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寿公次子礼七时公,洪武庚午举人,授官刑部主事,为阻滥杀无辜,白李善长冤,忤上殉职。崇祯间大学士何如宠,为时公宜人孙氏作传,备言其事,历载谱中。其传云:“宜人孙氏,比部钱时妻也,洪武间,时每以执法忤上意,会同曹郎白李善长冤,上怒,同日赐死者二十二人,时与焉。孙年二十有二,与时诀,括发绳臂,以誓无他!顷有诏问死者妻,其愿他适,其愿归死者之家。是时上怒叵测,有二十人,惶恐伏地,愿他适。孙独对曰:妾孙,钱时妻也,家有老姑,愿赐不死,以归终养。有某与孙同语对,上闻而嘉焉。诏发二十人配边远卒,有司给传驿以归孙氏于钱,以归某于某,盖异数也。于是孙氏始得负夫骨归,葬于桐,遗腹五月,而生子诲,守节凡四十三年以殁。”
鸾公长子如京公,弘治壬戌进士,历官浙江青田县令、云南道监察御史、转兵部左侍郎、兼左副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陞南京户部尚书、改刑部,卒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