开班讲学:以孔子为首的儒家学说,主张“克己复礼”,维护奴隶主阶级“礼治”的奴隶社会;而以少正卯为代表的法家学说,主张变法革新,建立新兴地主阶级法治的封建社会。后来听少正卯讲学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孔子的学生也来了一部分,孔门出现了“三盈三虚”,气得孔子大骂少正卯是“小人之桀雄”。

少正卯在讲学中很快成为了当时文人学士公认的“闻人”(名人)。后来,孔子当上了鲁国的司寇,代行宰相职务,传说他给少正卯加上了“聚众结社,鼓吹邪说,淆乱是非”等罪名,把他捕杀了,并把他的尸体示众三天。但少正卯变法革新的进步思想已经传播开了,推动了奴隶制灭亡、封建制兴起的浪潮,成为一代法家先驱。

后来,新兴建制地主阶级的杰出代表秦始皇推行法制,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了中国大地,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制地主阶级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

因少正卯是当时声誉宏然、远近闻名的人,被世人誉为“闻人”,所以在他的后代支庶子孙中有以先祖“闻人”之号为姓氏者,后再有省文简改为单姓闻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本书慎按:

此源说有待商榷和进一步考证。

在诸多先秦典籍中,有的提到孔子诛杀少正卯,有的则没有记载。这样,孔子是否诛杀了少正卯,实际上成了后世的聚讼疑问。

首先提出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是典籍《荀子》。

荀子在《宥坐》中这样描述:“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日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诛也。”此外,孔子还把诛杀少正卯与“汤诛尹谐,文玉诛潘业,周公诛管教,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并列,认为“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最后,孔子还引《诗经·邶风·柏舟》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并感叹道:“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另外,尹文子在《大道》中也说:“孔丘摄鲁相,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先诛,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汝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窃盗奸私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辨,四曰强记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荧众,强记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雄桀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正,太公诛华士,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六子者,异世而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畏也。’”

由于《荀子·宥坐》、《尹文子·大道》等中的这些记载,写得十分详细生动、言之凿凿,因此,司马迁在撰著《史记·孔子世家》时,便考定这一诛杀事件发生的时间为:“鲁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其后,在史籍《说苑·指武》、《论衡·讲瑞篇》中均载其事。在史籍《说苑》中所记载的与《荀子》略同。而在《论衡》中则更进一步说:“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

《论衡》的作者叫作王充,是东汉著名的思想家、文学理论家,后人评价他一贯务在求实,而且他在《论衡》还就此事补充了一些有关的史事,看来皆有所依据。因此,孔子与少正卯在鲁国势不两立的情形就更加成为事实,当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之后,政敌兼学术对头少正卯被诛杀就是势所必然的结果了。

孔子在鲁国由司寇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就杀死了当时鲁国的上大夫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兼有五种恶行,并且在家里聚众成群,鼓吹邪说,哗众取宠,已是小人中的雄杰,所以非杀不可。在《荀子》、《尹文子》之后的一些文献如《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都引用了《荀子》等的说法,认为孔子的确杀了少正卯,并将此说以历史事实流传后世。

然而,南宋时期著名的大儒朱熹经过考证后则认为,孔子并没有杀少正卯的事实。此说一出,立即引发许多学者的赞同,其主要理由是:

首先,诸子百家著作中类似的反喻寓言居多,《荀子》之说不足为证。因为在成书早于《荀子》的诸多史籍如《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中,都未曾提及该事件,而且在史籍《左传》、《国语》中即便对孔子有所诬罔,但也没有提到过孔子杀少正卯之事,可见历史上没有孔子诛杀少正卯。

其次,孔子代行宰相职务才七天,以一个大夫的身份去杀另一个大夫,不可能做到。

再次,孔子一贯提倡仁治,坚决反对轻易杀人,当时鲁国有大夫提出“杀无道以就有道”的想法时,孔子曾当即就表示反对。因此诛杀少正卯一事,与孔子的一贯思想不相吻合。

上述三说各自成理,流传至今。

那么,孔子究竟有没有诛杀少正卯呢?学术界对此事的真伪,争论热烈,各执己见,双方都有相当多的论据,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鲁国如有“少正卯”其人,他起码为一名世卿或世家子弟,相关记载称其为“乱政大夫”、“鲁之闻人”,则其社会地位至少不比孔子低,甚至还要高一些。另外当时鲁国实际的执政者为三桓,三桓手下又有许多极有权势的家臣。由大权旁落之诸侯国君任命的孔子,怎么可能拥有不经任何请示、不用任何理由,就随意诛杀国之世卿或大夫的权力,还公然暴尸三日以制造恐怖气氛?历史上有“资格”这样做的屈指可数。

朱熹在《晦庵集》中认为:“若少正卯之事,则予尝窃疑之。盖《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春秋》内外传之诬且驳而犹不道也,乃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陋儒,愤圣人之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唐代学者杨倞在编纂《荀子》时,认为记载此事的《荀子·宥坐》篇以下,是“荀卿及弟子所引记传杂事,故总推于末”,其内容以两汉儒者所附入者为多,并不可信。

《论语》中云:“季康子问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通观《论语》中孔子的言行,他对不同道者如“避地”、“避世”的隐士等,都持尊重、同情的态度,即使对“异端”,也只是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阎若璩认为:“盖圣人行诛,必其人有显罪与众弃之。未有出人不意,但为其宿昔奸雄案未具而遽行大戮者也。此穰苴、孙武行兵立威之法,岂圣人为政之道耶?”

王若虚也认为:“以予观之,诛少正卯事,殆妄焉耳。刑者,君子之所慎,不得已而后用者,罪不至于当死,其敢以意杀之乎?故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杀一不辜,虽得天下而不为此,圣贤相传以为忠厚之至者。若乃诬其疑似,发其隐伏,逆诈以为明,径行以为果,按之无迹,加之无名,而曰‘吾以惩奸雄而防祸乱’,是则申商曹马阴贼残忍之术,而君子不贵也。”

徐复观先生认为:“孔子的伦理思想,实际是以自由精神为基底的。这才赋予以中庸的性格,使‘道并行而不相悖’……在儒家思想中,绝找不出用杀来解决思想异同的因素。”所以从孔子及儒家一贯思想上讲,他根本不可能做出如此残暴的事情来。

刘敞在《公是集》说:“少正卯者,鲁之闻人也,与仲尼并居于鲁。仲尼之门人,三盈三虚,独颜渊不去。夫言‘独颜渊不去’,是闵子骞之徒尝去之矣。少正卯能使闵子骞之徒去圣人而从己,是少正卯非细人也。夫以闵子骞之智,足以昭善恶、决去就,犹深悦少正卯之义,则少正卯之非细人审矣……且仲尼与之并居,不能以义服其心,与之立教,弗能使弟子不叛己,是鲁国之人,莫不以是人为贤也。民以为贤,仲尼始为政七日而诛之,百姓不知是仲尼嫉贤也?嫉贤而惑民,何以为政?”故曰,鲁无少正卯而已矣,如有少正卯,仲尼必不杀也。

王若虚在《滹南集》说:“少正卯,鲁之闻人,自子贡不知其罪,就如孔子之说,亦何遽至于当死?而乃一朝无故而尸诸朝,天下其能无议?而孔子之心亦岂得安乎?夫卯兼五者之恶,借或可除,而曰‘有一于人,皆所不免’,然则世之被戮者不胜其众矣。”

如果少正卯真有能力让孔门除颜回之外的所有学生都“背叛”孔子,则其智慧、道德必粲然可观,孔子诛之,其弟子将如何看待孔子之为人?仅靠几句莫名其妙的解释,能让学生心服口服?——“心逆而险”、“行辟而坚”算什么罪?谁定的罪?标准是什么?实际造成了哪些伤害?刑法上有此条例吗?……另外,百姓又怎么看待孔子之为政?所以即便真有少正卯其人其事,孔子为政始七日而诛之,必然会弄得人怨鼎沸,众叛亲离,怎么可能会在三个月后有“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的治相出现?且孔子平生最恼恨、伤悲的就是为政者诛杀贤者。故此事在情理上可推断为极荒谬者。

唐顺之说:“按下文有父子讼者,同狴(狱)执之三月不决,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夫父子讼其大罪,而孔子尚欲化之,使复于善;少正卯为国闻人,其罪未彰,而孔子乃先事设诛,(后)播散其恶。由后为夫子本旨,则其前为非,夫子本旨明矣。”

唐顺之提到的“父子同狱”故事,见之于《荀子·宥坐》篇中“诛少正卯”文字之后。他认为二者思想互相矛盾,后者接近孔子仁恕之道,而前者为非。王若虚则对此有另一种解读,称“父子同狱”一案,如果儿子有罪,就应加以处罚,无罪就应释放,你关他们三个月不闻不问干什么呢?焉知父亲请求撤诉,不是受不了监狱之苦被迫如此呢?如果父亲就是不撤诉,孔子怎么办?难道关他们一辈子?“诛少正卯”和“父子同狱”都不合乎人情事理:“荀卿因此设过正之事以惊世俗,以为众疑于无罪者而遽诛之,疑于必杀者而卒赦之,操纵无常,开阖不测,此孔子所以异于凡人者。而不知圣人正不如是也。”

故“诛少正卯”一事,“殆书生之寓言,非圣贤之实录也”。王若虚言:“自三传而下托圣贤以驾己说者,何可胜数?盖不足尽信焉。”这句话说出了“诛少正卯”故事虚构成型的历史内在动力:这是法家让大名人孔子“粉墨登场”,做战国时期刑法思想的代言人,尤其是在为秦朝之焚坑张目。

先秦两汉思想史研究专家徐复观在《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进》一文中,经过对《尹文子》、《荀子》、《淮南子》、《说苑》、《孔子家语》、《史记》等书相关记载中语句、词汇演进的缜密分析,认为此故事,“酝酿于战国末期的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成立于秦政焚书坑儒之世,盛流传于两汉之间,一直到《孔子家语》,故事的演进才算完成。因把《家语》的同一材料窜入《史记》的《孔子世家》而故事影响更为扩大。这是与法家思想及专制政治有密切关联的故事”。而且汉朝以后的儒生在引用此故事时,对少正卯形象的理解也与原始版本有很大出入。

后来徐复观更认为此故事中个别词句的源头来自《管子·法禁》,如云:“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与《说苑》中孔子宣布少正卯之五大罪状相类似:“一曰心辨而险,二曰言伪而辩,三曰行辟而坚,四曰志愚而博,五曰顺非而泽。”其他记载亦相仿。徐复观认为:“必先有此篇《管子》之思想文献,然后接上《韩非子》上所造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而诛少正卯故事系出于法家,乃成铁案。”

本书对此没有定论,但在考证“闻氏”、“闻人氏”、“少正氏”、“正卯氏”、“卯氏”这些姓源的过程中,对“孔子诛少正卯”之历史传说又再加上了三个极其重要的置疑点:

第一,“少正”在春秋时期是官称,不是姓氏或名字。在春秋历史上,国君以下握大权者谓之“大政”、或称“正正人”,相当于国务院总理、首相,而副手则称“少政”、或称“少正人”,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副首相。在典籍《书·酒诰》中记载:“越少正御事”,在史籍《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二年》中也记载:“少正即亚卿。”

在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公孙侨)就曾任少正,这在《左传》中有记载:“十九年谓‘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则子产位次第三,而亚于听政。”大政,在史籍《汉书·五行志》中称作“大正”,春秋时期“政”、“正”二字本可通作,“少正”对“大正”而言。

第二,孔子在鲁定公姬宋元年(公元前509年)农历7月出任司寇,在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夏季摄宰相之职,而不是《荀子》中所称的在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7年)“行摄相事”,这其中相差了有四年之久。孔子一贯以奉君权为任,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未经鲁定公的同意,仅以临时摄相大夫的身份擅自去诛杀另一个官爵在国君以下位次第三的上大夫,这在鲁国是不可能做到的。

第三,也就是关键的疑点在于:在《荀子》之前的诸多史籍中,均未记载少正卯之史,若真有少正卯其人,而且其官位高至“君以下位次第三”,又是在以周礼著称的鲁国,那么至少鲁国的史家左丘明在《左传》中不可能没有记载。而在类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谷梁春秋传》之类的权威正史中却根没有少正卯其人的任何记载,其姓、其名、其家、其事、其后、其族等等,皆不见史载。因此,在春秋时期鲁国历史上有无少正卯其人,是一个十分可疑的问题。

因此,本书认为,闻氏、闻人氏“源出少正卯”之说恐怕难以成立!比较起来,还是第一、第二个渊源的置信度比较高。

关于这一点,有待更为严谨的史学家、考古学家、姓氏学家进一步考证。

得姓始祖:左丘明、少正卯(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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