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甫公的遗物“兮甲盘”,制作于西周宣王五年(公元前823年),青铜质地。 此盘是研究西周社会、文化重要的青铜器。史称“兮甲盘”。因制作者兮甲,字吉父,一作吉甫,金文作兮甲、兮伯吉父,故此盘又称“兮伯吉父盘”。兮伯吉甫是周宣王的重要辅臣,尹,是官名,即太师、宰相。“兮甲盘”为兮甲吉甫的遗物。圆形,附耳,缺失圈足。宋代出土,现收藏在日本书道博物馆。盘内有铭文十三行,一百三十三字(见附图)。铭文中的“兮伯吉父”,即《诗经•小雅•六月》中的“文武吉甫”,亦称“尹吉甫”。铭文记述兮甲吉甫遵从天子命令征伐严允(原作“玁狁”),获得赫赫战功而受到赏赐,接着,天子又授命兮甲吉甫从成周(即“洛阳”)至南淮夷征收贡物,包括币帛、冠服、奴隶等。该铭文还记载,如果被征服的部族不服从,则“即刑镤伐”之。铭文是研究西周王朝对外战争和对外关系,研究西周奴隶制特点的重要资料。兮甲盘铭文用笔粗壮,书体厚实健美,在西周一代的金文书法中具有独特的风格,开春秋时代金文用肥笔的先河。
兮甲盘铭文译文: 周宣王五年三月(月晦)庚寅日,宣王最初下令讨伐严允(玁狁),逐之去太原。兮甲吉甫遵从王命,克敌执俘,凯旋归来。宣王赏赐兮甲吉甫四匹良马,一辆軥车。宣王又命令兮甲吉甫东去成周(洛阳)掌政执法,责令四方交纳粮赋。至于南淮夷、淮夷,原向我周朝交纳贡帛的农人,不得欠缴其贡帛、粮赋。他们来往、经商,不得扰乱地方和市肆。若胆敢违反周王的法令,则予以刑罚、征讨。特提请我周朝的各地诸侯、百姓,在从事商贸时,要在规定的市肆进行,不得到荒蛮偏僻的地方去做生意,否则,也要给予处罚。兮伯吉父特此作盘记载。其眉寿(年寿)万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
(吉世芳、吉家林、吉建军 收集整理)
1940年2月,在陕西扶风县任家村窖藏出土了35件西周晚期的青铜器,其中有我们吉氏先祖伯吉父、吉父、善(膳)夫吉父等人所制作的青铜器13件,这些出土的吉氏青铜器大多分藏于国内各地博物馆。具体名称、数量和收藏地点如下: (1)“伯吉父盂”1件:《商周金文录遗》著录,不知藏处。 (2)“伯吉父鼎”1件:陕西周原博物馆所藏。 (3)“吉父鼎”1件:上海博物馆所藏; (4)“善夫吉父鬲” 6件:陕历博藏2件,西安文保考古所藏1件,河南博物院藏1件,首都博物馆藏1件,另一件《商周金文录遗》著录,藏地不明。 在“善夫吉父鬲”上铸有17字的铭文(金文):“善夫吉父作京姬(善夫吉父的女儿)尊鬲,其子子孙孙永宝用。” (5)“善夫吉父簠”1件:《商周金文录遗》著录,不知藏处。 (6)“善夫吉父鼎”1件:陕西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藏。 (7)“善夫吉父盂”1件:陕历博所藏。 (8)“善夫吉父믈”1件:湖南博所藏(原藏程潜处)。
此外,还有出土青铜器“善夫吉父缶”2件(见附图),其铭文15字为:“善夫吉父作缶霝,其子子孙孙永宝用。”
(吉家林、吉建军 收集整理)