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庶子:妾所生的儿子。《左传·宣公二年》:“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嫡)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杜预注:“余子,适(嫡)子之母弟也,亦治余子之政。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礼记·内则》:“适(嫡)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韩非子·说难》:“夫分势不二,庶孽卑,宠无藉,虽处髦老,晚置太子可也。”《史记·商君列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又《万石张叔列传》:“御史大夫张叔者,名欧,安丘侯说之庶子也。” 庶女:侧室、妾所生的女儿。《红楼梦》第五五回:“凤姐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殊不知别说庶出,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为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按,此处凤姐议论的是“庶出”的探春。 支子:宗法制度称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及姬妾所生的儿子为“支子”。与“宗子”相对而言。《仪礼·丧服传》:“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贾公彦疏:“支子则第二已下庶子也,不言庶子云支子者,若言庶子,妾子之称。言谓妾子得后人,适(嫡)妻第二已下子不得后人,是以变庶言支。支者取支条之义,不限妾子而已。”《礼记·典礼下》:“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诗·大雅·文王》“文王子孙,本支百世”毛传:“本,本宗也。支,支子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三年」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孝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 嗣子:嫡长子而作继承人者。《汉书·高后纪》:“今欲差次列侯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汉书佞幸而传》‘红阳侯立嗣子融,从淳于长请车骑’。颜师古注:‘嗣子谓嫡长子当为嗣者也。’昌黎《刘统军墓志》云:‘子四人,嗣子纵,长子元一,次子景阳、景长。’又《节度使李公墓志》:‘公有四子,长曰元子,次曰元质,曰元立,曰元本。元立、元本皆崔氏出。葬得日,嗣子元立与其昆弟四人,请铭于韩氏昌黎。’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庶出,而不得为嗣子。故《刘志》于嗣子之下,又云长子元一,而《李志》于长曰元孙,次曰元质之下,又以元为嗣子也。古人严于嫡庶之分,即此可见。” 因无子而以他人子为嗣,其子也称嗣子。 兼祧:兄弟数人,其中一个没有儿子的,便让另一个兄弟的儿子继嗣两房,叫做兼祧。清俞樾《俞楼杂纂·丧服私论·论独子兼祧之服》:“一子两祧,为乾隆间特制之条,所谓礼以义起也。道光间议定服制,大宗子兼祧小宗,则为所生父母斩衰三年,而为兼祧父母齐衰不杖期。” 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晋书·宗室传·彭城王纮》“纮字伟德,初封堂邑县公。建兴末,元帝承制,以纮继高密王(司马)据。”《红楼梦》第九一回:“那夏三道:‘前月我妈没有人管家 ,把我过继来的,前日才进京。今日来瞧姐姐。’”《清史稿·德宗本纪一》:“「同治」十二月癸酉,穆宗崩,无嗣。慈安皇太后、慈禧皇太后召惇亲王亦宗……传懿旨,以上继文宗为子,入承大统,为嗣皇帝。”《清会典事例·刑部·户役》:“情愿过继者,取具两姓族长人等。” 归宗:已出嫁的妇女,其父虽死,犹当为其宗子服疏衰不杖一年的丧服,表明她不自绝于自己娘家的宗族。《仪礼·丧服》:“妇人虽有外,必有归宗。”郑玄注:“归宗者,父虽卒犹自归宗,其为父后持重者(指宗子)不自绝于其族类也。” 妇女在夫亡无子或离异的情况下,回母家。《后汉书·列女传·董祀妻》:“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元典章·户部四·舅姑得嫁男妇》:“至元二十八年钦奉圣旨一款,妇人夫亡服阕自愿守制归宗者,听。舅姑不得改嫁。” 随母改嫁之子回归生父宗族,恢复原姓氏。《宋史·范仲淹传》:“仲淹二岁而孤,母更适长山朱氏,从其姓,名说。少有志操,既长,知其世家,乃感泣辞母去,之应天府,依戚同文学。昼夜不息,冬月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举进士第,为广德军司理参军,迎其母归养。改集庆军节度推官,始还姓,更其名。”《清会典·吏部》:“凡吏员出身者,归宗、复姓、改籍,皆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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