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是北宋时期欧阳脩、宋祁、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本书胜过《旧唐书》的地方。《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作 者 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成书年代 北宋体 裁 纪传体编史类别 断代史
目录1体例结构▪ 本纪 ▪ 志 ▪ 表 ▪ 列传 2成书经过3体例特点▪ 文采编纂 ▪ 史料考证 ▪ 体例创新 4新旧对比▪ 优点 ▪ 缺点 5主要缺失6版本源流7考订之作 1体例结构编辑本纪[1]本纪第一 高祖本纪第二 太宗本纪第三 高宗本纪第四 则天皇后・中宗本纪第五 睿宗・玄宗本纪第六 肃宗・代宗本纪第七 德宗・顺宗・宪宗本纪第八 穆宗・唐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本纪第九 懿宗・僖宗本纪第十 昭宗・哀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